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民商法第七章侵权行为法

上传人:ra****d 文档编号:251958855 上传时间:2024-11-11 格式:PPT 页数:13 大小: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外国民商法第七章侵权行为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外国民商法第七章侵权行为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外国民商法第七章侵权行为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侵权行为法,第一节 侵权行为法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侵权行为是以作为或不作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不同在于,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私权,其法律后果是对受害人的补救,即损害赔偿;而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公权,其法律后果是对行为人的惩罚,即人身制裁。,侵权行为不同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社会共同秩序,侵害的是绝对权;而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侵害的是相对权。,二、侵权行为法的开展,早在古罗马时期,侵权行为法就与债法同步开展。与大陆法不同的是,英美的侵权行为法是与合同法并行的完全独立的局部。,传统的侵权行为法以过错责任为其根本原那么,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人类开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资本主义完成了从自由竞争到垄断的开展,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思想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本位取代个人本位而成为法律思想的主流。在侵权行为法领域,出现了无过失责任原那么。,第二节 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一、损害,损害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害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前提。没有损害事实,不承担民事责任。,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有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两种。积极损害又称直接损害,是指因损害事实的发生而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消极损害又称间接损害,是指因损害事实的发生而使受害人失去可能得到的利益。,人身损害又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损害,即精神利益的损害。,二、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无加害行为,那么无损害结果。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大陆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条件说。,2.原因说。,3.相当因果关系说,又称为恰当因果关系说。,关于因果关系理论,英美法也认为要从综合因素来考虑。原告要证明行为与伤害之间不仅有事实上的原因,而且还要有最近原因或法律原因。,事实上的原因确实定,须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非他莫属,二是重要原因,三是共同原因。,法律原因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后果的预见性,二是中介原因。,三、过错,除法律规定适用无过失责任的情形外,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本要件。,过错包括成心和过失。,成心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该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其不会发生。,衡量行为人是否为成心,通常以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是否已经预见,是否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为依据。衡量行为人是否为过失,通常以行为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为依据。,第三节 无过失责任的适用,一、法国法,?法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主要建立在过错原那么上。法国通过司法解释,确立了无过失责任的适用。,第1384条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件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的责任。,第1385条规定的“动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使用期间,对动物所造成的损害,不问该动物是否在其管束下,或在走失或逃脱时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的责任,后通过解释也被确认为无过错责任。,第138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所有人,对于因缺乏维护或因建筑物的缺陷所发生的坍塌而引起的损害,应负赔偿的责任,同样也在后来被确认为无过失责任。,二、德国法,?德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也是建立在过错责任的根底上的,但该法第833条第1款规定的“动物致人于死或伤害人的身体或健康,或损坏财物时,动物的持有人有义务对受害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害,通常被认为适用无过失责任。不过,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饲养动物的所有人。除民法之外,德国关于无过失责任主要是通过单行法的形式来确立的,有以下几种:,?帝国责任法?、?道路交通法?、?空中交通法?、?原子能法?、?药物法?、?环境损害责任法?、?产品责任法?、?国家责任法?、?水利规制法?。,三、英国法,英国法的无过失责任在侵权行为法中被确立是在1868年的罗兰兹诉福莱彻一案中。,无过失责任确实立,也很快被导入工业伤害的赔偿上,广泛适用于工伤事故责任赔偿上。后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兴旺,工伤事故被纳入到社会保险范畴,无过失责任不再适用。,除判例法之外,英国的制定法也规定了无过失责任,如1949年?民航法?规定的航空器所有人就航空器对地面造成损害的责任;1959年和1965年的?原子能装置法?规定的责任等。,四、美国法,英国1868年判例确立的无过失责任很快为美国法所引用。后法院解释扩大为对一切因超常危险活动引发的伤害都可适用无过失责任。,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法将无过失责任适用于产品责任领域,大大丰富了产品责任的理论和适用。,1965年美国?侵权法重述?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无过失责任理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