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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LOGO,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知识,单 位:赤峰市公路管理处招标办,时 间:,2012,年,3,月,17,日,1,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及效力层级,2,3,4,5,大 纲,招标投标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全区,2008,年至,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的通知,中涉及招投标问题,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及效力层次,1,、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一、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及效力层级,2,、,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效力层级,(一)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由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如,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今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就是招标投标领域的一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如呼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001,年,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就是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法规文件规定了必须招标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第,3,号公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即: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规定中必须招标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时该文件第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所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自已的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是有法律依据的,为此强调,招标人应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必须招标规模标准。,(,3,)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局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机构制定,通常以部委令的形式公布,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30,号令)、,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5,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年第,27,号)等等。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政府制定。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89,号),(,4,)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体规定。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就是依据,招标投标法,第,7,条的授权做出的有关职责分工的专项规定。,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关性划分,2.,相关法律规范,1.,招标投标专业法律规范,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招标投标专业法律规范,即专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如,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关于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关于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由于招投标属于市场交易活动,因此必须遵守规范民事行为、签订合同、履约担保等采购活动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效力层级,1,、纵向效力层级,2,、时间序列效力层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后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招投标法律体系中,,招标投标法,是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招标投标领域的行政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是地方性法规。前面所述,相关规章很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层级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规章。,从时间序列看,,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条例中内容与现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做一下比较。,条例,第十六条,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日,不同于原五个工作日的要求。,条例,第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可理解为资格预审文件从出售开始(,5,天)至申请人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止,最少为,10,天,不同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自开始发售之日起至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天。,条例,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在此强调: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也应发出预审结果通知书。,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注意时间要求。以前没有资格预审时间的明确要求。,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不同于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投标总价,的,1%-2%,,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应当: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不得: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反面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比如有的招标项目将沥青、碎石等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材料,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载入招标文件,如货物金额达到内蒙古自治区,80,万元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选定供货单。,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公告第,3.4,款: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这里强调“均”按废标处理,而不是谁先购买谁有效。,条例,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条例,第五十一条(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条例,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条例,第五十条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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