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概述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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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特殊工时,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结 构,一、基本概念,二、申请准备,三、问题探讨,基本概念,办理依据:依实体法、依程序法,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法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95,年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2006,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政策,:,1997,年劳动部对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部会议纪要,不定时工作制,定义: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不确定,分析定义:不定时比较强调,机动性,,而且这个机动性不是偶尔的,而是一个岗位持续的状态,我们所说的不确定性,不可控性。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是一个大概念,其工作好坏也无法按照工作时间来衡量的。有时候还要结合具体的岗位分析出机动性的特点。,不定时岗位类别,管理岗位,外勤类岗位:采购、公关、客服、司机,工资与工作量挂钩:销售、货运司机、装卸、承包经营出租车司机,其他类: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电工、水暖、守门等),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高管(公司法),3,倍社平工资管理人员,年薪制中高级管理人员,3,倍社平工资管理人员,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管理是管理者或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计划、组织、控制、领导等工作,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包括人、财、物、时间、信息)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以实现组织预定目标的过程。而管理岗位就是指为实现目标过程中承担计划、组织、控制、领导工作的职位,具体就是从事这一系列工作的人或是机构。,从管理的概念来看,从事这一工作要有一定的权力,而这一权力当然包括对完成目标过程中的时间安排和分配。而管理工作需要有更多的自主空间,其考核和评定在企业中是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和项目。,不定时工作制,国有企业管理岗位:,根据,公司法,217,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的经理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不定时工作制,非国有企业管理岗位,:经营管理人员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 。这一定义,2,部分构成:管理人员,事先约定年薪制。,对于非国企的管理人员我们经过认定在,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者,,而对于年薪制我们采用,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13,条第,2,款第,2,项: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不定时工作制,三倍社平工资以上的管理人员:,国企和非国企的人员均可申请,强调两项内容,,第一是,3,倍社平工资,,2011,年度苏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1660,元(,4305/,月),,3,倍就是年,154980,元(,12915/,月),第二是管理人员,至少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可以是中下级别的管理者(主管等)。,不定时工作制,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相关人员:,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具备机动和不可控制性,其工作的内容和性质通常是自己无法完全掌控,而需要受工作过程限制的部分岗位。,不定时工作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人员,:,小车司机、采购、客服、公关、对外联络。,这些岗位的工作有在本单位内无法完成的特性,需要到工作单位以外的地方完成单位所布置的任务,而且有的时候工作时间是其不可控制,其工作好坏也无法按照工作时间来衡量的。,不定时工作制,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电工、水暖工、看门。,这些岗位劳动强度不大,且企业为其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同时在没有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处于休息状态。他们和日常就从事这一工作岗位人员有所区别,是在一天某一时段临时性看管、检查、维修的人员。,不定时工作制,特别规定:技术先进型现代服务企业特别岗位。能够独立承担软件设计、技术研发和实行年薪制的中级管理等岗位人员经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可试行不定时工作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第,147,号,综合计算工时,综合计算工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在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相对确定不均衡,分析定义:因企业生产原因,在一个相对确定的综合周期内工作时间起起伏伏,体现不平均性,综合岗位类别,市场因素决定的岗位,自然因素决定岗位:旅游、绿化等,连续作业岗位:交通、邮电、渔业,特殊时期,普遍存在:食品,工作地点较远岗位:首钢搬迁,岗位工作量相对可预知,与法定小时比较有起伏,排班表。综合一年最高上限,1236+2000=2432,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受市场因素,决定岗位,特殊时期:,2009,年经历的金融危机,订单特别不确定,但企业又不想裁员或是让员工流失。,普遍存在:食品行业、电子行业、学校配餐、一些服务行业和其他淡旺季明显行业,综合计算工时,自然因素或季节性因素决定岗位,: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旅游、绿化,这类岗位主要是以天气、气候等条件为前提开展的生产。我们目前涉及较多的就是建筑、旅游、绿化行业。旅游比较明显的就是酒店业、商旅(摩天轮)、油轮、随着我们三产服务业的发展,这类企业有增多趋势。绿化企业,也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际进行种植、护理等工作的,和发包方的监理人员。,综合计算工时,连续作业岗位,:交通、邮电、渔业。铁路、航空、海运等工作人员,渔业出海捕鱼其工作需要和禁捕和开捕期影响的渔业工作者。,工作地点较远岗位,:这个工作地点较远可不是我们有班车的就算较远,而是需要批量的人员轮班生产的状况,例如首钢搬迁而且多半企业在厂区有宿舍。大型国有制造企业很多。,两种制度的区别,工作衡量的标准不同:,不定时很难通过工作时间来衡量,而综合工时在一定的适用周期内可以用工作时间来衡量。这就是说不定时更具有不确定性,工作适用的岗位不同:,这一点也源于第一点的不同而产生。不定时工作制岗位通常需要相对复杂绩效考核:包括年薪制,销售的提成,还有就是业绩和工资挂钩的岗位。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考核还是以工作的小时数为主,其岗位多是操作工以及和操作工前后衔接的岗位。,工资结算不同:,不定时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是可不按照,1.5,倍,,2,倍,,3,倍的标准给付加班费;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是采纳,1.5,倍和,3,倍加班工资的标准。,两种制度的联系,都是特殊工时:不是标准工时。,都有不确定的因素:这一点也源于第一点,由于不是标准的工时,就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两者有时候是可以转化:在制造特点不是很明显的企业类型中,企业的效益和市场的机动性连接很紧密的行业。例如混凝土、演出公司。而这时候选择那个类型来申报,还要结合企业的管理制度、员工工作、市场情况综合考虑。,返回,材料准备,审批流程,:,企业咨询(网上、窗口),提交材料(网上、邮件),方案修改,修改通过,前期民主程序(工会、职代会、职工大会),公示(,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审批流程,:,预约时间调查,实地考察,汇总材料,分析,三级流程审批(集体合议),审批结果,公示(企业),网址:, 。,结合监察大队的意见,安监局的意见综合评定。,问题探讨,问题,:,协商是否就是全体员工同意?如何看待员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看比例和实际考察情况定论,员工提供的建议也应根据生产和企业的状况进行改进和提高。,问题,:,分公司的特殊工时制度如何审批?,分公司特殊工时审批到共同的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用工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同意。?,问题探讨,关 注,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总结,发展趋势,:反映出标准工时制度产生了很大的问题。试想如果所有企业都来申请特殊工时,都来讲出生产的个性,那我们的特殊工时就不再特殊。,我们认为的发展方向就是,:给予员工和企业更多自主权,市场决定。政府从保障基本权利、审核基本制度入手管控。在这些基本权利和制度审核中从弱势保护入手,体现公平。,一是规定了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第二条)。同时,考虑到劳动合同法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了调整范围,实践中部分事业单位也有特殊需求,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二是规定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以及工资保护。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包括: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第五条)。为了防止滥用不定时工作制,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的工资作了保护性限制,即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第六条)。,三是规定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及其综合计算周期、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和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第七条、第八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益,参考日本工时法律有关规定,对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总时长作了限制,综合计算周期越长,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越严格(第九条)。根据劳动法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的规定,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11,小时(第十条)。,四是对特殊工时的审批管理进行了规范。为了规范管理,根据劳动法、行政许可法和地方实践做法,对管辖范围、报批材料、审批程序、时限以及批复决定的撤销作了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为了加强监督,对救济渠道、行政监督和批复决定公示作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此外,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第二十条)。,五是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企业未经审批实行特殊工时、未将有关批复公示、未按规定报备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六是对相关概念作了解释性规定。现行关于工时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工作时间、工作间歇和夜班等概念的明确界定,实践中理解不一,引发了一些争议。因此,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概念作了解释性规定(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谢谢大家!,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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