[精编]浅谈新形势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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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要求【摘 要】公务员作为一个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代替人民行使其权利的群体,其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事务能否高效处理、权力能否公正行使,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稳定乃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键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新要求;建议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一)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必然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原来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表述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1将“社会管理”表述为“社会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代表着执政党一种执政理念的转变。从内容上看,社会治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公共服务,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还包括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2简而言之,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强调的是“官管民,我管你,你得听”。而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多元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体现的是官与民共治的内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要求政府以及公务员必须重新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和原则,在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对比中,重心必将向社会倾斜,原来政府“控制和管理”社会的观念必须让位于“调控、引导、服务和整合社会”的观念,政府对社会的统治观念必须让位于政府与其他主体合作治理的观念。3但长期以来,受体制、文化等因素影响,公务员群体“官本位”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因此,我们极其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以适应社会治理模式下的新要求。(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必然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新要求近年来,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即“民告官”案件)总量仍然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北京市高级法院发布的2021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年收案量首次突破万件。2021年前6个月,北京市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已经超过去年的总量,达11741件。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全力保障意识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畅通。从长远发展看,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具体维权实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但我国当前正处社会转型期,涉及体制机制、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多维度转变,导致各类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社会群体仇富仇官等不满情绪普遍存在。在整体环境的影响下,公民的具体维权实践行为,极有可能因干群长期矛盾积累、基层不作为把“小事托大,大事拖炸”、公务人员不当行为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据统计,已有近200个市(县)先后出台公务员行为规范准则,其规范不仅细化至日常言行举止更对8小时以外的生活进行了明确要求。自2021年12月4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出台以来,中央以“严禁”、“严查”口吻已推出近20个禁令性文件通知,18省市出台地方版公务接待规定。从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通知,可以清晰感受到各级党政机关已经意识到,在当前公民权利意识和维权实践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三)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必然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新要求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4在自媒体时代,公众可以轻松将公务人员的不当行为以视频、音频、照片的形式传播至公共网络平台,从而达到表达不满情绪、行使监督权利、引起公众关注、争取利益诉求等目的。筆者通过网络检索,可以检索到大量以视频等方式举报公务人员不端行为的信息,其实录内容涉及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窗口单位刁难办事百姓、公务人员上班时间上网娱乐等内容。2021年,某市公务人员将一只脚从警车伸出来,让一位擦鞋妇女坐在车门口为其擦鞋。这一幕被网友拍下来发到微博上,24小时被转发上万次。2021年,某市领导干部赴现场参与搜救,因怕湿鞋而由下属背其过河。这一幕被网友拍下来传到网上,相关信息转载超百万,人民网、新浪、腾讯、搜狐等多家主流媒体相继刊发信息和评论,72小时内当事人被免职。因此,在当前自媒体时代,党政机关及公务员自身都极其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建议首先,要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通过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和公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根本上提高公务员为民服务意识。要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体系,并建立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体系,使理想信念教育能够“落地”。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公务员能力提升教育相结合,提供公务员对新形势、新问题的适应性和应对能力。要坚持“常”、“长”二字,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经常和长期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善于创新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要通过座谈交流、警示游历、话剧电影、案例回放等多种方式,提高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例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试点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廉政准则情景剧、“四风”之害、警戒线等一系列影片,以直观的方式使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四风”的危害,感受到优秀党员的生动召唤,有效提升理想信念教育实效。其次,要建立职业道德标准体系。当前,首要任务是着眼发展大势和立足地方实际尽快建立一套社会普遍认同、便于操作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准体系,在强化对公务人员行为的约束力的同时,引导公众以恰当的标准和方式衡量公务人员的各项行为。在建立该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三个不同:一是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主要是对职务行为的约束,而不是个人私德的约束,但个人私德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会影响职业道德。因此,应当把有可能影响职业道德的某些私德一并纳入职业道德标准体系,作为衡量职业道德的重要参考。二是公务员职业道德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相比,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示范性、强制性等特征,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准体系应当充分考虑公务员所承担的职责的公共性、社会性本质。三是因职务、级别不同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准应有所不同。例如,有的公务员主要从事领导和决策工作,有的公务员主要从事具体执行工作。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务员的职业类型、职级职等的差异等,分门别类地进行差异化的职业道德教育。最后,要细化明确惩处措施。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既需要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更需要有细化和明确具体的惩处措施,从而形成强大约束力和导向作用。但目前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种约束性文件和条件,绝大部分内容是“禁而未罚”,既“只明确了公务员不得有哪些行为,而没有对应明确具体不当行为会受到哪些惩处”。此外,部分文件虽然提出了惩处措施,但具体执行标准也没有明确,从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弹性空间,致使各项约束性文件的震慑性大大降低。例如,2002年2月21日,由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明确了国家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等,共计14项具体内容。第三十二条规定其行为规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条款内容,既存在行为定性难题,也存在惩处定量难题,没有真正发挥约束力和震慑力。因此,应当尽快明确和细化对公务员不当行为的惩处措施。【参考文献】1向春玲.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N.2021.2张维炜.中国人大M.2021.3周红云.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N.2021.4钱金.现代经济信息J.2021(2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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