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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123,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123,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一节 合同,1,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各,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2,合同成立的地点,三、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内容,五、合同的效力,2,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订立2,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六、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七、合同的转让,1,债权转让,2,债务转让,3,债权债务一并转让,3,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六、合同的履行3,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八、合同的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九、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2,违约责任的免除,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八、合同的终止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单位依法签订,以完成某项建筑工程或者是改工程的一部分或某个方面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合同中前者一般称为发包方(或者委托方,俗称甲方),后者一般称为承包方(或者受托方,俗称乙方)。,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5,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和勘察,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特点,1,特定性,2,特殊性,3,干预性,4,复杂性,5,格式性,6,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特点6,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建设工程合同类型,1,根据建筑活动的不同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类型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等内容。,2,根据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数量不同,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分项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等内容。,7,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建设工程合同类型7,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中,主体是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客体是将要进行创作的设计文件,内容就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设计文件份数);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依据、拨款方法;违约责任。,第三节 勘察设计合同,8,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中,,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特点,1,国家对于建筑勘察设计合同的行政干预较强,2,建筑勘察设计合同具有严格的次序性,其订立依赖于国家计划,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有特殊的资格,4,建筑勘察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为要式合同,9,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特点,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应具备以下条款:建设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和总投资额;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内容;发包方的技术要求和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的份数;勘察设计工作的收费标准;违约责任。,10,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10,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义务,(一)勘察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义务,(二)设计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义务,四、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一)发包方对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二)发包方对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三)国家有关机构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监督,(四)承包勘察人、设计人对合同的管理,(五)无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六)设计的修改与终止条款,11,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五、勘察设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1,发包方的违约责任,2,承包方的违约责任,12,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五、勘察设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1,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房屋修缮等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建筑施工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第四节 建筑施工合同,13,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施工合同的特点,1,特殊性,2,长期性,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二、建筑施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建筑施工合同的形式,(二)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施工合同的特点1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二)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三)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四、建筑施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一)委派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作义务,15,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15,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六、建筑施工合同的分包、解除与终止,(一)建筑工程的分包与转包,(二)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除,(三)合同的终止,七、建筑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其他事项,(一)不可抗力条款,(二)保险与担保条款,1,保险条款,2,担保条款,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问题,4,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的处理,16,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六、建筑施工合同的分包、解除与,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八、施工合同索赔,(一)索赔的原因,(二)索赔的种类,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1,)延长工期索赔,(,2,)经济索赔,2,按索赔的处理时间和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2,)总索赔,17,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八、施工合同索赔17,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3,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1,)工程拖期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加速施工索赔,(,4,)施工条件变化索赔,(三)索赔的依据,(四)反索赔,18,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3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18,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也称为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为了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标准条件,3,专用条件,第五节 建设监理合同,19,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也称为工程建设,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物质采购合同,物质采购合同是指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质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工程项目所需的本材料为标的、以材料买卖为目的,出卖人转移材料的所有权于买收人,买受人支付材料价款的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报价、签订合同和直接订购等几种方式。,第六节 建设其他合同,20,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物质采购合同第六节 建设,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仓储合同,(一)仓储合同具有法律特征,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21,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仓储合同21,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权要求存货方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标的物;,(,2,)有权要求存货方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3,)有权要求存货人告知货物情况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违反规定或约定,不提交特殊物品的验收资料的,仓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4,)有权要求存货人对变质或损坏的货物进行处理;,(,5,)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6,)具有提存权,(,7,)有权按约定收取储存管理货物的各项费用和约定的劳务报酬。,22,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二)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22,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2,义务,(,1,)应存货人要求填发仓单的义务;,(,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保管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接受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时间和方法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状况等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3,)妥善保管储存物的义务;,(,4,)危险通知义务,(,5,)返还保管物的义务。,23,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2义务23,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存货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权要求仓管方妥善管理货物;,(,2,)有权要求仓管方亲自看守管理仓储货物;,(,3,)有权要求仓管方及时验收货物;,(,4,)合同约定由仓管方运送货物或代办托运的,存货人有权要求对方将货物送至指定的地点或办理托运手续。,(,5,)有权检查仓储物。,2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三)存货方的权利和义务24,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2,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仓储物入库,(,2,)向仓管方支付报酬,(,3,)偿付必要费用,(,4,)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提交验收资料,25,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2义务25,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FIDIC,指的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是法文,Fdration International Des Ingnieurs Conseils,的缩写(英文名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第七节,FIDIC,合同,26,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FIDIC指的是国际咨询工程师,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FIDIC,合同的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The Red Book,),(红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2,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s Agreement,),3,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桔黄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5,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棕色皮书,,Conditions of Sub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27,第九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FIDIC合同的内容包括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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