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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信用证支付方式,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体地说,就是银行开证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所谓“一定金额,一定条件,是指开证行的付款是以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单据为条件。,?UCP600?给信用证下的定义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确实定承诺。,二、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一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Opener,Applicant,2、开证行Issuing/Opening Bank,3、受益人Beneficiary,4、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6、付款行Paying/Drawee Bank,7、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8、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二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三、信用证方式的性质和特点,一性质,1.逆汇法,信用证付款方式是一种逆汇法。,2.银行信用,信用证把原来由进口人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履行,在商业信用之上加上银行信用,银行负绝对责任。,二信用证支付的特点,1.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的买卖,第二节 信用证的形式与根本内容,一、信用证的形式,一信开本By Airmail,二电开本Open by Cable,1简电本Brief Cable。,2全电开证Full Cable。,3证实本Operative Instrument。,三SWIFT信用证,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以SWIFT传递信用证是一种主要形式。采用SWIFT开证后,信用证具有标准化、固定化,统一格式的特性,而且传递速度快,本钱低,现在已被西北欧、美洲、亚洲等国家银行广泛使用。目前开立的SWIFT信用证格式代号为MT700和MT701,如对开出的SWIFT信用证进行修改,那么采用MT707标准格式传递信息。,1工程表示方式,SWIFT由工程(FIELD)组成,如:59BENEFICIARY受益人,就是一个工程,59是工程的代号,可以是两位数字表示,也可以两位数字加上字母来表示,如51aAPPLICANT申请人。不同的代号,表示不同的含义。工程还规定了一定的格式,各种SWIFT电文都必须按照这种格式表示。,在SWIFT电文中,一些工程是必选工程MANDATORYFIELD,一些工程是可选工程,OPTIONALFIELD,必选工程是必须要具备的,如:59Beneficiarycustomer.可选工程是另外增加的工程,并不一定每个SWIFT都有的,如:71Adetailsofcharges。,2日期表示方式,SWIFT电文的日期表示为:YYMMDD年月日如:1999年5月12日,表示为:990512;2000年3月15日,表示为:000315;2001年12月9日,表示为:011209。,3数字表示方式,在SWIFT电文中,数字不使用分格号,小数点用逗号“,来表示,如:5,152,286.36表示为:5152286,36;4/5表示为:0,8;5%表示为:5PERCENT,4货币表示方式,澳大利亚元:AUD;奥地利元:ATS;比利时法郎:BEF;加拿大元:CAD;,人民币元:CNY;丹麦克朗:DKK;德国马克:DEM;荷兰盾:NLG;,芬兰马克:FIM;法国法郎:FRF;港元:HKD;意大利里拉:ITL;,日元:JPY;挪威克朗:NOK;英镑:GBP;瑞典克朗:SEK;,美元:USD,二、信用证的根本内容,一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主要包括:1信用证是否可保兑、是否可转让,?UCP600?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的概念,所有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2编号;3金额、货币、大小写;4有效期及到期地点;5是否有境外有效期。,二对汇票的要求,在信用证项下,如使用汇票,要明确汇票的出票人、受票人、受款人、汇票金额、主要条款等内容。?UCP600?第6条c款规定:“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三对货物的要求,要注明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并注明根据某某买卖合同。,四对装运的要求,在信用证中应列明装运港地、目的港地、装运期限以及可否分批、转运等项内容。,五对单据的要求,在信用证中应列明所需的各种货运单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货物单据,2.运输单据,3.保险单据,六特殊条款,银行对议付或付款路线或是否保兑,做出特别指示,或有特别要求。,七银行保证付款的承诺,八声明本证遵循惯例?UCP600?,第三节 SWIFT信用证,一、SWIFT信用证,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以SWIFT传递信用证是一种主要形式。,过去进行全电开证时,都采用电报或电传开证,各国银行标准不一,条款格式也各不相同,而且文字繁琐;采用SWIFT开证后,使信用证具有标准化、固定化,统一格式的特性,而且传递速度快,本钱低,现在已被西北欧、美洲、亚洲等国家银行广泛使用。,“SWIFT 又称BIC是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的简称。该组织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间非盈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于1973年5月在比利时成立,采用会员制,目前已有200多个会员国家、3000多个会员银行、8000多个站点。凡该协会的成员银行都有自己的代码,即SWIFT CODE,相当于银行的身份证。如不清楚对方银行的SWIFT CODE 可上网查询。,一SWIFT业务的特点,1、格式化和标准化。,2、平安可靠,3、速度高,费用低,二SWIFT银行识别代码BIC,每个申请参加SWIFT组织的银行都必须事先按照SWIFT组织的统一原那么,制定出本行的SWIFT银行识别代码其中银行代码可根据行名特点有假设干选择,经SWIFT组织批准后正式生效。该代码相当于各个银行的身份证号。,二、SWIFT电文表示方法,SWIFT报文种类和格式,SWIFT报文的容量,MT700信用证中根本工程,MT707信用证修改根本工程,第三节,信用证的种类与适用,一、信用证的种类,一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在?UCP600?之前,信用证还区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在?UCP600?于2007年7月1日生效之后,已经没有了可撤销信用证的概念:“但凡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说明。,二即期信用证Sight L/C,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L/C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这种方式收汇迅速、平安,有利于资金周转。,三远期信用证Usance L/C,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是远期汇票,主要包括:,1.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2.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四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根据?UCP600?的规定,唯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方可转让。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2.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L/C,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者,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五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局部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到到达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六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对开信用证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的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人和开证申请人进口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七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背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根底,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八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预支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常是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局部,由开证行保证归还并负担利息。预支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相反,开证行付款在先,受益人交单在后。,九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信用证按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加保兑,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十软条款信用证Soft Clause L/C),由于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加列了某些特殊条款,使受益人无法利用信用证,外表上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实际上是无效的信用证。,从法律上说,软条款信用证从根本上违反了信用证的性质和原那么,带有某些欺诈性质,有人把它称为陷阱信用证。我们在实际业务中,要仔细地审证,如遇到信用证中某些加列的条款,是受益人主观努力所无法做到的,对这样的条款要坚决要求开证人删除,否那么不要轻易接受这类卖方资金周转。,第五节 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一、L/C、UCP600与ISBP,一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30年,国际商会拟订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Commercial Documentary Credits,并于1933年正式公布,建议各国银行采用。以后随着国际贸易变化,国际商会于1951年、1962年和1974年曾先后对该惯例进行修订。1983年,对?统一惯例?又再次进行修订,称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二、eUCP1.1版本,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开展,继以电子方式开立、通知信用证之后,在信用证业务中,使用电子单据、电子交单等新业务也在一些国家出现。为保证这种新的电子信用证业务健康有序地开展,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在2001年年底投票表决通过了由其本身组织专门小组起草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增补规那么?UCP Supplement for Electronic Presentation,简称eUCP,该规那么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三、?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国际商会于2002年制定了?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或ISBP。ISBP是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13条a款“本惯例所表达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外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依据的规定制定的,用以加强UCP的作用,减少所提交单据存在大量不符点的情况。?UCP600?延续了这一规定。?UCP600?第14条d款规定:“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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