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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分编 侵权行为之债,第,三十四,章,侵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一)全部赔偿规则,含义:全部赔偿规则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是指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全部赔偿规则是侵权行为法发挥填补损害的功能所决定的。填补损害是侵权行为法最重要的作用。,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一)全部赔偿规则,适用全部赔偿时,应注意: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大小,应以实际损害的大小而非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为标准。只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才是重要的考虑标准。第二,全部赔偿所赔偿的仅包括合理损失,不合理的损失不在其范围之内。第三,全部赔偿是损害赔偿最基本的规则之一,在计算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首先考虑。但除此之外,损害赔偿还有其他规则,在最后确定赔偿范围时,还须与其他规则相结合考虑。,通过案例认识全部赔偿规则,案例:原告刘某到被告韩某经营的东东音像店租影碟,用其所购乘坐飞机使用的优惠卡“白山卡”作为押金,抵押在韩某处。刘某叮嘱韩某不要弄丢此卡,韩某也做出了保证。到了第三天,刘某去退碟时,却被告知因音像店前一天被盗而导致“白山卡”的丢失。刘某要求韩某赔偿其丢失卡后的全部经济损失,4000,元,韩某则只同意赔偿其办卡时的费用,400,元。双方协商不成,刘某于是诉至法院。,问题:本案中,韩某应赔偿的数额是多少?,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二)损益相抵规则,含义: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受有利益时,应在损害损害额内扣除利益。适用损益相抵规则,赔偿义务人仅就损害额与受害人受有利益之间的差额予以赔偿。,构成要件:第一,损害赔偿责任已经成立;第二,受害人受有利益;第三,损害事实和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赠与受害人的财产、因继承而取得的利益、退休金或抚恤金获得的利益、非加害人所送的慰问金、保险金等,一般认为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二)损益相抵规则,计算方法:,1,、利益与损害均可以金钱计算时,直接扣减,赔偿差额;,2,、对损害造成的损失已经金钱赔偿的,应由受害人将新生利益退还给赔偿义务人,达到损益相抵;,3,、实物赔偿的,新旧物之间的差价应由受害人返还给赔偿义务人;,4,、返还原物时,赔偿权利人对所得消极利益,应返还给赔偿义务人。,通过案例认识损益相抵原则,案例:甲,公司与乙货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乙公司将甲公司购买的二台设备(价值,8,万元)运至甲公司住所地,运费,3000,元,货到无损付款。签约后,乙公司委托丙物流公司实际承运,运输途中因丙公司保管不善,导致货损,残存物价值经评估为,1,万元。因此,甲公司拒绝支付运费。,问题:本案中甲公司能够获得多少赔偿额?,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三)过失相抵规则,含义:过失相抵又称互有过失,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实行过失相抵规则,应当通过过失的比较和原因力的比较,依比例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分配,减轻加害人的责任。,通过案例认识过失相抵原则,案例:张某和刘某是纺织厂的职工,在工余时间,双方因琐事争吵,后互相动手厮打,张某将刘某打伤,张某未受伤。经鉴定刘某伤情为轻微伤。现刘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问题:本案是否能够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损害赔偿的具体类型,(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造成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后果,应当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财产赔偿的制度。,一般损害是指损害程度较轻尚未达到残疾程度的损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损害赔偿的具体类型,(一)人身损害赔偿,致人残疾是指人身损害程度较重,以至于受害人不能完全恢复人身物质机体的正常功能的人身损害。对致人残疾的赔偿范围包括上述一般损害的赔偿范围,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致人死亡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3,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损害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损害赔偿的具体类型,(二)物质损害赔偿,含义:物质损害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物质形态的财产价值的减少或可得利益的丧失。物质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因加害人的行为造成财产价值的减少或费用的支出。对于直接损害,应予以赔偿。,间接损害是指因加害人的行为导致的受害人本可获得的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害包括依通常情形可预期的利益和在特别情形下可语气的利益,即非以通常情形为判断标准而以在特定情形下赔偿权利人的情况为判断标准。,损害赔偿的具体类型,(三)精神损害赔偿,含义: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某些特定的物品遭到损害,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丧失,要求侵权行为人以财产赔偿的形式进行补救的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第一,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各种人格权以及隐私和其他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第二,自然人因身份权遭受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处的身份权主要包括监护权、亲属权、配偶权;第三,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具体类型,(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通过案例认识不同类型的损害赔偿,案例,1,:甲到医院急诊,被确诊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当晚施行阑尾切除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医师错将子宫当成阑尾切除,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已完全丧失生育功能,正常心理发育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案例,2,:甲因癌症去世,其家人无比悲痛。乙四处传播甲乃因生活不检点而染上艾滋病不治而亡,众人信以为真而对甲的家人指指点点。,案例,3,:甲酒后驾车,将乙停在路边的自行车撞坏。,问题:以上案例加害人分别应承担什么类型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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