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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社会保险制度,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内容,(,一,),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制度是同近代工业化社会相伴而生并在西欧最早出现的一种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引人注目、发挥作用最大的组成部分。,1953,年维也纳国际社会会议文献中,曾对社会保险的概念有过如下的表述:“社会保险是以法律保证一种基本社会权利,其职能主要是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生育、疾病、伤害、失业,),或永久,(,残疾、老年、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利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这样表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各种制度的总称。,(,二,),社会保险的内容,根据国际劳工局关于社会安全最低标准的有关规定,可以将社会保险分为以下五类:,(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内容,是指一个国家为其老年公民所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开支保障。更进一步讲,养老保险是社会劳动者老年退出生产岗位后,由国家和社会依法向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身体伤残、疾病需要医疗费用支出时,提供一次给付或定期给付的各种保险的统称。它包括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以及意外死亡伤残保险等。,(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收入,(,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伤或患职业病等,暂时或永久丧失收入来源,生活难以维持时,本人及其家属获得赔偿、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权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5),生育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增加的额外支出所给予的物质帮助。,二、社会保险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同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就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不必事先订立契约认可。,2.,普遍性,是指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可以把劳动者普遍面对的风险都列入相关的保险项目。社会保险应在全社会范围内普遍实施,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3.,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事业一般不以赢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最低收入保障。另外,社会还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如医疗护理、职业康复、职业介绍等。,4.,公平性,公平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当风险出现时,社会对所有被保险人提供维持特定生活标准的给付,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5.,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即当他们失去劳动能力或中断收入时,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从而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实施社会保障的最基本目的。,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范围为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主要表现为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在保险范围内进行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强者与弱者之间、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调剂。,三、社会保险的作用,1.,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3.,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4.,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社会保险形成的社会和历史根源,1,社会原因,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以家庭为单位,实行自给自足。由于工业化的生产是社会化的商品生产,就使劳动者在遇到生、老、病、残、死等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时,必须依靠社会。,2,经济原因,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失业大军和大批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这批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安定因素,也使政府不得不出面组织社会保险。,3,政治原因,社会保险是工人阶级斗争的结果。在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一方面,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部分老、弱、病、残、失业者等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大大加剧了劳动人民的贫困程度,工人阶级不断斗争。在,19,世纪欧洲工人运动的压力下,资产阶级及其政府为了能够维持统治和剥削不得不实行社会保险。,二、社会保险的起源及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制度的创立,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通过的疾病、工伤、老年及残废社会保险立法为标志,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从国际范围来考察,我们可把社会保险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创建阶段,1883,年德国最早实行社会保险立法到,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社会保险的创立和巩固时期。俾斯麦政府为了缓和阶级斗争,瓦解工人斗志,由国家立法解决工人群众的疾病,(1883,年,),、工伤,(1884,年,),和养老问题,(1888,年,),。其资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社会保险由此产生。随后,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各个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2,发展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73,年第一次中东石油危机爆发的,20,多年间,是社会保险制度蓬勃发展的时期。其主要标志:一是实行各种社会保险的国家从,50,多个增加到,140,多个;二是各个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这是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的: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三次技术革命大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范围更加扩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自己的统治,很多资本主义国家鼓吹所谓“福利国家”政策,大规模地发展了社会保险事业。其次,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在很多国家确立,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实行了新型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三,这一时期,一大批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摆脱了殖民主义的统治,获得了民族独立。新兴国家的大量出现,为社会保险的实行创造了客观条件。第四,这一时期,从世界总体范围看属和平时期,大多数国家都抓紧经济建设,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保险的完善有了可靠的基础,很多国家都在原有的水平上大大地发展了社会保险的内容、范围以及保障程度,使社会保险从单一化向着保障疾病、生育、伤残、工伤、老年、失业等多方面的权利的完善型发展。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这是社会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个公约,对各项社会保障的基本准则、最低标准等作了集中的规定,形成了一部社会保障法典,成为各国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南和解释社会保障问题的权威性文件。该公约对世界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3,调整时期,20,世纪,70,年代至今,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迫使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采取紧缩措施,放慢社会保险的速度而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实践表明,那种高保障、高消费的“福利国家”政策已难以继续,很多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很可能向着政府、企业、个人多层次保障的方向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过去那种适应完全计划经济的国家一包到底的社会保险方式也已不能适应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也存在着一个进一步改革完善的问题。,第三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规定的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伤残、疾病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1,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社会保险提供的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高于基本生活之上的保障由商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同作用为人们提供了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起着基础作用,而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社会保障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者是社会保障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作用都非常重要,谁也无法完全替代另一方面。,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经济体系中的职业人群,即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参与条件的所有合格的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投保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并由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一旦参加,参加者一般不能要求退保;商业保险除法定强制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旅行社旅客责任保险,),外,一般采取自愿原则,即投保自愿、退保自愿。,4,保险关系确立依据不同,社会保险关系的确立以各种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商业保险关系则以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根据基本生活需要确定的,一般在政府的财力和经济水平的支撑能力之内;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则是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一般比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要高。,6,保费计算方法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费率由政府确定,投保人与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都要无条件接受,社会保险的费率一般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商业保险的费率则要通过严格的精算,根据保险人承担的风险来确定交纳的保险费,承担的风险与交纳的保费相当,体现的仍然是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对等。,7,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采用的是受益原则,只要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达到给付条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就会按法律规定予以支付,同时支付标准主要依据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与其所交的保险费不具有严格的对价关系,即偏重于社会的适当性;商业保险则严格遵守对价原则,交纳保险费多的人,得到保险金自然就高。,8,保险费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费通常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保险的保险费一般由投保人负担或由企业负担,(,如企业年金,),,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受益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以及风险程度的大小。,9,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金融机构;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企业法人。,10,经营目的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指定的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政府机构而不是企业,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支付,经营目标不是营利,社会保险的目标是为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保障民生、安定社会为最终目的;商业保险则以营利为目的。,表,7-1,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主导原则和经济假设,主 题,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责任,个人具有确定自己健康风险和保险效用的知识和信息,人们可以自由地使用这些知识和信息,群体范围越大,对一般公民越有利,因为群体越大,用于评价集体风险的信息和知识的范围越大,群体也能够改善医疗保险的再分配效用,保险人责任,保险人依法提供保险,以换取保险费;每个被保险人的待遇是事先确定好的;保费和待遇在保险合同中都是不变的,保险人为所有被保险人提供标准化的保险利益,而不管个人进行保险的条件;交费和保险利益是可以变化的,公平性,公平性体现在当保险人赔付个人所购买的保险的全部利益时,注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公平性体现在所有成员都能得到相等的保险利益,不管他们交费的水平和参加保险,的时间,风险池,集合具有相似性但风险相互独立的有限成员;高风险被排除在外,所有保险参加者都被看做应分享国家为集体风险而承担的保险责任,准入资格,自愿的:无论是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都有决定自己选择的自由。被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支付保险合同,强制的:普遍性的或选择性的风险池,实行公平待遇,保险不能排除高风险人群,保险费,保险费是根据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风险可能发生情况来确定的。,“,风险概率,”,指不同人付不同的保险费,与享受待遇有关,保险费依据下述认识:统一性,要求待遇在成员之间分配,因此每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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