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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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十章,审计法律制度,本章要点:,一、审计法概述,二、审计监督机制,三、审计监督体制,四、审计程序,五、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一、审计法概述,(一)审计及审计法的概念,1,、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2,、审计法,是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审计关系是一种经济监督关系,发生于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修订,并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审计法,的细化与补充。,一、审计法概述,(一)审计及审计法的概念,3,、审计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财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康发展。,(二)审计法的适用范围,通过了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政开支,以及其他依照该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三)审计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审计原则,3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2)独立审计原则,5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对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3)客观公正原则,回避,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应当通过调查,以取得证明材料;,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等等,(4)强制性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权限”和“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之中。,(5)保守秘密原则,二、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法,制订了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二)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执法的法律依据:“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三)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实行审计独立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审计监督体制,我国的审计监督体制包括国家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组成部分,其中,国家审计是主体,单位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一)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1,、审计机关,(,1,)国家审计机关,国务院设立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省、市、县的审计机关(地方审计机关),(,2,)内部审计机构,(,3,)社会审计机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三、审计监督体制,2,、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或者其他审计机构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人员。,对审计人员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三、审计监督体制,(二)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审计事项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1)对各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2)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3)对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4)对国有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5)对社会公共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国外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7)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三、审计监督体制,(三)审计机关的权限,1,、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有关资料;,2,、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的资料和资产;,3,、有权就被审计事项进行调查;,4,、有权对被审计单位采取规定的措施(制止、封存);,5,、有权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规定;,6,、有权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四、审计程序,(一)组成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二)实施审计,审计人员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2,、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3,、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4,、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四、审计程序,(三)提出审计报告,1,、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2,、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3,、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4,、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四、审计程序,(四)出具审计意见书,做出审计决定,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收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后,应做以下处理:,1,、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五)送达,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五、,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1,、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做出决定,并将书面结果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责任后,被审计单位仍需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五、,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2,、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或者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有权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账册资料。,审计机关认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做出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3,、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或者提请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制止,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审计机关认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做出决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一切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五、,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二)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执行职务,正确履行职责,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否则就是违法。,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审计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补充:,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一)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的概念:,是指由部门或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评价,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补充:,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2、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1995年7月14日,审计署发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其第3条规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一是审计机关未设派出机构,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二是县级以上国有金融机构;,三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四是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五是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六是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事业单位;,七是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补充:,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3、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体制,(1)是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2)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补充:,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二)社会审计:,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或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独立执业、有偿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社会审计的作用:,1.,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有利于促使政府转变职能,3.,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4.,有利于吸引外资,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社会审计的法定审计业务,1.,会计报表审计,2.,验资,3.,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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