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课件

上传人:29 文档编号:252497608 上传时间:2024-11-16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558.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概况,2012年9月首次报告了2例临床表现类似于SARS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此后中东、欧洲相继报告了多例该病病例。,2013 年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命名为“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概况2012年9月首次报告了2例临床表现类似于SARS的新型,疫情信息,2013年5月份以来,境外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明显增多,并出现家庭及医疗机构相关聚集性疫情,有部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被感染。,根据目前已知的资料,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已具备有限的人传人能力,但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传播的能力。,疫情信息2013年5月份以来,境外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明显增多,疫情信息,截至2013年8月23日,全球共有8个国家累计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实验室确诊病例94例,死亡46例,病死率高。,疫情信息截至2013年8月23日,全球共有8个国家累计报告中,病原学,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属于冠状病毒科,类冠状病毒的2c亚群,是一种具有包膜、基因组为线性非节段单股正链的RNA病毒。,病毒粒子呈球形,直径为120-160 nm。,基因组全长约30kb。,病原学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属于冠状病毒科,类冠状病毒的2,流行病学,根据目前已知的流行病学资料,传染源仍然不明。已经报告的94例病例中,存在家庭聚集现象和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表明已出现有限的人间传播。,截至目前,沙特、英国、意大利、约旦、法国、卡塔尔、突尼斯和阿联酋8个国家已有病例报告,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流行病学根据目前已知的流行病学资料,传染源仍然不明。已经报告,流行病学,由于我国与中东地区存在商务、宗教交流、旅游等一定规模人员往来,存在疫情输入风险。,尽管输入性疫情引发我国境内大范围播散的风险较低,但仍应当密切监测来自疫情发生地的输入性病例。,流行病学由于我国与中东地区存在商务、宗教交流、旅游等一定规模,临床表现,潜伏期:7-14天,临床表现:,以急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临床病变进展迅速,很快发展为呼吸衰竭、ARDS或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特别是肾功能衰竭,甚至危及生命。,个别病例(如免疫缺陷病例)可能有腹泻等非典型临床表现。,临床表现潜伏期:7-14天,影像学表现,发生肺炎者影像学检查可见肺内片状影像,合并ARDS者片状影像广泛,进展迅速。,影像学表现发生肺炎者影像学检查可见肺内片状影像,合并ARDS,实验室检查,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血生化检查:部分患者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等升高。,实验室检查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病原学检查,包括病毒分离、病毒核酸检测:,病毒分离为实验室检测的“金标准”,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但病毒分离培养较为困难,且需要在指定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可以用于早期诊断,以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中的新冠状病毒核酸。病毒核酸检测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能快速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一般能在4-6小时内获得结果。,病原学检查包括病毒分离、病毒核酸检测:,临床诊断-疑似病例,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胸部影像学改变,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游或居住;或与疑似/临床诊断/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临床诊断-疑似病例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临床诊断病例,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仅有实验室阳性筛查结果的患者。,满足疑似病例标准,因仅有单份采集或处理不当的标本而导致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或无法判断结果的患者。,临床诊断病例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仅有实验室阳性筛查结果的患者。,确诊病例,具备下述4项之一者可确诊为中东呼吸综合征实验室确诊病例:,至少双靶标PCR检测阳性。,单个靶标PCR阳性产物,经基因测序确认。,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恢复期血清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较急性期血清抗体水平呈4倍以上升高。,确诊病例具备下述4项之一者可确诊为中东呼吸综合征实验室确诊病,治疗-基本原则,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疑似和确诊病例应住院治疗;,如果病情进展迅速,则应尽早入ICU治疗。,实施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应收入负压隔离病房救治。,治疗-基本原则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一般治疗与监测,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胸部影像学,根据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应进行无创或有创通气等措施。,一般治疗与监测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情变化,治 疗,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抗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药,体外试验表明,,干扰素-,具有一定抗病毒作用。,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继发细菌感染时应用。,中医中药治疗:,依据中医学“外感热病、风温肺热病”等病证辨证论治规律进行,治 疗抗病毒治疗:,重症病例的治疗,对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实施有效的呼吸支持(包括氧疗、无创有创机械通气)、循环支持和肾脏支持等。,重症病例的治疗对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防治并,出院标准,体温基本正常、临床症状好转,病原学检测连续两次阴性,可出院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出院标准体温基本正常、临床症状好转,病原学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防控方案,为适应该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计委根据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防控方案为适应该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切实维,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目的,及早发现和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适用范围,适用于尚未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持续社区传播疫情时各地的监测与防控工作。,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目的,病例发现,建立健全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监测体系。,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SARI)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对于已经明确有其他病原存在,但难以用已知知识解释病情和临床表现,虽经适当治疗病情仍急剧恶化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也应当考虑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实验室检测。,病例发现建立健全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监测体系。,病例发现,部分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在病程早期临床表现可能不典型,如有基础性疾病或免疫缺陷者,可能早期仅出现腹泻症状。,部分病例可能存在合并感染,如同时感染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及其他流感病毒等。,病例发现部分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在病程早期临床表现可能不典型,,病例报告,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病例报告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洗手。,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当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护目镜、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相应的,医务人员的防护,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衣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处理所有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每个患者用后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医务人员的防护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预防措施,洗手,戴手套,戴眼罩,戴口罩,小心利器刺伤,穿防护衣,预防措施洗手戴手套戴眼罩戴口罩小心利器刺伤穿防护衣,Thank You!,兰大二院呼吸科,魏海东,Thank You!兰大二院呼吸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