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圆桌话题 1998年,比尔盖茨曾在某杂志上说:“尽管在中国每年有大约300万台电脑被售出,中国人却不会为软件付钱,不过总有一天他们会的。既然他们想要去偷,我们就让他们偷。他们会因此上瘾,这样接下来的十年我们就会找出某种办法让他们付账。,10年后的今天,微软开始“收网”了,从21日起对中国盗版用户采取黑屏措施,该行为在网上引起格外关注和热烈讨论。,1,2,微软有没有滥用知识产权?,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二十二)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4,windows软件是有正版保护的,如果不经注册则不能使用。而现在盗版的却能够正常使用,这意味着你修改了或者改编了程序,从而破坏了作品完整权,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换而言之就是我们侵犯了微软的权利 !,5,微软公司所采用的正版验证措施本身是合法的。,著作权人不论是在未遭受侵权前所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还是在遭受侵权以后针对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均必须具有以下合法性特征:,1、技术措施所保护的是受到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特定作品,其限制的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未经法律允许的行为,且该技术措施只能针对著作权人自己的著作权作品;,2、技术措施应当为被动防御性,而非主动攻击性,技术措施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3、技术措施仅限于对盗版侵权活动的妨碍,不得超出应有的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技术措施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微软公司的正版验证措施从实施目的、具体内容、产生后果等方面上符合上述的合法性特征,不具有社会危害性,。,7,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 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 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8,微软公司的行为属于法律允许的私权救济,目的是为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验证措施不具有破坏性和非法侵入性,基于现今盗版市场履禁不止、履打不绝的现状,这种维权行为应当给予肯定。,9,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权利人有权附加技术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以及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权利人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10,微软黑屏计划只是利用自身的技术措施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它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 ,我们小组认为微软的维权行为并未滥用知识产权,它的行为是有其自身的合理性的。但是在具体措施与手段上还有待商榷。而且在某些方面也确实侵犯了用户的权益。,11,侵犯电脑使用权,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微软对作为私有财产的电脑进行“黑屏”,妨害了消费者的正常使用。,12,侵犯个人隐私,微软利用自身的市场垄断地位,未经用户同意,肆意侵入用户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已经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对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构成了威胁。,1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经营,“既然他们想要去偷,我们想让他们偷我们的。他们会因此上瘾,这样接下来的10年我们就会找出某种办法让他们付账。”10年前比尔盖茨接受财富杂志采访时说的这番话,触及到了问题的核心。,10年后,微软用“黑屏”这种手段来清算盗版,目的是为了牟取巨额的利润。每隔一个小时“黑屏”一次的做法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逼迫大家去买正版,是垄断的表现形式。对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已经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法律禁止利用他人的违法行为来获取利益,这是一个基本原则。,14,综上所述:,微软的黑屏行为并未滥用知识产权,但是它在维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了用户的权益。因此微软的维权措施应当予以调整。,15,1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