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许可证培训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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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培训提纲一、施工许可证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7 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适用范围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建设单位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 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 环评审批和合理用能审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5.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6. 施工中标通知书及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原件)7. 工程质量监督等级和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原件)8.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原件)9. 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原件)10. 建设资金证明(截止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新建住宅和公建大配套费缴纳证明)注: 按照工程类型的不同, 相关申请材料应做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要件明细表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 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 ,进行施工许可网上申报。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含网上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三步:窗口在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五、施工许可审批程序注意事项(一)审批流程应注意得问题:1. 有明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申请书意思明确 并有申请人签章并注明时间。被委托的代办人须持有申请单 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时间。2. 留存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后加盖原件已 审章。3. 收件后应有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及已接收材料的 清单,收件清单与留存材料一致,材料接收凭证须由委托代 办人签字并注明收件时间。4. 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后应有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 受理告知书须由委托代办人签字并注明告知书送达时间。5. 施工许可受理过程中有需进行补正的,补正告知书、补正材料清单须在法定时限内送达委托代办人并在案卷内留存。补正告知书、补正材料清单须注明补正时间并由被送达人(委托代办人)签字。6. 审批过程中必须留存施工许可内部审批单,有各级负 责人(包括授权现场审批人)签名、明确审批意见和时间。7. 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包括准予和不予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并加盖公章,决定书上须有被送达人(代办委托人)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二)关于部位证:单独对桩基、基础、主体部位等核发的施工许可证。主要条件是,必须具有单独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应具备的要件齐全。所发施工许可证应注明有效期限,一般情况依工程规划许可有效时间为准。(3)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在补办施工许可证前,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处罚程序,持处罚结果证明材料进行施工许可申报。(4) 建设资金证明: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付款保函,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可不提供;政府投资类项目须提供年度(结转)投资计划,银行到位资金证明、付款保函可不提供。(五)申请要件的时效性:1. 建设单位提交的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有效期逾期的证件无效。2. 建设单位提交的环评审批(有效期 5 年)和合理用能审批(有效期 2 年)的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文件有效期且一直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核。3. 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竣工时间早于建设单 位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日期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对 竣工时间进行调整后方有效。(六)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 各中标通知书中标负责人员一致。(七)单位工程信息须按照申请内容进行填报。六、施工许可案卷标准(一)案卷资料:一是应提供的要件;二是审核受理过 程中形成的资料;三是内部审批过程形成的资料。(二)留存的申请材料必须与公示的法定要件一致。(三)案卷须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进行整理,案卷卷皮、 目录、备考表齐全,案卷外观整洁,卷内材料须排列顺序与 目录一致且符合行政许可申请及办理顺序。(四)施工许可案卷为长期保存案卷,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的存放地点和设施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对案卷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存放有序便于查询附表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要件明细表序 号内容工程类型房建工业道路 桥梁地铁管网配套 绿化装修装饰1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VVVV2用地批准手续VVVV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VVVVV4环评审批VVVV5合理用能审批VVVV6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VVVVV7中标通知书VVVVVVV8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VVVVVVV9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VVVVVV10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VVVVVVV11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VVVVVVV12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VV13资金到位证明VVVVVV14新建住宅和公建大配套费缴纳证明V注明:1、用地手续费是指:房地产权证、用地审批书、土地招拍挂协议书、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租赁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书等;2、资金到位证明书是指: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付款保函(非政府投资项目)或年度(结转)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等;3、办理部位施工许可必须提供该部位的工程规划许可证。4、市政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除上述要件外依法应提供:市政工程用地手续、绿化部分设计方案评审意见;5装饰装修工程是指非住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装修装饰,除上述要件外依法应提供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文物保护单位和伏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及改变原结 构、平面的装修装饰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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