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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概述,|,|,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退(免)税,出口退(免)税概述|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退(免)税,目录,contents,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理,二,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三,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四,对外贸易基础知识,目录contents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理二出口退(免),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理,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免)税的法律依据,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则,出口退(免)税的意义和作用,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理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免,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营改增,”,试点开展后,我国对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从这时起,出口退税范围扩大到了货物、劳务和服务出口。,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文件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国际惯例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宏观调控原则,零税率原则,主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3.,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国际惯例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宏观调控原则零税率原则主要遵循四个基,国际惯例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保证出口货物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基本要求。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高低不等。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国际贸易间出口货物含税量不同,导致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做到公平竞争的结果。消除这一影响的办法,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到的间接税。,国际惯例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属地管理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来制定政策规定的。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都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各国为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对出口货物则不适用。因此,按照间接税属地管理原则,我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征免退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实行消费的货物,包括在国外生产的输入我国境内消费的货物,我国行使课税权;对于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不损害别国利益的前提下,我国将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应缴或已缴纳的税款,然后再按输入国的有关税收制度及有关规定办理税收。这样可以保证消费者购买的货物,其间接税的含税量彼此相同,从而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宏观调控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宏观调控原则是通过税收的职能作用来体现的。国家制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既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又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政策。例如,对黄金首饰、珠宝玉石等贵重货物,凡由指定经营企业出口的可办理退税,凡由非指定经营企业出口的不退税,以保证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对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出口货物,一般也不予退税,但对购入的某些列举的传统货物,考虑到其所占出口比重较大以及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给予退税,以保护我国传统出口货物的生产和发展;对少数因国际、国内差价大而出口获利较多的货物和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等则不予退税,以调节出口货物的利润和防止资源外流。总之,国家通过对出口货物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免税、退税和不予退税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以鼓励、限制、禁止等方式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宏观调控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零税率,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零税率是指我国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为零。零税率原则也就是征多少税、退多少税。根据零税率原则,将出口货物在国内已实际缴纳或负担的税负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其可以用不含税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零税率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零税率是指我国,出口退(免)税的意义和作用,从国际税收理论的角度,出口退(免)税的,意义,:一是体现了国家间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二是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三是提高出口货物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出口退(免)税,作用,:促进了我国外贸出口的增长,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理,出口退(免)税的意义和作用从国际税收理论的角度,出口退(免),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二,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二,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2003,年,2004,年至今,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在这个时期,出口退税主要是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调整的主要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退税负担机制。中央企业的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企业出口退税的负担,1985,年由地方财政负担,,1988,年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1991,年中央财政负担,90%,,地方财政负担,10%.1992,年中央负担,80%,,地方负担,20%,。,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2003,年,2004,年至今,1994,年,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退税制度。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一般为,17%,和,13%,。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担。,1995,年和,1996,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第一次重大调整,普遍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3%,、,6%,、,9%,三档,综合产品退税率为,8.29%,。,1998,年分批提高了纺织机械、船舶等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1999,年又提高了部分机电产品、纺织原料及制品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至,5%,、,13%,、,15%,、,17%,四档,综合产品的退税率达到了,15%,。,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2003,年,2004,年至今,2004年我国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改革以来,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同时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负担比重也进行了调整,200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75%:25%的比例承担,2005年1月1日起改为92.5%:7.5%。但这一时期出口退税政策主要表现为出口退税率的调整。2004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分为5%、8%、11%、13%和17%五档,综合退税率降为12%。2008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提高了部分纺织品、化工产品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09年1月1日、2月1日、4月1日和6月1日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2018,年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2019,年在增值税改革背景下再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后现行出口退税率包括:,13%,1,0,%,,9,%,,6,%。,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政策形成政策发展政策调整1985年1993年1994年,中国从1985年起开始推行出口退税政策。由于当时还没有实行增值税,出口产品的营业税、流转税都纳入了消费税系列,所以退税率不是很高,一直到1993年,退税率也只有11.2%。不过,那时候,中国出口贸易不是很大,出口退税的问题并不突出。1994年,中国政府实行税制改革,引入了增值税制度。按照国家颁布的增值税条例,增值税税率是17%,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17%的税应该全部退掉。实际调整后的平均退税率为16.63%。从11.2%一下子提高到近17%,步子迈得很大。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刺激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1994年和1995年连续两年我国的出口增长突飞猛进,增长率分别为32%和23%。这样一来,政府的退税压力一下就上来了。由于中央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定的退税“盘子”没有这么大,因此从1995年开始,中国第一次出现了欠退税现象。到了1996年,国家觉得这样下去中央财政无法承受,所以对出口退税率作了大幅下调,从17%调到“3、6、9”(即按不同产品分层次退税,最高退税率9%,最低退税3%),平均税率降至8.29%。从理论上来讲,大幅降低出口退税率,其实违背了出口零税率的规定,对政府来说,这么做只是暂时缓解财政压力的权宜之计。但退税率一降,企业出口积极性即严重受挫,出口形势跟着就下来了。1996年,出口增长只有1.53%。紧接着,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受此影响,加上退税率下调,1998年我国的出口形势非常严峻,全年只增长了0.5个百分点。所以,从1998年起,中国不得不再次提高退税率,最先恢复17%退税率的是纺织品和纺织机械。,出口退(免)税历史沿革和发展,中国从1985年起开始推行出口退税政策。由于当时还没有实行增,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三,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三,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税范围、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等。,退免税范围,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退免税范围,出口企业,一般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具体可分为,外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特准退税企业和个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照现行规定,除了特殊情况外,个人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企业范围,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外,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免)税。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二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三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四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此外,参照国际惯例,对一些特定货物虽不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也准予退(免)税。,货物范围,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退免税范围 出口企业,一般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出口退(免)税基本要素,目前我国出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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