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关于试验方案表,1.1,方案表与统计表的关系,1.2,填写方案表与统计表的主体,1.3,填写方案表与统计表的具体要求,1.4,执行时间,2.,关于报告格式,2.1,统一报告格式的项目,(,视同报告的处理,),2.2,报告上传时间的要求,2.3,对报告具体内容的要求,3.,关于备案参数表,3.1,备案的目的,3.2,填写备案表的主体和时间,3.3,填写备案表的具体要求,*,关于试验方案表和报告格式,关于试验方案表和报告格式,1.2,填写方案表与统计表的主体,方案表的填写主体是企业,由企业完成后,上网申报到中机中心,.,统计表的填写主体是最终完成检验的检测机构,同样上网申报到中机中心,.,*,关于试验方案表和报告格式,1.3,填写方案表与统计表的具体要求,1.3.1,申请检验类别的填写,.,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按照标准要求“适用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豁免是指按照标准要求适用且应该进行实测,但因为产品的具体情况而无法进行实际检验的情况,.,如最高车速,30km/h,的,N1,类车辆的车速表检验项目等,.,1.3.2,对于同期申报,当基础车型是同期申报的车型时,可不填写对应项目的检验报告编号,但须在注明基础车型产品型号,在备注内注明“同期申报”。,*,关于试验方案表和报告格式,1.3.3,基础车型的定义和填写,.,按照,中第,3.1,条的规定,“,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基础车型必须是进行实际检验的车型,不允许连续视同,.,涉及的项目是指整车和发动机检验项目,具体是第,01020304050607262728293031323435363738394142474850515253565758596061626371727374757677788199,项,.,*,强检方案表、统计表,的填写要求,(摩托车产品,P88,),1,、申请检验类别,新产品,按照标准要求不适用的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填“”。,参见,摩托车新产品强制性项目适用范围,。(,P154,),按照标准要求适用的项目,应在“申请检验类别”栏中按以下规定填写:实测填“”、同一型式(或视同)填“”、豁免填“”、无影响填“”。,实测“”,:,指对申请的产品进行实际的检验;,同一型式(或视同)“”,:,指申请产品不进行实际的检验,其性能与某一已经进行实际检验的产品属于同一型式;,豁免“”,:,指按照标准要求适用且应该进行实测,但因为产品的具体情况而无法进行实际的检验;,无影响“”,:,仅限于汽车改装车产品,不适用于摩托车产品。,扩展、变更产品,目前对于扩展、变更产品,可以按照扩展、变更影响项目填报方案表和统计表。扩展、变更不影响项目填报,“”,。,例:排放项目单型式情况检验类别填写举例,(,P152,),电喷无其它污染控制装置无视同情况:不包含耐久“,”,,,1,;含耐久“”;,电喷无其它污染控制装置申请视同情况:不包含耐久“,”,,填写,“,基础车型情况,”,;含耐久,“”,;,二次补气无视同情况:不包含耐久“”;含耐久“,”,,,1,;,二次补气申请视同情况:不包含耐久“”;含耐久“,”,,填写,“,基础车型情况,”,;,二次补气申请部分视同(耐久视同)情况,如视同车型和基础车型相比化油器不同,其它相关参数相同:不包含耐久“,”,,,1,;含耐久“,”,,,“,基础车型情况,”,;,2,、基础车型情况(产品型号和检验报告编号),在“申请检验类别”栏填写“”的检验项目,应填写“产品型号”栏和“检验报告编号”栏;当对应某一检验项目的基础车型尚未完成检验时,可暂不填写“检验报告编号”栏,但应在检验方案表中的“检验报告编号”栏填“同期申报”,检测机构在完成检验后在统计表中将“检验报告编号”栏填写完整。,对于系统检验项目,,“,产品型号,”,栏应填写实际检验的整车产品型号;对于零部件检验项目,,“,产品型号,”,栏应填写实际检验的零部件产品型号(建议填写视同的整车型号,/,部件型号)。,检测机构在上传统计表和检验报告时,属,“,同期申报,”,的基础车型应不晚于申报车型进行填报。,检验报告的编号必须符合 中汽技研字(,2003,),49,号文的要求(不含给定项目代号以外的检验项目),检验报告的格式必须按照统一的报告格式。,检测机构应在,2007,年,3,月底前,将用于,公告,技术审查的、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的目录上传到指定数据库中;在,2007,年,6,月底前,将目录中的检验报告(自,2003,年,1,月,1,日 起出具的)上传到指定数据库中。,逾期未上传目录和检验报告的,按照无效检验报告处理,不得作为同一型式(视同)的依据。,3,、实测情况(实测项目数和配置说明),对于多种配置的组合情况,企业应在检验方案表的“配置说明”栏中注明,检测机构在统计表中的“配置说明”栏中注明;对于未注明的或注明不全的,按照存在最大组合配置情况处理。,对于系统检验项目,当按照,同一型式,判定的检验次数(或检验状态)大于产品实测、视同检验次数时,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能够说明影响检验次数(或检验状态)不一致的零部件特性相同或相近,系统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相同或更好,则可以视为符合,同一型式,的要求,不再要求追加实际的检验。,对于单独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零部件检验项目,不同生产企业的零部件不能按照同一型式处理;同一生产企业的零部件特性相同或相近产品按照,同一型式,中第,4.6,条处理。,以上关于零部件特性相同或相近的说明均需要企业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用以证明检验方案的合理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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