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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商标法,商标法,商标,商标的概念,“商标”是,19,世纪传入我国的一外来词,英文“,Trade-mark,”。我国对此曾有“商标”、“商牌”、“贸易牌号”、“货牌”等译法,后来逐渐统一固定译为“商标”。,商标是指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有所区别的一种专用识别标志,通常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商标商标的概念,商标与邻近标志的联系与区别,一)商标与商品名称,(二)商标与商号,(三)商标与商品装潢,商标与邻近标志的联系与区别一)商标与商品名称,商标的种类,一、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1,、平面商标,2,、立体商标,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三、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四、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五、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的种类一、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商标注册的申请,一、商标注册的原则,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2,、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相结合,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的申请一、商标注册的原则,二、申请要求,1,、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件申请的原则,3,、注册商标需要扩大使用范围的,即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应当另行申请注册。,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5,、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二、申请要求,申请日的确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日的确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证据;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商标注册的审核,一、形式审查,二、实质审查,1,、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或不予注册的规定,2,、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三、初步审定并公告,四、异议及异议的复审,商标注册的审核一、形式审查,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权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撤销,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注册商标的撤销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所的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所,驰名商标的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的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特殊保护措施,1,、可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善意注册的,可从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可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3,、可禁止他人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已经登记的名称,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个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4,、可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特殊保护措施1、可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善意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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