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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田径裁判知识,1,a,第一章 官 员,为使大型田径赛更加公正,比赛成绩更加准确,保证比赛在符合规则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国际田径竞赛规则第105条对比赛官员的设置作了明确规定。我国1992年田径竞赛规则也明确规定举办国内田径比赛应指派相应的官员,并规定了官员的委派权限和职责。,第一章 官 员,第一节 技术代表,第二节 技术官员,第三节 仲裁委员会,第四节 现场指挥,一、设置和委派,国际、国内大型田径比赛,技术代表设,1-2,人。国际田径竞赛规则第,105,条规定,凡举办,12,条,1,(,a,)和(,b,)的比赛,应从国际上指派技术代表。第,12,条,1,(,a,)的比赛,技术代表由国际田联理事会选派。第,12,条,1,(,b,)的比赛,由有关地区协会选派。我国,1992,年田径竞赛规则规定,举办国内一、二、三类比赛由中国田径协会指派技术代表。,二、职责,(一)在大会组委会的支持下,与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例如:国际大型田径比赛,有关比赛器材,应在比赛前,1-2,年向参赛国和地区公布规格和使用要求。我国举办大型田径比赛,一般也提前半年公布。,(二)赛前应向相应的组织提交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械的建议。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及录取原则。,(三)赛前,3-6,个月向参赛单位发出比赛的技术性规程。,(四)对田径比赛所有技术性准备负有全面责任。,(五)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国际大赛,如由于非技术性理由否决报名,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应的地区理事会做出裁决。国内大型比赛应由中国田协裁决。,(六)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七)应参予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组等编排工作。,(八)应与组织代表协作,并在合适时间提出比赛的书面情况报告。,(九)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第一节 技术代表,一、设置和委派,根据田径比赛规模大小的所设项目的多少,技术官员一般由,5-7,人组成。举办国际规则第,12,条,1,(,a,)的比赛,技术官员的人选,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根据技术委员会提交的名单决定。举办规则第,12,条,1,(,b,)的比赛,技术官员由有关地区协会选派。举办国内一、二、三类比赛,技术官员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二、职责,(一)技术官员应对各项主裁判的工作,给予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作。,(二)受技术代表的指派到该项比赛现场(从检录直到比赛结束),监督整个比赛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保证比赛完全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三)对该项比赛的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干预。如发现不符合规则规定的问题,并认为需要提出改进意见时,首先应向该项主裁判提出建议,必要时可提出劝告。如仍不能解决,则向技术代表报告。,(四)比赛结束,审核成绩,并在成绩表上签名。,第二节 技术官员,三、工作方法,(一)赛前要认真地学习研究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分析比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统一对疑难问题的认识。出席有关技术会议,了解掌握情况。,检查场地、器材,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裁判工作,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向技术代表报告,或与有关裁判长协商改进。根据竞赛日程进行分工。,(二)赛中要坚守岗位,每项比赛要从检录到比赛结束始终在场,认真观察比赛进行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向主裁判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项目的进行和裁判工作不干预。,(三)赛后仔细审查成绩,无误后签名。,(四)每天进行工作小结,最后写出书面总结上报中国田协。,(五)注意事项:,1,、谦虚谨慎,不自以为是。,2,、与裁判密切合作。,3,、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遇有问题,主动与各方联系或请示报告。防止脱离规则和规程精神处理问题。,第二节 技术官员,一、设置和委派,仲裁委员会是根据田径比赛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而设置的,一般由,3,、,5,或,7,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主任。大型国际比赛,仲裁委员会人选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或地区协会委派。例如第十一届亚运会,仲裁委员是由亚奥理事会指派。国内田径比赛仲裁委员是由同级田径协会指派。总裁判长不担任仲裁委员。,二、职责,(一)按照规则第,147,条处理各项抗议,同时对发生于比赛中提交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事宜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二)凡对规则未曾涉及的问题做出裁决,事后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向有关田径协会报告。,三、工作方法,(一)仲裁委员会主任应参加组委会,全面了解大会准备工作情况。,(二)赛前组织学习规则、规程和仲裁委员会条例等文件。了解比赛场地、器材设备,以及裁判工作等。,(三)研究比赛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工作重点和难点。,(四)赛前与录像人员商定仲裁录像的计划。,(五)检查落实仲裁委员会的席位。仲裁委员会的席位以便于观察全场为原则。席位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设有电话。,第三节 仲裁委员会,(六)赛前如果受理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的抗议,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允许该运动员“在抗议下”参加比赛,并将此案迅速提交大会组委会解决。,(七)比赛中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比赛中发生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八)接受抗议应根据规则第,147,条执行。,1,、抗议必须由代表该运动员的负责人签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交纳规定数额的申诉费。,2,、抗议涉及到比赛成绩和名次,提交抗议书最迟不能晚于该项比赛成绩宣告后,30,分钟。否则不予受理。,3,、仲裁委员会一旦受理抗议,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仲裁录像等,最后召开全体会。通过讨论,依据规则精神,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并上报组委会备案。,(九)比赛全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一般包括:工作情况、接受抗议及处理结果、经验与教训等,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主办单位。,(十)注意事项:,1,、秉公执法,严格执行规则和规程。,2,、重事实,重调查研究,慎之又慎。,3,、促进团结,有利竞赛。,4,、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出现混乱。,第三节 仲裁委员会,田径比赛的现场组织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由于田径比赛的场地大,项目多,每个单元要进行几个项目的比赛,并要求严格按照竞赛日程排定的时间进行比赛,使观众和教练员能及时了解比赛结果和比赛情况,国内、外大型田径比赛应设立现场指挥中心。比赛在现场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同步进行。现场各项工作达到统一化的要求,才能使田径比赛既精彩热烈,又秩序井然,为运动员比赛发挥最佳水平创造条件。,一、任务,田径比赛现场,是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比赛按时开赛,及时公布比赛成绩,确定现场发奖时间和程序,控制电子屏幕的显示和宣告员的宣告工作,指挥各部门按照竞赛日程和时间同步工作,确保比赛正常进行。,二、编制与职责,(一)编制与人选,国际大型田径赛设立现场指挥中心,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现场指挥一人,指挥助理,2,人,宣告员,2,人。国内省、市和基层田径比赛,应从实际出发决定是否设立现场指挥中心,如不设立现场指挥中心,也应明确竞赛委员会一名主任兼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应由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权威性,且熟悉田径比赛业务的人担任。国际大赛一般是由竞赛委员会一名主任担任现场指挥工作。,(二)职责与分工,1,、现场指挥全面领导中心工作。指挥助理可按径赛和田赛分工。宣告员兼管发奖程序。,2,、制定比赛现场指挥实施方案。,3,、指挥各比赛项目按时开始比赛。,4,、指挥宣告员和电子大屏幕,按时公布比赛成绩,介绍参赛运动员。,5,、指挥各单元的发奖仪式。,6,、指挥现场各部门按照竞赛秩序同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一行动,保证比赛正常进行。,第四节 现场指挥,(三)工作方法,赛前工作,1,、认真学习规则和规程,熟悉竞赛日程,了解各项比赛的检录和比赛时间。,2,、全面了解大会的各种设备,商定与各部门现场联络办法,制定现场指挥实施方案。,3,、制定发奖程序,确定每单元发奖时间。,4,、预测比赛中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赛中工作,1,、每单元比赛应提前,50,分钟到场,了解各部门人员到位和工工作准备情况,利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各部门取得联系。,2,、按照预定时间宣告本单元比赛日程,介绍比赛有关情况。,3,、径赛项目比赛前,介绍参赛运动员的道次、号码和单位。田赛项目比赛开始后,可重点介绍著名运动员,以引导观众观看比赛。,4,、及时宣告各项破纪录情况和比赛成绩。,5,、指挥发奖仪式,宣告某项目发奖开始,播放音乐,介绍领奖运动员和发奖官员。,6,、协调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如遇特殊事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赛后工作,1,、每单元比赛结束后进行小结,并及时了解下一单元比赛日程。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指挥实施方案。,2,、全部比赛结束,作好总结,归还物品,有关材料入档。,第四节 现场指挥,第二章 总裁判长,第一节 总裁判长,第二节 副总裁判长,第一节 总裁判长,一、任务,总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最高领导者。他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工作直接为竞委会主任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全体裁判员公正、准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二、编制,重大国际、国内比赛,设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3,人。国内四、五、六类比赛,设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三、职责,(一)赛前工作,1,、全面了解、熟悉竞赛规程和场地设备情况,以便制订裁判工作计划。,2,、了解所领导的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的业务、工作情况等,以便分配工作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能力。,3,、了解编排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比赛秩序和径赛、田赛项目每单元安排情况,精确估计时间,各项比赛能否按时开赛和结束。,4,、组织领导全体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统一对规则条文的理解。研究具体的裁判方法,统一行动要求和旗示的使用方法。督促各裁判组制订工作细则。,5,、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按照裁判工作细则,组织各裁判组现场实习,使每个裁判员明确岗位任务,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以及工作的活动范围和路线。,7,、比赛在未设技术代表的情况下,在技术会议上宣布竞赛的有关规定,如检录时间、号码布的佩戴、田赛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自备器材的检查以及长距离比赛自备饮料的规定等。经过技术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为大会正式竞赛规定执行。,8,、协调各裁判组的工作,充分作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作必要的裁判人事调整,使之人尽其才,用才得当,使全体裁判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期间的工作。,第一节 总裁判长,(二)赛中工作,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督促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2,、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等),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竞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停赛或继续比赛的时间。,3,、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多加注意或亲临现场,以利于发生问题后及时准确地处理。,4,、根据规则精神处理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在竞赛过程中如遇裁判员之间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认真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最后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5,、每天比赛结束后,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集由主裁判参加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出现的问题确属裁判工作的失误,应进行修正。,6,、决定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而难以处理的问题。,(三)赛后工作,1,、比赛结束后,宣布比赛成绩。,2,、领导全体裁判员作好总结。,3,、从各方面作好善后工作,有关资料入档。,第二节 副总裁判长,职责,1,、协助总裁判长组织、领导裁判工作,保证裁判工作的进行。工作对总裁判长负责。,2,、在总裁判长缺席时,指定一名副总裁判长代理总裁判长的职务,或受总裁判长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3,、根据总裁判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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