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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知识产权法学,第四讲 专利法,主讲人:杜 颖,.,知识产权法学主讲人:杜 颖.,1,目 次,一、专利权的主体,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权的内容,四、专利的申请程序,五、专利权的限制,六、专利权的保护,.,目 次一、专利权的主体.,2,专利保护的优点,1,、国家对专利的保护强度高。,一项发明只能申请一项专利,并且在后完成发明者即使独立完成发明,除非依法享有先用权能够在原有范围内使用,否则也不可以实施该项发明创造。,2,、专利的权利范围明确。,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文件对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及附图等,构成确定专利权范围的重要依据。,3,、专利的价值可以被估算。,.,专利保护的优点1、国家对专利的保护强度高。.,3,专利保护的劣势,1,、专利的维持费用高。,2,、对专利技术公开的要求高。,3,、专利须经申请才能获得授权,且审查时间较长。,4,、专利权非常强大,容易被滥用。,.,专利保护的劣势1、专利的维持费用高。.,4,一、专利权的主体,按国籍划分:中国公民或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外国人、企业或其它组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按形态划分: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一、专利权的主体按国籍划分:中国公民或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外国,5,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年内作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6,二、专利权的客体,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专利权的客体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7,发明的分类,(一)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定性质的可移动的有形体,如机器、设备、测试仪器等发明。,(二)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的具有特性的方法和手段。,(三)改进发明,.,发明的分类(一)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定性质,8,发明的特征,1,、发明是基于并利用自然规律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2,、发明是具备创造性的技术方案。,3,、发明是能在生产中制造和实施的技术方案。,.,发明的特征1、发明是基于并利用自然规律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9,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要求 新颖性.,10,从混合新颖性到绝对新颖性,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从混合新颖性到绝对新颖性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11,绝对新颖性,第,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绝对新颖性第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12,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被假定为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13,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根据实用性的要求。,(一)可实施性,(二)可再现性,(三)有益性,.,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14,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与非冲突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与非冲突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15,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药品),动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16,三、专利权的内容,制造权,专利权人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制造相同或类似专利产品的权利。,.,三、专利权的内容 制造权专利权人独占地制造专,17,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及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及依照该,18,许诺销售权,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的专利产品,以及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权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19,销售权,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销售权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依照该方法直,20,进口权,进口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享有自己进口或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等生产经营目的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进口权进口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享有自己进口或禁止,21,转让权与许可权,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许可权即专利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转让权与许可权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22,实施许可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2,)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3,)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实施许可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23,标记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权人还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记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权人还有权在其专,24,四、专利的申请程序,书面原则,单一性原则,专利的先申请原则与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登记制、审查制与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四、专利的申请程序.,25,专利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先作出发明的人为采用先发明原则;授予先提出申请的人为采用先申请原则(鼓励技术的公开和交流;权利的稳定状态;审查难度)。,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专利的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26,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原则,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原则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27,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提交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初步审查,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驳回,复审,起诉,公布(发明、,18,个月),实质审查(,3,年):,授予,驳回,复审,起诉宣告无效,异议程序,复议,起诉,.,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 提交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28,五、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实施专利),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专利权穷竭,专利独占实施权的限制,.,五、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实施专利).,29,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过境;,.,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30,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31,专利权用尽(穷竭)原则、首次销售原则,平行进口合法,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合法投放的专利产品,仅限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不包括制造行为,穷竭不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用尽(穷竭)原则、首次销售原则平行进口合法专利产品或,32,Bolar,条款,早期工作例外,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Bolar条款早期工作例外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33,美国罗氏公司与,Bolar,案,罗氏公司拥有盐酸氟西泮的专利,于,1984,年届满。此前,,Bolar,公司从加拿大进口了该药物化合物,并于,1983,年根据仿制药物申请的要求开展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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