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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合理选择纳税环节的税收筹划,张晓彤 曹梦迪,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利用纳税环节避税就是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从而获得这方面的利益。,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具体分如下三个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出厂销售时纳税;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除本企业连续生产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3)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4)金银首饰消费税有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征收不同于增值税。增值税是以每个流通环节的增值额作为课征对象,体现为,“,道道征收,”,,而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即它只是在应税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税,并不是多环节多次征收。从消费品的生产流通体制表看,国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一般要经过生产、批发、零售三个环节,进口的消费品要经过进口、批发、零售三个环节。相对于为数众多的批发商和消费者而言,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牵涉到的生产经营者数量最少,从而有利于实行有效的源泉控制和保障税收征管效率,因而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确定在消费品生产流通的源头,即产制环节最为适宜。,生产环节应税消费品的筹划,导入案例,甲公司是生产洗发产品的公司,甲公司如果将所有包装物放在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只购买配好的原料,在进行分装。问销售公司缴纳消费税吗?生产公司缴纳消费税吗?为什么,解析 销售公司不缴纳,生产公司缴纳。因为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金银首饰除外)。,筹划依据,【消,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筹划思路,我国税法规定,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与销售时纳税,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适度压低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使纳税人的整体税负下降。,筹划案例,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每年都有比较固定的客户到工厂直接购买,销售量大约有,5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每箱对外销售价格,500,元。请问:如何进行该厂的消费税筹划?,如果酒厂将白酒直接销售给客户,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5000,12,0.5,5000,500,20%,530000,(元),如果该厂设立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该厂按销售给其他批发商的产品价格与经销部结算,每箱,450,元,经销部再以每箱,5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5000,12,0.5,5000,450,20%,480000,(元),可节税,530000,480000,50000,(元),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的筹划,导入案例,甲公司委托乙单位加工金银首饰,是否要缴纳消费税?,解析 委托加工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是纳税人。据此,甲公司委托的乙单位如果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则甲公司不必缴纳消费税。,筹划依据,【消,条例】第四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筹划思路,委托加工消费品与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依据不同。委托加工方式下,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自行生产方式下,于对外销售时计算缴纳消费税,税基为对外销售价格。一般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对外销售,并且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利润率一般都比较高,因此同等条件下,自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价格大大超过委托加工成本,由此造成两种加工方式下税负的差距,如果其他因素相同,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与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之间,企业选择委托加工方式可以节省税收。,筹划案例,甲日化企业准备将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料加工成化妆品,并进行销售。现有两种方案:方案A委托某协作厂加工,付加工费75万元;方案B企业自行生产,据测算自行生产的人工费用和分摊费用也为75万元。设两种生产化妆品品质没有差异,对外销售都可以实现销售费用400万元,,税率30%,问哪种方案有利?,方案A 该厂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5万元,收回化妆品直接对外销售,不缴纳消费税。,方案B 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缴纳消费税为120万元。,因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可以降低税负。,进口环节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筹划依据,【消条例】第四条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十二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筹划思路,进口应税消费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具有弹性,关税完税价格越小,对企业节税越有利。因此对进口环节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应尽可能降低到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得海关认可。,筹划案例,飞驰汽车公司是一家跨国企业,其生产的汽车在世界汽车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2009年8月,公司希望在中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利用我国汽车关税税率从30%下降到25%的有利时机,降低汽车的国内销售价格,从而占有中国市场。该公司汽车消费税税率为12%,以前到岸价格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如何筹划减轻汽车公司的消费税?,关税降低前,该公司汽车进口时应纳关税为24万元,消费税为(80+24)/(1-12%)*12%=14.18万元。关税降低后应纳关税20万元,消费税13.64万元。相比原来的关税率,该公司汽车缴纳的税收减少了24+14.18-20-13.64=4.54万元。,如果该公司采用另一种方案,由公司在国内寻找一个销售公司为合作伙伴,公司以60万元的价格将汽车销售给销售公司,然后有销售公司在国内进行销售,该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签订了相关协议,销售价格减少的20万元由合作伙伴以其他方式返还给飞驰汽车公司。经过此筹划,公司进口时应纳关税为15万元,消费税为(60+15)/(1-12%)*12%=10.23万元这样飞驰汽车公司在进口环节缴纳的税收较关税税率降低前减少了24+14.18-15-10.23=12.95万元。因此可以考虑在保证公司利润不减少的情况下,将汽车市场价格下降15万元以下,从而降低进口关税和消费税,大幅提高该汽车的市场竞争力。当然,运用此方法,完税价格的调整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的筹划,导入案例,金店销售的黄金摆件和金条,是否需缴纳消费税?,解析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黄金摆件和金条不属于金银首饰范围,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筹划依据,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二、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筹划思路,由于首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及对象是列举的方式加以规范的,换而言之,就是非列举的首饰是不计征消费税的。这样的税收规定,是我们在对新型产品迭出的首饰行业进行税收管理方面,呈现出不少的交叉点和空白点。于是可以利用税收规定的差别,避开高税率,选择低税率。,筹划案例,某企业2009年生产一种既含铂金又含黄金的新型首饰A,因此,A既可以认定为是金基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税,税率为5%,又可以认定为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税,税率为10%。如何筹划安排对纳税人有利?,根据税不重征原则,A的纳税环节就有了相对的可选择性,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选择5%或者10%税率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即企业选择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款比选择在生产环节缴纳税款少征5个百分点。当然,一般零售价格要高于出厂价格。,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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