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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商法学,教学课件,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七编 破产法,说明:,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破产法是商品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破产制度就是在债务人因特定原因不能清偿债务时,通过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等法定程序,使债务得以延缓或公平清偿的债务清理制度和企业重生制度。通过破产制度,可以兼顾债权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达到公平、和谐的效果,同时通过优胜劣汰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的发展。,破产法的教学目标,就是通过对破产制度的学习,掌握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从而提高学生理解与适用法律的能力。,本编建议学时:,28,学时。,第七编 破产法说明:,第三章 破产财产管理,第一节,破产财产,第二节,管理人,第三节,撤销权和追回权,第四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三章 破产财产管理 第一节 破产财产,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破产财产管理有总体的了解和认识,对破产财产的认定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清晰的掌握,对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有明确的认识,能够利用撤销权和取回权原理来分析解决财产的归属问题。,本章教学要求,:,简要阐释破产财产的概念,深入分析和讲解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和范围、管理人的职权以及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的范围,对破产财产的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破产管理人的定位给予一般性的介绍和探讨,使学生对破产财产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管理人职权以及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有清晰、透彻的掌握,对破产财产的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有初步的了解。,本章教学提示:,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破产财产管理有总体的了解和认识,对破产,本章教学重点,:,破产财产构成条件和范围、管理人的职权以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本章教学难点,:,破产财产构成条件和范围、管理人的职权以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本章教学提示:,本章教学重点:破产财产构成条件和范围、管理人的职权以及破产费,第一节 破产财产,一、债务人财产与破产财产概述,债务人财产指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与财产权利,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债务人财产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财产。,第一节 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财产与破产财产概述,二、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一)必须是破产企业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二)必须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三)必须是可以依破产程序强制清偿的财产,二、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三、破产财产的范围,(一)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三、破产财产的范围,四、破产财产的除外规定,1.,债务人占有但所有权由他人享有的财产,2.,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3.,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或者应当向他人转移所有权的财产,4.,因所有权保留约定而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5.,其他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四、破产财产的除外规定,第二节 管理人,一、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依法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执行破产债务人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机关。,第二节 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二、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的清算组,1.,清算组对外代表企业。,2.,清算组以自己的名义为破产企业的权利义务起诉和应诉,而诉讼结果由破产企业承担。,3.,清算组不仅代表破产企业的利益,还是债权人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和追回权,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二、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的清算组,三、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管理人,(一)管理人的选任,1.,选任主体,我国立法在管理人的选任主体上,采用由法院指定的立法体例。,2.,选任范围,三、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管理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A.,甲,现担任债权人某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B.,乙,负有个人债务,5,万元,到期未予清偿,C.,丙,曾因盗窃被刑事拘留,D.,丁,其妻现任债务人的财务经理,单选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二)管理人的职责,1.,接管破产债务人,2.,管理破产债务人的财产,3.,清理破产财产,4.,变价、分配破产财产,(二)管理人的职责,单选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无须经法院许可的是()。,A.,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B.,辞去职务,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质物或留置物,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单选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无,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同年,8,月,10,日,关于甲企业的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由管理人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B,由甲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D,不得继续履行,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第三节 撤销权和追回权,一、撤销,权,(,一,),撤销权概述,撤销权又称否认权,是指管理人请求法院对破产债务人在受理破产案件前法定期限内实施的损害破产关系人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第三节 撤销权和追回权一、撤销权,(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1.,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管理人。,2.,撤销权是管理人的法定职责。,3.,可撤销的行为一般发生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的法定期间内。,4.,撤销权的行使没有固定的除斥期间。,(三)撤销权客体的范围,(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二、追回权,追回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后取得的追回被撤销行为所处分的财产的权利。,二、追回权,凯通公司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其以下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的是()。,A,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甲银行提交的一辆轿车,B,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C,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一栋办公楼,D,凯通公司的董事长丁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多选题:,凯通公司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其以下财产,管理人有权,第四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述,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等,须即时支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第四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述,二、破产费用的范围,1.,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所发生的费用。,2.,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费用。,3.,管理人的报酬和执行职务的费用及其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4.,如果因和解、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程序,那么在和解和重整程序中发生的费用,也属于破产费用。,二、破产费用的范围,【,案例研讨,】,2006,年,7,月,20,日,杨某,6,岁的儿子边某在某机械厂宿舍楼平顶上玩耍时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杨某找到该厂和供电公司要求赔偿。供电公司与杨某达成协议,赔偿其,6,万元。而某机械厂与杨某未达成协议,故杨某诉至法院。由于该厂已于,2005,年,10,月,15,日被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依法判令该厂破产清算组(管理人)赔偿杨某,5,万余元。同年,12,月,20,日,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例研讨】2006年7月20日,杨某6岁的儿子边某在某机械,【,争议,】,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对该笔赔偿款是属于破产债权还是属于破产费用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该笔赔偿款属于破产债权。,一种意见认为:该笔赔偿款属于破产费用,应由法院裁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你的意见?,【争议】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对该笔赔偿款是属于破产债权还是属,三、共益债务的范围,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3.,债务人的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4.,债务人的财产取得属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三、共益债务的范围,四、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四、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案例研讨,】,敦煌大酒店于,2007,年,5,月,2,日申请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纷纷申报债权。提出如下给付请求:,1.,某女士于,2006,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执行职务时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2,万元。,2.,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7,年,2,月,1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4,万元,限,7,日内缴纳。,3.,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万元。,4.,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如果你是管理人,你认为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案例研讨】敦煌大酒店于2007年5月2日申请宣告破产,在破,本章前沿问题:,1,破产财产的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2,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定位。,本章前沿问题:1破产财产的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本章思考题:,1.,试述破产财产构成条件和范围。,2.,如何认识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3.,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4.,简述撤销权和追回权的概念。,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各自包括的范围如何?,本章思考题:1.试述破产财产构成条件和范围。,再 见!,再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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