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课件:第七章专利权利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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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利用专利权人,乙的专利,技术生产了一批专利产品,并将其销售给了,丙茶社,,丙茶社购买这种专利产品作为饮料加工设备在营业中使用,若专利权人要求丙茶社停止使用,丙茶社能否拒绝专利权人的主张?,案 例:,甲,乙,丙,专,利,权,人,未经,乙许,可制,造了,乙的,专利,产品,购买这种,专利产品,作为饮料,加工设备,在营业中,使用,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12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1,、专利权利的设计不同于物权,并没有直接规定权利。,2,、通过他人对专利权人的义务的规定表达其权利内容。,3,、因此,,禁止权,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权利。,注 意:,一、专利权的内容,(一)专有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四)转让专利的权利,(三)专利权人有许可权,(五)标记权,(六)署名权,(二)专有权人享有禁止他人实施的权利,实施的具体形态,(1),实施产品专利,的行为,第一、制造专利产品;,第二、使用专利产品;,第三、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第四、销售专利产品;,第五、进口专利产品。,第一、使用专利方法,第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实施方法专利,的行为,是指禁止他人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注意:,不包括,禁止,他人,使用,。,(3),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1,)独占实施许可,(,2,)排他实施许可,(,3,)普通实施许可,(,4,)交叉实施许可,(,5,)分许可,许可合同的类型,(,1,),统包价格,,即一次性付清专利使用的许可费。,(,2,),提成价格,,即以生产或销售的数量按一定的价格或比例计算确定许可费。,(,3,),固定与提成结合的价格,,即将许可费分为固定的初付费(入门费)和提成费两部分。,关于专利许可费:,关于专利转让:,1、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所有权转让,。,2、专利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3、专利权转让必须履行法定手续(经,登记公告方生效,),第10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缴纳专利年费;,(二)不得滥用专利权;,(三)依照国家需要推广应用专利;,(四)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和支付报酬。,二、专利权人的义务,细则第77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10.06,第二节 专 利 权 的 限 制,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二、善意使用或销售的赔偿责任免除,(一)权利用尽,即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首次销售,之后,第三人在本国合法,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该专利产品,不构成对专利的侵权。,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行为,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二)先用权,2,、,先用权的,条件:,A,、技术和物质条件:技术方案已完成;实施的所有物质条件已经具备。,B,、时间条件:在,申请日前,已经,C,、使用范围的限制条件:仅限于原有范围(产量、地域范围、规模),1、先用权的,理由:,保护就同一发明创造而未获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在投资上得到回收。,即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或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为侵权。,1,、原因:方便和促进国际交通运输自由。,2,、条件,:,A,、仅适用于,临时通过,中国领土的外国运输工具,长期在中国的交通运输工具不享有该种权利。,B,、有关专利的使用仅限于,交通运输工具本身;,C,、适用应有条约依据。,(三)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以研究、验证、改进他人专利技术为目的,使用的结果是在已有专利技术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技术成果。,例:,A,、某医学院为研究病菌而使用某种专利方法,B,、学校为研究石油勘探技术,使用专利设备,C,、对垃圾组合筛碎机专利进行验证而使用该专利,(四)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六)个人非营利的使用,A,、甲按照专利方案,自行改造了家中使用的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是否构成侵权?,B,、乙按照专利方案,自行改造了家中使用的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为所经营的餐厅提供热水,是否构成侵权?,问 题,二、善意使用或销售的赔偿责任免除,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注意:,是侵权行为,但赔偿责任免除,是否可能善意制造、善意进口?,1,、主观善意,即,不知,为侵权产品;,2,、适用范围,只适用于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销售,行为,,不包括制造、进口行为,;,3,、承担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其销售或使用的产品有,合法来源。,合法来源:使用者或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赔偿责任免除的条件:,第三节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一、依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第4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二、为公共利益颁发的强制许可,第49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三、针对药品的强制许可,第50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四、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第51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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