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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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第一页,共四十三页。,内容,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二、食物中毒的特点,三、食物中毒的确定,四、食物中毒的报告,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第二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一)食源性疾病,1,、定义:,根据,WHO,的定义为“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2,、特征:,食源性疾病包括三大基本要素,传播疾病的媒介,食物,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食物中的病源物,临床特征,急慢性中毒或感染性症状,第三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3,、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其他:包括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酒精中毒等营养平衡失调引起的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病、肿瘤、糠尿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疾病(水俣病、痛痛病或骨痛病:,镉,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人体骨骼中的,钙,大量流失,使病人骨质疏松、骨骼萎缩、关节疼痛。等),第四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二)食物中毒,1,、定义:根据,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规定: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是食源性疾病的一种。,第五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2,、食物中毒的分类:,一般按病原物分类,可将食物中毒分为,5,类:,(,1,)细菌性食物中毒: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最多见的一类,发病率通常较高,但病死率较低。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510,月最多。,(,2,)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指食用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由被真菌污染的食品引起,用一般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发病率较高,死亡率也较高,发病的季节性及地区性均较明显,如霉变甘庶中毒常见于初春的北方。,第六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3,)动物性食物中毒:指食用动物性有毒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率及病死率较高。引起动物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当作食品,如河豚鱼中毒,近年来其发病有上升趋势。,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毒成分的动物性食品,如青皮红肉鱼状(如马鲛鱼)的组胺中毒。,(,4,)有毒植物中毒:指食用植物性有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如含氰甙果仁、木薯、菜豆(芸豆、四季豆)、毒蕈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特点因引起中毒的食品种类而异,如毒蕈中毒多见于春、秋暖湿季节及丘陵地区,多数病死率较高。,第七页,共四十三页。,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及分类,(,5,)化学性食物中毒:指食用化学性有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的季节性、地区性均不明显,但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如有机磷农药、鼠药、某些金属或类金属化合物、亚硝酸盐等引起的食物中毒。,第八页,共四十三页。,二、食物中毒的特点,(一)中毒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1,、,细菌性,食品,:,被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品;,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第九页,共四十三页。,二、食物中毒的特点,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第十页,共四十三页。,二、食物中毒的特点,(二)食物中毒的发病特点,1,、发病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暴发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2,、发病与食物有关。病人有同一进餐史,均食用同一污染食物;流行波及范围与污染食物供应范围相一致;停止污染食物供应,流行即告终止。,3,、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以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为主。,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5,、从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生物样品中理论上能检出同一病原物。,第十一页,共四十三页。,二、食物中毒的特点,(三)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1,、发病的季节性特点:食物中毒发生的季节与食品的种类有关,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510,月份,化学性食物中毒全年均可发生。,2,、发病的地区特点:绝大多数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明显的地区性,多与食品的供应种类和饮食习惯有关。,3,、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种类分布特点。,4,、食物中毒原因分布特点。,第十二页,共四十三页。,三、食物中毒的确定,(一)食物中毒诊断原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是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依据,);,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依据,);,3,、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病因,)。,第十三页,共四十三页。,三、食物中毒的确定,(二)食物中毒诊断依据,病人相近时间内均食用过相同的可疑食物,未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停止;,同起食物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潜伏期较短,发病急,病程短;,一般无人与人间的直接传染;,食品和病人生物样品中检出能引起中毒临床表现的病原;,判定原因不明食物中毒的,应由,3,名以上的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定。,第十四页,共四十三页。,三、食物中毒的确定,卫生部办公厅,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7.,资料分析和调查结论,7.1,(,3,)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未得到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支持,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可以判定致病因子范围、致病餐次或致病食品,经调查机构专家组,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定,可以做出调查结论。,(三)食物中毒的分级,:分四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病人数达到,30,例及以上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事件分级见下表),第十五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一)法定报告单位,1,、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2,、接受食物中毒病人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各级各类,CDC,;,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5,、其他单位和个人。,第十六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二)事件来源及报告内容,1,、接受报告单位:卫生行政部门,2,、报告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应尽可能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点、时间(日、时、分)、发病人数、进食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临床表现及病人就诊地点、交通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联络方式及联络人、目前的状况等(卫生行政部门应主动了解)。,3,、通知报告人采取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和呕吐物及可疑中毒食物以备取样送检。,4,、将食物中毒报告登记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第十七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三)卫生行政部门的内部报告,1,、报告时限规定,(,1,)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第十八页,共四十三页。,分级,中毒人数(情况),报告时限,报告部门,特别重大,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影响特别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1,小时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1,小时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同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较大,超过,100,人或死亡病例,2,小时内,同级人民政府、卫生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幼儿园、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的。,6,小时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同级人民政府、,第十九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2,、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地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中毒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已)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等。,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发展和变化(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中毒人员情况等)、处置进程、事态评估、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第二十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结案报告:按照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的,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原因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第二十一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事件发生地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及中毒情况。,第二十二页,共四十三页。,四、食物中毒的报告,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行政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技术型总结报告及结案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第二十三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抢救病人(,首要任务,)与现场调查(,现场卫生学与流行病学调查,)应同时进行的原则,(一)食物中毒的调查,1,、目的,及时掌握食物中毒了发生情况,确定是不是食物中毒,找出中毒食品并努力查清致病因子及其导致中毒途径;,为病人的急救治疗提供依据,对已采取的急救治疗措施给予补充和纠正;,查明中毒发生原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积累食物中毒资料,分析中毒发生的特点、规律,制定出有效的防治措施以减少和控制类似的食物中毒的发生。,第二十四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2,、内容与步骤,调查前的准备,人员准备:成立调查组,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担食物中毒调查工作的卫生机构在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应立即着手在,2,小时内做好人员和设备的准备工作,组成调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应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领导,由食品卫生监督人员、检验人员或流行病学医师组成。调查人员应分头进行对病人和中毒场所的调查。,物质准备:采样物品、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箱、必要时,特殊解毒药,交通工具准备,第二十五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现场调查,A.,了解发病情况并参与抢救病人,。切忌:不顾患者病情一味询问。,B.,中毒临床表现和进餐史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情况,内容包括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及诊治情况,重点观察与询问患者的主诉症状、发病经过、精神状态和呕吐、排泄物的性状;详细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食用量等。,通过对病人的调查应完成以下内容:发病人数;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范围、去向;共同进食的食品;临床表现及共同点(包括潜伏期和临床症状、体征);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抢救和控制措施。,第二十六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病人的调查应注意以下环节:,1,)对病人的调查应十分重视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第一次发病的症状、发病时间和日期。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有毒有害物的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厨师等)的发病情况,如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2,)对病人的调查结果应认真登记在病例个案调查登记表中。对疑难中毒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列表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调查时注意具有相同进食史的发病者与未发病者的食物差别,以利于通过计算分析罹患率并进行统计学显著性检验。调查完毕后请被调查者在个案调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可。,3,)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它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应将情况通报给公安部门。,第二十七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C.,可疑中毒食物及加工过程调查;,1,)向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的流程以及加工制作人员的名单。,2,)找到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了解事件发生过程,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包括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调料、食品容器)、存放条件和食用方法、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3,)将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环节绘制成操作流程图,注明各环节加工操作人员的姓名,分析并在有关加工操作环节标出可能会存在或产生的某种危害及其发生危害的危险性。,第二十八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4,)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配)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的贮存(例如:非灭菌食品在室温下存放超过,4,小时),以及剩余食品是否重新加热后食用等内容。,5,)请加工制作人员回忆可疑食物的加工制作方法,必要时通过观察其实际加工制作的情况或食品时间,温度的实际测定结果,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危害分析。,第二十九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6,)按可疑食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制作环节,选择并采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容)具等样品进行检验。,7,)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食品污染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进行照相、录像。,D.,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现场采样和检验,现场调查人员应尽一切努力完成对中毒发生现场可疑食品和病人排泄物(大便和尿的标本、呕吐物)的样本收集工作。样品采集时应注意以下环节:,第三十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采样,1,)品种:一般按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目的选择样品种类:,食物采集;剩余的食品,可疑中毒食物制售环节的涂抹;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涂抹,血、尿采集;一般应包括人的大便、呕吐物、血液、尿液,从业人员带菌检查的样品采集。可能条件下还应采集厨师和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手、肛拭等。,第三十一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其它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如下:对腹泻病人要注意采集粪便和肛拭,对发热病人注意采集血液样品,对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集血液和尿液。,2,)采样方法:样品应按照无菌采样方法采集。各检样品应置冰箱内保存。,3,)对一起发病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至少应采集,1020,名具有典型临床症状的病人的检验样品,同时应采集部分具有相同进食史但未发病者的同类样品作为对照。,4,)对可疑中毒食物样品还可采用简易动物毒性试验方法进行现场毒性(力)鉴定试验。,第三十二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检验(参考),1,)样品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实验室检验,不能及时送样的应在现场对样品进行冷藏。,2,)结合病人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特征,推断中毒原因和毒物的性质,选择检验项目。,3,)实验室在收到中毒样品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始检验,检验结果的报告一般最迟不得超过,5,天,当估计到实验室条件不足时应果断请求上级机构或有条件的部门予以支持。,4,)为检查样品的毒(性)力,可在检验同时进行动物试验。,第三十三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取证,调查的整个过程就是取证过程 ,注意证据的客观性、科学性、法律性。,(5),调查资料的技术分析,1,)确定病例。通过现场核实的有关发病情况和进食情况分析,提出中毒病例的共同特征,并依此为标准,对已发现或报告的可疑病例进行鉴别。对尚未报告或就诊的符合病例确定标准的病人应进一步进行登记调查(疑问)。,病例确定标准可参考以下方面:计算病人潜伏期、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频率,确定病人的突出症状与伴随症状;按临床发病情况确定病人病情轻重;按是否有临床诊断确定病例是否就诊。,第三十四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2,)对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分析。按病例发病时间绘制发病流行曲线,分析病例发病时间的分布特点及其联系,确定疾病可能的传播途径;绘制病例发病场所或地点分布图,分析病例发病地区分布特点及其联系,确定可能的发病场所或地点。,3,)分析事件的可能病因。根据确定的病例和病例流行病学分布的特点,应做出是否是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见,并就该起发病事件的性质,可能的传播类型,进食可疑中毒食品的时间、地点、中毒食品等形成病因假设,以指导抢救病人和进一步开展的病因调查及中毒控制工作。,4,)在获取现场卫生学调查的资料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后,结合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资料、可疑食品加工制作情况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按各类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确定的判定依据和原则做出综合判定。,第三十五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二)食物中毒的处理,1,、现场处理,-,控制措施,对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因,尽早,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包括:,1,)尽快采取控制或通告停止销售、食用可疑中毒食品等相应措施,防止疾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2,)当调查发现中毒范围仍在扩展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现中毒范围超出本辖区范围时,应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向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根据事件控制情况的需要,建议政府组织卫生、医疗、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第三十六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4,)调查工作结束后撰写食物中毒调查专题总结报告,留存作为档案备查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病经过、临床和流行病学特点、治疗和病人预后情况、控制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以及参加调查人员等。, 控制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第三十七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控制实施方式:封条 制作,控制决定书,控制时间:,15,日,第三十八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原则,-,召回、销毁导致中毒的食物,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第三十九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原则,-,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可在调查人员应指导下进行,中毒场所的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处理主要包括:接触过有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煮沸或蒸气消毒,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对病人的排泄物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中毒环境现场,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地卫生清理,以,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对急救治疗方案进行必要的纠正与补充,第四十页,共四十三页。,五、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原则,2,、行政处罚,现场调查处理后,调查人员应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完整的统计分析,结合实验室对样品的检验结果作出最后诊断,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收集与中毒事件有关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事实、证据,适用有关法律,制作执法文书,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页,共四十三页。,第四十二页,共四十三页。,内容总结,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1、定义:根据WHO的定义为“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传播疾病的媒介食物。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食物中的病源物。临床特征急慢性中毒或感染性症状。对疑难中毒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列表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调查时注意具有相同进食史的发病者与未发病者的食物差别,以利于通过计算分析罹患率并进行统计学显著性检验,第四十三页,共四十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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