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行政程序与行政程序法,(一)行政程序,1,定义: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2,特征:,1,)针对行政行为的作出过程而言,主要包括行政行为事前及事中的程序;,2,)其目的在于规制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构参与型行政机制;,3,)其内容包括行政行为的步骤、顺序、方式方法及时限;,4,)其不仅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而且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3,行政程序的多维视角:,1,)美国:从最广义的角度理解,往往包括行政救济的程序,即司法审查的程序;,2,)英国:自然公正原则;,3,)主流派: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作为行政救济程序排除在外,仅限于行政行为的作出过程而言。,(二)行政程序法,1,定义:调整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2,内容:行政组织法及行政作用法的部分内容组成。,3,趋势:行政程序法典化。,二、行政程序法的价值,1,监督和控制行政权;,2,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提高行政效率。,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1,程序公正原则:是现代程序的起码要求;,2,相对人参与原则:了解并被告知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及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3,效率原则:保障行政权高效地为公益服务。,四、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1,表明身份制度:,2,告知制度:事实及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3,陈述、申辩、听证制度:,4,回避制度:,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5,合议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及对公益影响重大的行为,应通过会议及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作出,如:对情节复杂或处罚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6,时效制度: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作出;,7,简便高效制度:方便行政对人,保障行政权的及时行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