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和刑罚教学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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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犯罪和刑罚,老师在上星期花钱买的自行车今天早上被偷了,我邻居的小孩说:,“,犯罪分子真可恶,抓住这个小偷的话,把他千刀万剐,”,。,想一想:该小偷的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数额较大,”,是指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想一想: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否一定是犯罪行为呢?,(实际上,只有达到严重的程度才可能构成犯罪),案例:年,某村委会主任利用手中职权,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万元公款据为己有,后被群众举报,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查证属实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人民法院却依法判决该村委会主任无罪。,注:我国年刑法规定,贪污罪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出台司法解释,把村委会组成人员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弥补了法律缺陷,犯罪行为应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按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想一想:既具有社会危害性,又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是否一定是犯罪行为呢?,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外,还有一些行为即使是严重危害社会、又违法刑法规定的,也不是犯罪行为,不受刑罚处罚,如:,精神病人在患病期间实施的任何行为,犯罪行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想一想:,偷窃老师自行车的行为是否要受到刑罚的处罚呢?,老师抓住小偷的话,能否对其千刀万剐呢?,、处罚程度,刑罚有何特点,最严厉的法律强制方式,、适用机关,只能由审判机关适用,、适用对家,只能针对犯罪分子,、处罚的法律依据,刑法,、处罚的法律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判决的形式,刑罚的种类,、主刑,()主刑的适用特点:,()主刑的种类,剥夺,人身自由,剥夺,剥夺,剥夺,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生命,是,是,是,否,个月以上个月以下,个月以上年以下,(特殊情况最高可达年),终身,附加刑,、附加刑的适用特点,、附加刑的种类,罚金(区分,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含义,适用对象,期限,(驱逐出境只针对犯罪的外国人),想一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罚制裁,那么惩罚本身是否就是刑罚的目的?,四、犯罪和刑罚,(一)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类型,(二)刑罚,、什么是刑罚,、刑罚的特点,、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的目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通过本堂课的共同探讨学习,我们每个人到底收获了什么呢?,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业,教材第134页第四、五题。,第六课,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投票选举,妈妈,他们在干什么?,我也要参加选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凡享有选举权的人同时也享有被选举权。我们通常所说的选举的权利,实际上包括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个部分。,1,、选举权:,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2,、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最基本的手段和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它直接体现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选举的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中国国籍,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法律小词典:,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哪三种人不能享有选举的权利,答:第一,外国人。,第二,未满,18,周岁的。,第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为什么?),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哪三种人不能享有选举的权利?,为什么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到,18,周岁则没有这种权利?,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权是国家的核心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赋予人民,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才能使国家政权不变色。,请根据课文内容,并谈谈你们是怎样推选班干部的?,三、选举方法,1,、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一人投一票,2,、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应选人,另选其他选民,选举,投反对票,投赞成票,弃权,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多项选择:,在我国,按,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有关选举的说法正确的有(),A,、,20,岁的李某仅小学文化程度,所以没有选举权。,B,、因张某是全国劳模,因此在一次选举中他可以享有两个投票权,C,、在我国,镇、乡、村一级的基层选举也采用无记名投票。,D,、在选举方式上,我国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CD,四、选举方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主要官员等)是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问:它们是由什么组成的呢?,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问:那么各级人大代表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讨论:,当今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出议员,只有少数国家采取间接选举,为什么我国直接选举只到县一级,而不在全国采用直接选举?,地广人多,人民的组织程度、觉悟程度和政治生活深入的程度,特别是文化程度,都要进一步提高。交通、通讯等物资条件也有待逐步改善。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勉强去做,其结果只能流于形式,削弱民主权利,挫伤人民的积极性。,五、行使选举权的保障:,1,、物质保障,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2,、法律保障,法律惩罚破坏选举的行为,1,、法律保证选举的经费(物质保障),为了保证选举活动公平、公正,我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目的:在于实现选举的真实性原则,也为公民实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创造了条件,这正是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优越性的表现。(避免金钱选举现象),2,、法律制裁破坏选举的行为(法律保障),按照选举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 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其他违法行 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案例:破坏选举罪,被告人赵某(男,,32,岁,某无线电厂)曾因盗窃厂内半导体零件被王某发现后向厂长告发,被扣五个月奖金。为此赵怀狠在心。,1992,年,王某被推选为区人大代表,赵某以贿赂手段窜通,36,名工人投其他人的票,结果,王某落选,后赵某的行为被发现,决定重选,王某当选为区人大代表,赵某被依法判有期徒刑一年。,一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含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2,、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年满,18,周岁的,未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3,、行使选举权的保障,物质上的保障,法律上的保障,素质考场,学期中,某校初二,(4),班班主任朱,老师,准备调整班委班子,了解到,本班同学学习法律常识,“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权利,-,选举权,便,请学生,模拟人民代表的选举方式,采取竞选的形式,改选班长,请你,拟定一个,选举步骤,:,1.,成立班主任负责的选举领导小组,(4-5,名成员,),2.“,选民”登记,3.,提出和确定侯选人,(2-3,名,),4.,推荐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5.,场地布置,(,便于投票,),6.,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7.,投票选举,8.,计票,计票过程中班主任发表讲话,9.,公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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