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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知识讲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知识讲解,01,外管证,热点问题,02,目 录,外管证知识讲解01外管证热点问题02目 录,外管证,知识讲解,1,外管证知识讲解1,1.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条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1.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条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1.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原则,一是“一地一证”原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在“一地一证”的原则下,如同一纳税人不同时间有不同项目,可以按合同开具,外管证,,并分别开具和报验。,1.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原则 一是“,1.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原则,二是时间要求。,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注:鉴于建筑安装行业特殊性,税总发,2016106,号特别补充规定),1.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原则 二是时间要求,1.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送资料,(,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2,)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1.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送资料 (1)一般,1.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验与作废,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二,),外管证,。,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加强外管证管理,以免丢失,),1.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验与作废 纳税人,1.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报,(,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2,)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注:一般纳税人在当地自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经营地代开发票。,1.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报 (1)纳税人,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1,)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2,)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1)纳税人应,1.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流程,业务类型,业务范围,申请,模块,外出经营管理,本地纳税人到外,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外出经营证明核销模块,外埠,(,bu,)的报验管理,外,地纳税人持,外管证来本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埠的外出经营证明录入,外埠的外出经营申报,外埠的外出经营报验单(仅用于申报查验货物),管辖地开具,临时生产经营地报验,临时生产经营地申报,管辖地核销,1.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流程业务类型业务范围申请模块,外管证,热点问题,2,外管证热点问题2,01,纳税人来南城县经营建筑安装业务,但是,外管证,是地税部门开具的,可以在国税报验吗?,答:,该,外管证,是营改增实施以前开具的,不管是国税开具还是地税开具,只要是在,外管证,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在国税进行报验的。,01纳税人来南城县经营建筑安装业务,但是外管证是地税部门,02,外管证,是在地税,5,月份前开具,,5,月份后到期,请问,外管证,的核销时在国税还是地税核销呢?,答:根据“谁开具,核销”的原则,在地税开具的,外管证,需要在地税部门核销,因为国税也没有该外管证的信息。,02外管证是在地税5月份前开具,5月份后到期,请问外管,03,外管证,有效期多久?过了最长有效期可以续开吗?,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税总发,2016106,号补充: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过了有效期不可以续开,只能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03 外管证有效期多久?过了最长有效期可以续开吗,04,纳税人在别的县有房屋出租业务,那么是需要开具,外管证,吗?,税总发,2016106,号 其他事项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04纳税人在别的县有房屋出租业务,那么是需要开具外管证吗,外管证案例分析,A,纳税人在,2009-2011,年开具多份外管证,,2016,年在前台购买发票时,发现该纳税人存在外管证未核销,发票窗口提示纳税人存在核销外管证未核销信息,经查明,该纳税人有,20,份外管证为核销,其中有,2,外管证逾期未核销或作废但原件还在,,13,份外管证未核销但已丢失外管证原件,请问该纳税人分别如何处理?,外管证案例分析A纳税人在2009-2011年开具多份外管证,,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1,:该纳税人存在外管证未核销,可不可以购买发票?,答:该纳税人可以购买发票,在发票系统里面对纳税人的提示不是强制提示。,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1:该纳税人存在外管证未核销,可不可以购买,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2,:有,2,份外管证逾期未核销但原件还在的情况如何处理?,答: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总局对于该种情况没有明确规定,现在我县作废就是根据外管证上面的意见处理,有当地税务意见就核销,没有发生业务的,可以作废,没有时限要求。,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2:有2份外管证逾期未核销但原件还在的情况,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3,:有,18,份外管证逾期未核销但原件丢失的情况如何处理?,答:其他,13,份经营的外管证丢失的情况,一通过“税收证明查询,外出经营证明单”模块补打,然后根据发生业务给经营地税务机关给意见。,在保证税款没有流失的情况,开具机关可以给予作废。,外管证案例分析问题3:有18份外管证逾期未核销但原件丢失的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政策汇总,相关法律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政策汇总相关法律规定,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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