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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析,目录:,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四、楼梯形式的选用,五、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六、消防电梯,七、商业服务网点,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1、1什么情况应设置消防车道,1.1.1,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1.1.2,、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a、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b、当确有 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1.1.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1.1.4,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1.1.5,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1.1.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1.1.7,工厂、仓库、可燃物堆场等按规定设置。,第二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2,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1.2、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1.2.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1.2.2,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小于15m。,1.2.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1.2.4,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1.2.5,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普通消防车R =9.0M,登高消防车R=12.0M.,1.2.6,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1.2.7,消防车道、扑救场地的路面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3,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1.3消防扑救面的定义,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的建筑外墙面。,1.4消防扑救面设计要求,1.4.1,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1.4.2,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1.4.3,在此范围内应设可开启外窗。开口尺寸800宽*1200高,底距地1200。,1.4.4,登高场地宽度8m,距建筑5m,15m.,1.4.5,登高场地面积15m长*8m宽,1.4.6,扑救场地坡度3%,1.4.7,扑救场地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花坛、水池、架空管线等。,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4,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1防火分区的面积,2.1.1,多层:地上25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2.1.2,高层:地上1000,地下500.设自喷增加1倍。,高层营业厅等,设自喷是地上最大为4000.地下最大2000.,高层的裙房与高层分隔时,最大为2500.设自喷为5000.,2.1.3,汽车库:普通汽车库2000,设自喷为4000.,复式汽车库按65%,即1300,设自喷为2600.,2.1.4,人防:a、一般为500.设自喷增加1倍。,b、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设自喷最大为2000;c、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设自喷最大为1000;,d、可燃固体库房300,丁类库房500,戊类库房1000,设自喷增加1倍。,第五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5,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2防火分区注意事项,2.2.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2.2.2,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2.2.3,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有关规定:a、与中庭回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b、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c、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2.4,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2.2.5,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6,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3防火墙,2.3.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2.3.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间距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2.3.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3.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2.3.5,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2.3.6,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7,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4 防火门,2.4.1,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1.0h和0.50h。(原规范为1.2、0.9、0.6),2.4.2,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b、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c、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d、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8,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5防火卷帘,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 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b、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c、防火墙宽度小于等于30米时,防火卷帘总宽度不应大于10米;防火墙宽度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总宽度不应大于1/3,且 地下室不应大于20米。,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9,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6室外开敞空间(下沉广场),2.6.1,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2.6.2,下沉广场净面积不小于13*13=269m2.,2.6.3,下沉广场至少1部疏散楼梯,其宽度不应小于相邻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疏散总宽度。,2.6.4,防风雨棚不应封闭,并符合以下规定。,a、敞开面积不应小于广场面积的25%,大于40m2时可取 40m2。,b、四周敞开高度不应小于1m.,c、敞开部分采用百叶时,有效通风面积按百叶面积的60%计算。,第十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0,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7室外开敞空间(有顶棚商业街、敞开外廊),2.7.1,步行街两侧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2.7.2,宽度不小于防火间距,长度不宜大于300m。,2.7.3,顶棚应不燃或难燃材料,结构耐火极限大于0.5h。,2.7.4,步行街一侧建筑维护构件耐火极限大于1h。宽度大于12米可不限。毗邻商铺墙体耐火极限大于2h。,2.7.5,步行街到达室外安全地点距离不大于60m。,2.7.6,顶棚高度不小于6m。顶棚应均匀设排烟口。其面积不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0%。,2.7.7,每50m设消火栓。长度超过150米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2.7.8,长度大于24米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超150米增设中间消防车道。,第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1,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8防火隔间,2.8.1,防火隔间与防火分区之间设常开式甲级防火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2.8.2,防火门边缘最近距离4m。该门不应计作安全出口。,2.8.3,内装修应全部采用A级装修材料。,2.8.4,该空间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以为的其它用途。,第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2,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2.8避难走道,2.8.1,走道两侧的墙体为实体防火墙。,2.8.2,走道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且应在不同方向。,2.8.3,内装修应全部采用A级装修材料。,2.8.4,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设防烟前室6m2。开向前室的门为甲级防火门。,2.8.5,避难走道应设消火栓、应急照明、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第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3,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3.1安全出口的定义,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或直通室内安全区域、室外地面的出口。,3.2安全出口数量。,3.2.1,每个防火分区、1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3.2.2,地下室:,a、2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相邻时,可利用防火墙上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b、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面积不超过500m2的,直通室外的爬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4,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3.2.3,汽车库:符号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a、同一时间人数不超过25人;,b、四类汽车库(停车位不超过50辆)。,3.2.4,高层公建:2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相邻时,可利用防火墙上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其面积之和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3.2.5,多层公建:符号下列条件之一可设一个安全出口:,a、单层,面积200m2,人数50人;,b、3层,每层面积500m2,二三层人数之和100人;(幼儿园、医院、疗养院、老年建筑除外),3.2.6,局部突出屋面部分:不超过2层,人数50人;每层面积200m2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5,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3.2.7高层住宅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3.2.7.1,塔式住宅:,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3.2.7.2,单元式住宅:,a、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b、,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第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七点 五十一分。,16,三、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3.3安全疏散门的数量,3.3.1,多层建筑:,公共建筑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两个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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