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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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9/21,*,*,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2013),主讲:王孝杭,2013-8-20,2021/9/21,1,第一章:实施细则规定电线电缆产品六个单元,1、架空绞线,2021/9/21,2,2、漆包线绕组线,3、塑料绝缘控制电缆,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范围,申请填写型号举例,3,塑料绝缘控制电缆,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电压等级:450/750V,芯数范围:261芯,截面范围:,0.510mm,2,KVV、KVVP、KVVP2、KVVP3、KVV22、KVVP2-22、KVV32、KVVR、KVVRP(阻燃电缆型号应符合GB/T19666标准的要求),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电压等级:450/750V,芯数范围:261芯,截面范围:,0.7510mm,2,KYJV、KYJVP、KYJVP2、KYJVP3、KYJV22、KYJVP2-22、KYJV32、KYJY、KYJYP、KYJYP2、KYJYP3、KYJY23、KYJYP2-23、KYJY33等标准要求的型号(阻燃、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型号应符合GB/T 19666-2005标准的要求),2021/9/21,3,4、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2021/9/21,4,5、额定电压6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表1,2021/9/21,5,表2,2021/9/21,6,6、架空绝缘电缆,2021/9/21,7,第二章:实施细则重要性,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2.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3.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021/9/21,8,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2021/9/21,9,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的要求,,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为限制类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2021/9/21,10,第四章:许可程序,1 申请和受理,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电线电缆,“产品名称”栏填写电线电缆,“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第2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第3栏、第4栏、第5栏填写,企业应填写全部申请产品的规格范围、产品型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21/9/21,11,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1.1.4 产业政策证明材料。,根据3.7条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不得受理额定电压6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的(陆上用)干法交联1999年9月之后新建项目的申请。,根据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的有关规定,凡涉及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在提出迁址 、改制更名等申请时,应提交有关符合产业政策证明原件。,2021/9/21,12,1.1.5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021/9/21,13,1.1.6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批”,的定义: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连续生产的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的一批产品。抽样检验中的样本量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或试验方法标准。如果标准未规定样本量,则每批产品抽取10%盘,不足10盘时抽取1盘。,2021/9/21,14,第五章:企业实地核查,1.1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1.2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1.3 审查组由(2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1.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5)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2021/9/21,15,1.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1.7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1.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的,由省级技术质量监督局终止生产许可证,并向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终止办理处决书。,1.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企业审查工作终止,不在抽取样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若企业部分产品单元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判为改产品单元核查不合格,改产品单元不在抽取样品。,1.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2021/9/21,16,第六章:产品抽样与检验,1.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6.1)抽封样品,填写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6.1)一式四份,企业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附件1)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自主选择检验机构。,1.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1.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5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1.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1.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终止,视为企业审查不合格。,1.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若企业产品检验中部分产品品种不合格的判为该产品单元检验不合格。,2021/9/21,17,第七章:审定与发证,1.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1.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1.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2021/9/21,18,第八章: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1.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1.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1.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1.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2021/9/21,19,第九章:审查要求,1.1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序号,产品单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架空绞线,GB/T1179-2008,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2,漆包圆绕组线,/,(本公司无此产品不做讲解),3,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T9330.1-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GB/T9330.2-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二部分: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GB/T9330.3-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三部分: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4,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5,额定电压6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GB/T12706.2-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GB/T12706.3-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3部分:额定电压30kV(Um36kV)到35kV(Um40.5kV)电缆,6,架空绝缘电缆,GB/T 125272008,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 140492008,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2021/9/21,20,1.2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应执行的相关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GB/T295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2,JB/T10696-2007,电线电缆机械和物理性能试验方法,3,GB/T3048-2007,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4,GB/T4909-2009,裸电线试验方法,5,GB/T3952-2008,电工圆铜线坯,6,GB/T3953-2009,电工圆铜线,7,GB/T3954-2008,电工圆铝杆,8,GB/T3955-2009,电工圆铝线,9,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10,GB/T17048-2009,架空绞线用硬铝线,11,GB/T17937-2009,电工用铝包钢线,12,GB/T23308-2009,架空绞线用铝-镁-硅合金圆线,13,GB/T3428-2002,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14,GB/T8815-2008,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15,GB/T15065-2009,电线电缆用黑色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16,JB/T10260-2001,架空绝缘电缆用黑色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17,JB/T10437-2004,电线电缆用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18,GB/T2952-2008,电缆外护套,2021/9/21,21,续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9,GB/T11091-2005,电缆用铜带,20,YB/T024-2008,铠装电缆用钢带,21,GB/T6995-2008,电线电缆标志识别方法,22,JB/T8137-1999,电线电缆交货盘,23,GB/T18380-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24,GB/T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25,JB/T10738-2007,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挤包绝缘电缆用半导电屏蔽料,26,JB/T10707-2007,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27,GB/T3082-2008,铠装电缆用热镀锌或热镀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镀层低碳钢丝,28,GB/T17650-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放出气体的试验方法,29,GB/T17651-199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2021/9/21,22,1.3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1.3.1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2021/9/21,23,2021/9/21,24,2021/9/21,25,2021/9/21,26,2021/9/21,27,2021/9/21,28,1.3.2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检验设备,2021/9/21,29,2021/9/21,30,2021/9/21,31,2021/9/21,32,2021/9/21,33,2021/9/21,34,2021/9/21,35,2021/9/21,36,2021/9/21,37,2021/9/21,38,2021/9/21,39,2021/9/21,40,2021/9/21,41,2021/9/21,42,2021/9/21,43,2021/9/21,44,2021/9/21,45,2021/9/21,46,2021/9/21,47,2021/9/21,48,1.3.3电线电缆关键工序特殊工序,2021/9/21,49,1.3.4电线电缆出厂检验项目,2021/9/21,50,2021/9/21,51,2021/9/21,52,2021/9/21,53,2021/9/21,54,2021/9/21,55,2021/9/21,56,2021/9/21,57,2021/9/21,58,2021/9/21,59,2021/9/21,60,第十章: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型 号规 格:,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1/9/21,61,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规则,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共 6 章 25 条 41 款。,2、项目结论的判定:,(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 2.1,生产设施的 2.1.1 款、2.2 设备工装的 2.2.1 款、2.3 测量设备的 2.3.1 款、6.3 出厂检验共 4 款;,(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 37 款。,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 8 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审核要点见附录2P71页,2021/9/21,62,第十一章: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1.1 抽样原则,抽取的样品应能代表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技术含量高的、材料复杂的可以覆盖技术含量低的、材料简单的等。每个产品品种均应抽样(已明确可替代的除外)。,1.2 抽样方法,通常在生产厂抽取样品。一组样的样品应从相同条件下制造的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生产周期的合格品中(以下称抽样检验总体)随机抽取。抽样检验的总体应足够大,其数量为 200 米以上,漆包线一般是 20 筒以上。,1.3 抽样地点,应在生产厂的仓贮场所、生产场所等处挂有合格标识的产品中抽取样品(所抽样品应带有合格标识)。,1.4 抽样数量,抽样数量采用一次抽样。共抽两组样品,一组用于检验,一组留存(为复检备用样品,复检备用样品可留存企业。因企业保管不当而损坏样品或损坏封条的,视作企业放弃复检权利)。若企业提交放弃复检权利的书面声明,则无需抽取复检备用样品。,每一组样由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的 2 个样品(2 个单位产品)组成,应从不同的盘、筒、卷上抽取,,1.5抽样数量见表 8,。,2021/9/21,63,2021/9/21,64,1.6 代表样品,第 1 产品单元:架空绞线,本产品单元包含 4 个产品品种,申请范围所涉及的产品品种都应有样品(下同)。代表样品分别,为,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和钢绞线。,样品要求:,1) 第 1 产品品种申请范围包含钢芯铝绞线产品时,应抽取钢芯铝绞线产品。,2) 至少有一组样(2 个单位产品,下同)的规格为最大申请规格号(或比申请的最大规格号降,低,1 个2,个规格号)。,例如:(185、240、300、400)mm,2,可选300或240的送样。,第 2 产品单元:漆包圆绕组线,(省略),2021/9/21,65,第 3 产品单元: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本产品单元包含 2 个产品品种: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样品要求:,1) 样品应抽取申请范围中结构比较复杂的产品。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屏蔽结构可以覆盖非屏蔽结构,铠装结构与屏蔽结构不能相互替代。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非阻燃型产品,高等级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低等级阻燃型产品,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阻燃型产品。,阻燃型,等级分类为:A 类,B 类,C 类,D 类,单根阻燃。阻燃 A 类可以覆盖阻燃 B 类、C 类、D 类、单根阻燃,依此类推。,屏蔽,复杂程度依次为编织屏蔽、铝塑复合带屏蔽、铜带屏蔽。,编织屏蔽,可以覆盖铝塑复合带屏蔽、铜带屏蔽;,铝塑复合带,屏蔽可以覆盖铜带屏蔽。,铠装,复杂程度依次为钢丝铠装,钢带铠装。钢丝铠装可以覆盖钢带铠装(下同)。,2021/9/21,66,2) 至少有一组样的芯数为申请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举例:,当申请第 1 产品品种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全部型号时,样品可以是 KVV32 和 ZA-KVVRP,其中有,一组样的芯数为申请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此时两组样可以是KVV32 450/750 611.5(如申请,的最多芯数为 61 芯)和ZA-KVVRP 450/750 72.5。,当申请第 2 产品品种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全部型号时,样品应是 KYJV32 和 WDZA-KYJYP,其,中有一组样的芯数为申请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此时两组样可以是KYJV32 450/750 611.5(如,申请的最多芯数为 61 芯);和WDZA-KYJYP450/750 72.5。,当第 1 产品品种和第 2 产品品种的全部型号同时申请时,部分样品可相互替代。,此时两组样可以是WDZA-KYJYP 450/750 72.5 和KVV32 611.5(如申请的最多芯数为 61 芯)。,2021/9/21,67,第 4 产品单元: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产品单元包含 3 个产品品种: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乙丙硬乙,丙绝缘电力电缆。,样品要求:,1) 乙丙硬乙丙绝缘电力电缆可以覆盖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2) 样品应包括铜、铝导体材料及各种绝缘材料(可覆盖的除外)。一组样的截面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另一组样的芯数为最多申请芯数,中等截面。,3) 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4) 3kV 电压样品可覆盖 1kV 电压样品。即申请 3kV 电压等级,必须有一组样品的电压为 3kV。,注 1: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定义如下:为申请的最大截面,或比申请的最大截面降低 1 个2 个截,面规格。,注 2:多芯电缆的中等截面定义如下:为申请的多芯电缆最大截面的 1/4 到 1/3。,2021/9/21,68,举例:,(1) 申请第 1 产品品种除钢丝铠装外的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全部型号时,两组样可以是,VV、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如:VV 0.6/1 1240(如申请的单芯电缆最大截面为 300mm,2,);和VLV22、5 芯、中等截面,如: VLV22 0.6/1 550(如申请的最多芯数为 5 芯,多芯的最大截,面为 185mm,2,)。,(2) 申请第 2 产品品种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全部型号时,两组样可以是WDZC-YJY、,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和YJLV32、最多芯数、中等截面。,当第 1 产品品种和第 2 产品品种的全部型号同时申请时,部分样品可相互替代。此时两组样可以,是WDZC-YJY、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和VLV32、最多芯数、中等截面。,注:上述代表性样品是针对 1 芯5 芯电缆的。若申请 6 芯61 芯电缆,除遵守以上抽样原则外,,应增加一组最多芯数样品,截面任意。,2021/9/21,69,第 5 产品单元:额定电压 6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产品单元包括 2 个产品品种:6kV 到 30kV 电力电缆和 35kV 电力电缆。,样品要求:,1) 乙丙硬乙丙绝缘电力电缆可以覆盖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2) 同一产品品种高电压等级产品可以替代低电压等级产品。,3) 样品应包括铜、铝导体材料及各种绝缘材料(可覆盖的除外)。两组样中至少有一组样的芯数为 3 芯,中等截面;一组样的截面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如:铠装电缆为 3 芯,中等截面;单芯无铠装电缆为接近最大申请截面。,4) 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注:采用铜丝屏蔽结构的,产品型号应按 GB/T 12706.2-2008 附录 B、GB/T 12706.3-2008 附录 G编制(额定电压 35kV 电缆,标称截面积为 500mm,2,及以上电缆的金属屏蔽均为铜丝屏蔽结构)。,2021/9/21,70,举例:,(1) 申请第 1 产品品种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全部型号时,两组样可以是YJLY、申请的该产品品种最高电压、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和YJV32、3 芯、中等截面。,(2) 申请第 2 产品品种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全部型号时,两组样可以是YJY、35kV、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和YJLV32、35kV、3 芯、中等截面。,当第 1 产品品种和第 2 产品品种全部型号同时申请时,部分样品可相互替代。两组样可以是YJY、,35kV、单芯、接近最大申请截面;和YJLV32、10kV、3 芯、中等截面。,当第 4 产品单元和第 5 产品单元全部型号同时申请时,可在一个产品单元中抽钢丝铠装样品,在,另一个单元抽钢带铠装样品。,2021/9/21,71,第 6 产品单元:架空绝缘电缆,本产品单元包括 2 个产品品种:1kV 架空绝缘电缆和 10kV 架空绝缘电缆,样品要求:,1) 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可覆盖聚乙烯绝缘材料、聚氯乙烯绝缘材料。,2) 铝合金导体可覆盖铝导体。,3) 至少有一组样的截面规格接近最大申请截面,芯数不限。,4) 当同时申请 2 个产品品种时,样品应包括铜导体、铝合金导体(或铝导体,未申请铝合金产,品时);若仅申请 1 个产品品种,样品的铜导体、铝合金导体、铝导体不限。,2021/9/21,72,1.7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2013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P38),2021/9/21,73,第十二章:检验项目及判断标准,2021/9/21,74,2021/9/21,75,2021/9/21,76,2021/9/21,77,2021/9/21,78,2021/9/21,79,2021/9/21,80,2021/9/21,81,2021/9/21,82,2021/9/21,83,2021/9/21,84,2021/9/21,85,2021/9/21,86,2021/9/21,87,2021/9/21,88,1.2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执行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或)引用的试验方法。,1.3判定标准,不合格品分为 A 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A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 B 类和(或)C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B 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B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 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 A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和 C 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 B 类和 A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只有当一组样中所有类别的不合格品数量都不大于其相应的不合格品限定数时,抽样检验总体通过。即当一组样中 A 类不合格品数量为 0,且 B 类不合格品数量为 0,且 C 类不合格品数量不大于 1 时,抽样检验总体通过。否则,抽样检验总体不通过。详见表 11。,2021/9/21,89,2021/9/21,90,*:当一组样中 1 个样品符合相关标准,另 1 个样品为 C 类不合格品、且导致该样品为 C 类不合格品的 C 类不合格项数累计不大于 2 项时,抽样检验总体通过;当导致该样品为 C 类不合格品的 C 类不合格项数累计大于 2 项时,该抽样检验总体为不通过。,抽样检验结论:,当一组样中的样品无不合格品或仅有 1 个 C 类不合格品,且导致该样品为 C 类不合格品的 C类不合格项数累计不大于 2 项时,抽样检验结论为:“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检验通过。”,当一组样中的不合格品(项)数量等于或大于不通过判定数时,抽样检验结论为:“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检验不通过。”,2021/9/21,91,异议处理,对生产许可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审查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审查组织单位选择其他许可证检验机构,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对企业产品进行重新检验。,2021/9/21,92,第十三章:证书,1 证书,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范围及产品型号所表达的内容。,确定产品发证范围的原则:a.产品覆盖原则同 5.6.1.5 代表样品中各产品单元抽样的覆盖原则;,b.所有覆盖的产品内容全部列入在产品明细中。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具体填写方式举例见表 12证书产品明细内容举例、电线电缆代号表示方法举例见表 13。,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 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2021/9/21,93,2021/9/21,94,2021/9/21,95,2021/9/21,96,2021/9/21,97,2021/9/21,98,2021/9/21,99,注:1:,表 12 为发证的举例说明,不包括所有发证产品。,注 2:,根据企业申请、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结果确定产品发证范围,产品发证范围的覆盖原则同 5.6.1.5 代表样品中各产品单元抽样的覆盖原则。,(1)若抽取样品的规格不能满足申请的规格,证书发证范围以实际抽取样品的规格为准,单芯电缆为实际抽取样品规格上浮 2 个规格(适用于1、3、4、5、6 产品单元);多芯电缆为实际抽样样品截面的 3 倍4 倍,并对应标准中接近的规格。(适用于 4、5 产品单元),(2)第 2 单元中,以实际抽取样品的最大线径范围上浮 2 个规格;申请微细线的,若样品中不含0.100mm 的样品,该产品品种的证书发证范围的线径下限为 0.100mm。(3)第 3 单元中,产品芯数以实际抽取样品的最多芯数为准。,(4)若抽取的样品中未包含钢丝铠装类型,只含有钢带铠装类型,证书发证为钢带铠装或金属带铠装(适用于 3、4、5 单元)。,(5)产品阻燃类型以实际抽取样品的阻燃类型向下覆盖。,2021/9/21,100,2021/9/21,101,2021/9/21,102,2021/9/21,103,2021/9/21,104,2、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范围及超出证书覆盖的范围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增项的具体产品抽样方法如下:,2.1第 1 产品单元:架空绞线,增加产品品种时,只需按抽样原则规定抽取相应产品品种的代表样品,若申请的规格号在原证书规格号范围内,则抽取一组任意规格号样品;若申请的规格号超出原证书规格范围,则需抽取一组最大申请规格号(或比申请的最大规格号降低 1 个2 个规格号)样品。,2.2第 2 产品单元:漆包圆绕组线(,省略,),2.3第 3 产品单元:塑料绝缘控制电缆,1)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屏蔽结构、铠装结构等)同时增加截面和/或芯数时,样品型号规格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的 1)执行。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能覆盖所有变更项目时可只抽取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2021/9/21,105,2)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屏蔽结构、铠装结构等)但不增加截面和芯数时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的 1)执行,样品型号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但可任意截面、任意芯数。,3)只增加截面和/或芯数(其余不变)时,可只抽取新申请范围内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任意,型号的 1 组样品。,4)只增加阻燃型、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结构、截面和芯数均不变更时,按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非阻燃型产品,高等级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低等级阻燃型产品,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阻燃,型产品。只抽取最具覆盖性的产品,任意结构、芯数、截面。,2021/9/21,106,2.4第 4 产品单元: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1)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电压等级、铠装结构等)同时增加截面和/或芯数时,样品型号规格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执行。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能覆盖所有变更项目时可只抽取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2)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电压等级、铠装结构)但不增加截面和/或芯数时,样品型号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执行,但可抽 1 组样品覆盖所有变更项目,任意导体、截面、芯数。,3)只增加截面和/或芯数(其余不变)时,可只抽取新申请范围内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任意型号的 1 组样品。,4)与原证书相比只增加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结构、截面和芯数均不变更时,只抽取无卤低烟阻燃型样品,但可任意结构、芯数、截面。,第 5 产品单元:额定电压 6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同第 4 单元,但本单元不含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2021/9/21,107,2.5 第 6 产品单元:架空绝缘电缆,1)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电压等级、绝缘材料、导体材料)同时增加截面和/或芯数时,样品型号规格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执行。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能覆盖所有变更项目时可只抽取一个型号的 1 组样品。,2)比原证书增加了型号(新增电压等级、绝缘材料、导体材料)但不增加截面和/或芯数时,样品型号必须是在新增的范围内,按本细则该单元样品要求执行,但可抽 1 组样品覆盖所有变更项目,任意导体、截面、芯数。,3)只增加截面和/或芯数(其余不变)时,可只抽取新申请范围内的最多芯数、任意截面、任意型号的 1 组样品。,3、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2021/9/21,108,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5、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 1 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6、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2021/9/21,109,7、 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8、企业因迁址、增项、更名、遗失补领等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的,原国家证书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2021/9/21,110,第十四章:标志,1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 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 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 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 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K06-001-。其中,括号内的(X)代表本省简称,XK 代表许可,前两位(06)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1)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架空绞线和漆包线产品应在产品合格证(铭牌或标签)或最小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其他有绝缘或护套的电线电缆产品,应当在产品外表面印刷生产许可证编号,在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2021/9/21,111,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2021/9/21,112,第十五章:委托加工本案程序,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2021/9/21,113,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3.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2021/9/21,114,第十六章: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2、 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3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4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5 、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6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2021/9/21,115,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8 、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第十七章:收费,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3 号),按照下列规定收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企业申领一个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取 2200 元;申领两个以上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对每类工业产品分别收取 2200元。其中:对同一类别工业产品,企业申领两个以上产品单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规定收费标准的 20%收取审查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二批),2021/9/21,116,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 号)、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七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9688 号)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3、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 号)规定执行。,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2021/9/21,117,谢谢大家!,2021/9/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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