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VIP班》PPT课件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245075483 上传时间:2024-10-07 格式:PPT 页数:70 大小:20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业单位VIP班》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事业单位VIP班》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事业单位VIP班》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事业单位,VIP,班,华智培训,基本素质测验,第四部分 常识应用能力,法律常识,行政实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第一部分 案例分析题,法律,第二部分 公文,公文改错或公文写作,法理学,一、法的概述,1.,法的定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广义),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适用,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定的人,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权利义务统一性,法律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法律可以反复适用而不是适用一次,这表明法律具有( )。(单选),A,规范性,B,可诉性,C,国家性,D,利益性,规范性是行为标准、模式、框架,权利与义务,权利是指人们可以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要求他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做某事或必须不做某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法的分类,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国际法和国内法,上位法和下位法,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社会作用: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局限性,辨析:,法律渊源和法律部门,法律渊源:法的表现形式,法律部门: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刑法、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二、法的制定,宪法,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名称,法律:“,法”,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行政规章:“规定”、“办法”,冲突规则适用,(同一机关)新法优于旧法;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提出意见,提请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提请国务院裁决,立法原则,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两高,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B,、行政法律行为,C,、行政法律关系客体,D,、行政事实行为,E,、行政法律关系内容,ACE,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三、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法律实效,司法原则,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地方司法机关,地方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地方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的审判机关,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国家监督:,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监督:政党、社会组织、舆论、人民群众监督,辨析: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四、法与社会现象的关系,法与经济,法与社会生产力,法与国家,法与党的政策,法与政治,法与道德,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关系:,A.,依法保障人权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根本途径,B.,运用法律协调各主体的利益关系,C.,以法律为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可或缺的手段,五、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制,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前提和基础,体现和保障,行政法,行政法,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分类,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关系,行政法,管理功能,监督功能,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特征,内容广泛,相对易变性,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多样,数量居领先地位,二、行政法的分类,1,、(性质)实体法和程序法,2,、(调整对象)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3,、(法律主体的地位和行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律监督法、行政救济法,三、行政法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原则,“无法律便无行政”,2,、行政合理原则,自由裁量权,四、行政法关系,经过行政法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监督法律关系,辨析:行政法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第二部分 行政主体法,行政主体,组织要件,法律要件,权、名、责,受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最重要、最常见,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规范的制定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委托、行政合同等,行政职权特点:,主动性、自由裁量性、广泛性、,强制性、单方性、不可处分性、优益性,行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行政职权的保障,(,1,)行政优先权:获得社会帮助权,(,2,)行政受益权:物质优益条件,第三部分 行政行为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引起,行政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单方性、强制性、效力先定性、从属法律性等,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行政行为的类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内部和外部行政行为,3,、羁束和裁量行政行为,4,、应申请和依职权行政行为,5,、要式和不要式行政行为,6,、单方和双方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1,、行政立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2,、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奖励、行政补偿,行政许可,概念、性质,分类:理论上的分类和法律上的分类,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六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听证,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注销,行政处罚,定义、性质、基本原则,处罚的分类:理论上的分类,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定义:四要素,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第四部分 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一级复议制度,复议范围,管辖,全面审查,原则上书面审理,行政复议机构,审理依据,有限调解,复议决定类型,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受案范围,管辖,一般只审查合法性,一审必须开庭审理,合议庭,审理依据,不适用调解,判决、裁定、决定,国家赔偿,刑事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宪法,根本大法,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监督保障制度,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法,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民事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诉讼时效:,2,年,合同之债,要约,承诺,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管辖,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证据: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行政公文,公文的文面格式,眉首(文头),主体(文中),版记(文尾),0000001,机密一年,特 急,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沪府发,201013,号 签发人:张三,关于承办第十届经贸洽谈会经费的请示,江都省人民政府:,。,以上所请当否,请指示。,附件:会务经费预算表,江北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六日,(联系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主题词:农业 水土保持 通知,抄送:,,,。,江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3,月,7,日印发,(共印,500,份),公文写作内容,1.,规范的书面语言,2.,数字表达要准确,3.,遵守语法规则,4.,结构层次正确适用,5.,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6.,恰当的行文语气(结尾语),请示,标题结构:事由请示,一个主送机关,不送领导人个人,一文一事,结尾语的正确使用,逐级请示,不得抄送下级行政机关,语气谦恭、委婉,超前性、单一性、,说明性,商洽函,问复函,请准函,知照函,函,问函,复函,复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承办地点的函,国家体育总局:,你局,关于由武汉市承办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2,13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同意,。,国务院办公厅(盖章),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