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其他流转税(PPT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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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其他流转税,1,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其他流转税的性质;熟悉这些税的税制要素;掌握这些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能够进行纳税申报。,2,第五章 其他流转税,5.1,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2,关税,5.3,土地增值税,5.4,烟叶税,3,5.1,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1.1,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概念,5.1.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特点,5.1.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5.1.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率,5.1.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免,5.1.6,应纳城建税额和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5.1.7,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与缴纳,4,5.1.1,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概念,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交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征的一种附加税,简称城建税。,5,5.1.1,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概念,2)教育费附加的概念,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征的一种附加费。,6,5.1.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特点,1,)非独立性,两者都属于附加税费,附加于三个主要的流转税。,2,)特定目的,7,5.1.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缴纳的“三税不随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5.1.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税率:,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1%,2,)教育费附加计征率,现行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为,3%,9,5.1.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1)对海关征收的进口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一般在免征或者减征“三税的同时给予免征或减征。,(3)对于因减免税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个别缴纳城建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10,5.1.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方法的,除另有规定外,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方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计征。,11,5.1.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2,)教育费附加的减免,(,1,)对海关征收的进口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的退税,不退还随征的教育费附加。,12,5.1.6,应纳城建税额和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13,5.1.6,应纳城建税额和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2,)应纳税额和附加额的计算,应纳城建税(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城建税税率,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教育费附加率,14,5.1.6,应纳城建税额和教育费附加额的计算,【,例,5,1】,某股份公司坐落于市区,,6,月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17,万元、营业税,6,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解:应纳城建税,=,(,34+17+6,),7%=3.99,(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34+17+6,),3%=1.71,(万元),15,5.1.7,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时,应同时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填报地方各税通用申报表。,16,5.1.7,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缴纳,(1)纳税期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一致,但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税的缴税入库时间不一定完全一致。,(2)纳税地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代扣代缴“三税的纳税人在代征代扣地纳税。,17,5., 关税,5.2.1 关税概述,5.2.2关税的根本要素,5.2.3关税的计税依据,5.2.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2.5关税减免,5.2.6关税的征税管理,18,5.2.1,关税概述,1,)关税的概念,关税是指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其属性是流转课税。,19,5.2.1,关税概述,2,)关税的特点,(,1,)征税对象的特殊性,关税征税的对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2,)税收关系的涉外性,(,3,)关税管理的例外性,20,5.2.1,关税概述,3,)关税的作用,(,1,)关税的调节作用,(,2,)关税的保护作用,(,3,)关税的促进作用,(,4,)关税的财政作用,21,5.2.1,关税概述,4,)关税的分类,(,1,)以应税货物的流向为标准 ,可以把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2,)以征税目的为标准,可以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特别关税和混合关税。,(,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以把关税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22,5.2.2 关税的根本要素,1)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1)货物。指的是贸易性商品。,(2)物品。指的是非贸易性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效劳人员携带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及以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23,5.2.2 关税的根本要素,2,)关税的纳税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1,)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和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外贸经营权,并实际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24,5.2.2 关税的根本要素,3)关税的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是指为进口货物和物品设置的税率。,(2)出口关税税率。我国目前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标准出口秩序的半成品,征收出口关税,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采用一栏比例税率,水平在20%至40%之间。,(3)特别关税税率。特别关税税率是指特别关税所采用的税率。目前施行的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和保障性关税。,25,5.2.3,关税的计税依据,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的完税价格,它是由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若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则由海关依法估定。,26,5.2.3,关税的计税依据,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按下式计算:,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所谓以成交价格为基础,是指买方为购置该货物,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27,5.2.3,关税的计税依据,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是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海关应依次使用以下方法估定完税价格:,(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方法。,(3)计算价格方法。,(4)其它合理方法。,28,5.2.3,关税的计税依据,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在成交价格外还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29,5.2.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2,)从量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30,5.2.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复合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4,)滑准税应税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31,5.2.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5,2】,某进出口公司报关进口商品一批,离岸价为,300000,美元,支付国外运费,30000,美元,保险费为,8000,美元。国内规定进口税率为,30%,,进口报关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8.00,元人民币。试计算该进出口公司应纳关税税额。,解:应纳关税税额,=,(离岸价格,+,国外运费,+,保险费),税率,=,(,300 000+30000+8 000,),830%=811200,(元),32,5.2.5,关税减免,1,)法定减免,2,)特定减免,3,)临时减免,33,5.2.6,关税的征税管理,1,)关税的申报时间,(,1,)进口关税,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2,)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督区后 装货的,24,小时以前。,34,5.2.6,关税的征税管理,2,)关税的申报要求,(,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纳税申报,(,2,)邮递物品的纳税申报,35,5.2.6,关税的征税管理,3,)关税的缴纳,进出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根据税则归类和完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收,并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36,5.2.6,关税的征税管理,4)关税缓纳,关税缓纳是海关批准纳税人将其局部或全部应缴税款的缴纳期限延长的一种制度。经海关审核批准缓纳关税的纳税人,应按海关批准的关税缴纳方案如期缴纳关税,并按月支付1%的利息。逾期不缴纳关税即构成关税滞纳,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按关税滞纳的规定征收滞纳金。,37,5.2.6,关税的征税管理,5,)关税的强制执行,关税纳税人未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2,)强制征收。如纳税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38,5.2.6,关税的征税管理,6)关税退还,关税退还是指关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因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海关将多收局部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种行政行为。,纳税人或其他代理人如遇以下情形之一,可向海关申请退税:,(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查验属实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请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39,5.2.6,关税的征税管理,7,)关税补征和追征,关税的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时,责令纳税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1,)关税补征,(,2,)关税追征,40,5.2.6,关税的征税管理,8,)关税纳税争议,在关税征纳过程中,如果纳税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可向海关申请复议。,纳税人应在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复议书面申请。,41,5.3,土地增值税,5.3.1 土地增值税概述,5.3.2 土地增值税的根本要素,5.3.3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5.3.4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3.5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5.3.6 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42,5.3.1,土地增值税概述,1,)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43,5.3.1,土地增值税概述,2,)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泛,(,2,)实行按次征收,(,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4,5.3.1,土地增值税概述,3)土地增值税的作用,(1)标准房地产市场秩序,(2)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3)健全了地方税收体系,45,5.3.2土地增值税的根本要素,1),土地增殖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46,5.3.2 土地增值税的根本要素,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2,)征税范围的界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47,5.3.2土地增值税的根本要素,3,)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如下表所示:,48,5.3.3,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获得的增值额。,土地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规定扣除的工程金额,1)房地产转让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收益。,49,5.3.3,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2)确定增值额的扣除工程,(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本钱。,(3)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工程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重置本钱价成新度折扣率,(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0,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工程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本钱)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工程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本钱)10%以内。,51,5.3.3,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工程。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本钱)20%,(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工程。,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52,5.3.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步骤:,第一步:确定应税收入;,第二步:确定扣除工程;,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额;,第四步:计算增值额占扣除工程金额的百分比;,第五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或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工程金额速算扣除系数,53,5.3.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53】2006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十幢,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本钱合计为238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工程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金420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多少?,54,5.3.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解:(1)销售收入=7000(万元),(2)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本钱=2380(万元),(3)房地产开发费用=238010%=238(万元),(4)税金=420(万元),(5)加计扣除费用=238020%=476(万元),(6)扣除工程合计=2380+238+420+476=3514(万元),(7)增值额=7000-3514=3486(万元),(8)增值额与扣除工程比例=34863514=99%100%,(9)土地增值税额=348640%-35145%=1218.70(万元),55,5.3.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54】某事业单位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单位应纳的营业税等四种税费的比率分别为: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建设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该单位为建造此楼支付的地价款为15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钱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工程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工商银行证明,但其中有20万元的加罚利息。按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56,5.3.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解:(1)转让房地产收入=1000(万元),(2)转让房地产的扣除工程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5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钱=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150+200)5%+(100-20)=97.5(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0005%(1+7%+3%)+10000.5=60(万元),扣除工程金额=150+200+97.5+60=507.5(万元),(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1000-507.5=492.5(万元),(4)增值额与扣除工程金额的比率=492.5507.5=97%,(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492.540%-507.55%=171.62(万元),57,5.3.5,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1)出售自建普标住宅,纳税人建造并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工程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2)国家征用,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58,5.3.5,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3,)个人转让自用房,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分以下情况享受减免:,(,1,)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2,)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税;,(,3,)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59,5.3.6,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1)申报要求及纳税时间,(1)凡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每季终了后的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取得转让收入的,应同时缴纳土地增值税。,(2)其他纳税人应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于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的次月十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3)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登记申报手续时,应先填报工程登记表和纳税申报表,然后持工程登记表、纳税申报表、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60,5.3.6,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以一次交割付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次性缴纳全部税款。,(2)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的,先计算应纳税总额,再根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比例确定应纳税款。,(3)工程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如果纳税人进行的是小区开发建设,其中一局部因先行开发已转让出去,税务机关对先行转让的工程,可在取得收入时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果纳税人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税务机关可对在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取得的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61,5.3.6,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3)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房地产所在地,指的是房地产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不同的坐落地分别申报纳税。,62,5.4,烟叶税,5.4.1 烟叶税的概念,5.4.2 烟叶税的根本要素,5.4.3 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4.4 烟叶税的申报与缴纳,63,5.4.1,烟叶税的概念,1,)概念,烟叶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就其烟叶的收购金额征收的一种税。,2,)特点,单一性、简便性、地方性,64,5.4.2 烟叶税的根本要素,1,)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2,)烟叶税的课税对象,烟叶税的课税对象是收购的烟叶,包括正常情况下收购的烟叶和收购的罚没烟叶,3,)烟叶税的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规定,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65,5.4.3,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它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对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征税。收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收购价款=收购数量收购单价,对于购置的查处分没的烟叶,其计税依据应是查处分没烟叶的购置金额,按下式计算:,购置金额=购置数量购置单价,66,5.4.3,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应纳税额=烟叶购置金额税率,67,5.4.4,烟叶税的申报与缴纳,1,)烟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所谓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68,5.4.4,烟叶税的申报与缴纳,2,)烟叶税纳税申报要求,(,1,)申报时间: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2,)申报地点:烟叶收购地。,(,3,)申报资料:,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烟叶收购情况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9,5.4.4,烟叶税的申报与缴纳,3,)烟叶税的缴纳,烟叶税的缴纳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缴纳人应按核定的纳税期限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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