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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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劳动合同法规定及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2019,年9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及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2019年9月,1,劳动合同法概况,2019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实施日期:2019年1月1日,共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劳动合同法概况2019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2,法律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法律适用范围适用范围,3,一、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的解读,一、劳动合同法,4,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对比变化(6个方面),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以及经济补偿,特别规定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对比变化(6个方面)劳动,5,(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原则:,6,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満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不订立的,应当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7,(二)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8,(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三,9,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或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満10年的;,初次实行合同制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双十)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或续订固定期限,10,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11,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法对部分约定条款做出限制规定:,试用期按合同期限确定,培训服务期的约定限制,竞业限制的约定,违约金的限制,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部分约定条款做出限制规定:,12,试用期,按合同期限确定,合同期限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不足3个月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按合同期限确定合同期限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13,对违约金的限制规定,除保守商业秘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两种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对违约金的限制规定除保守商业秘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两种情形可以约,14,保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约定,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年限及补偿:,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限制期限: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补偿数额和违约金标准,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补偿应当按月支付。,保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约定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年限及,15,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增加劳动报酬: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单位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16,(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17,承继履行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需要承继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履行的义务,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非经协商一致,不能变更。应当履行尚未履行的期限。,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并可以做为今后可能发生解除劳动合同时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承继履行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 需要承继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履,18,(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19,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0,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因单位欺诈、胁迫、规避法律责任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21,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22,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欺诈行为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23,用人单位附加义务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与劳动法一致),(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情形;,(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情形;,(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企业需承担的责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变更一次岗位,支付经济补偿。并受禁止解除条件的限制。,用人单位附加义务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与劳动法一致)(1)劳动者,24,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法律规定允许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形:(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法律规定允许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形:(1)依,25,经济性裁员的人数规模和程序,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经济性裁员的规模和比例:,裁减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确定裁减人员方案;,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实施裁员,办理相关手续。,经济性裁员的人数规模和程序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经济性裁员的规模和,26,经济性裁员需优先留用的人员,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优先留用人员,:,订立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优先招用被裁人员的义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人员。,经济性裁员需优先留用的人员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优先留用人员:,27,禁止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诊断观察期间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禁止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28,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29,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情形,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因职工过失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性裁员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情形,30,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情形,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情形,31,经济补偿支付办法,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封顶),每満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考虑企业月均工资),本人月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按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补偿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标准和总量双限)。,经济补偿支付办法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封顶,32,单位办理解除(终止)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工会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工作内容、劳动合同期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未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办理解除(终止)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工会,33,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劳动者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责任:,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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