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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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1108,尽管近年来因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中国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可见,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此外,还有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社会安全问题也令人担忧!,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地沟油问题,瘦肉精事件,给猕猴桃用膨大剂,工业酒精兑水,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国发,201140,号文件,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特点是事故多发易发!,新,理论,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2009,年:,83196,人,2010,年:,79552,人,2011,年:,75572,人,2012,年:,71983,人,汶川地震,:,87150,人,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繁重,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全国一年的事故损失,相当于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相当于近亿农民一年颗粒无收。,公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突发事件层出不穷!,这为公共安全立法提供了现实背景!,天灾频发,人祸横行,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1.2,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制背景,公共安全管理手段的多元化,公共安全管理手段,政,治,手,段,行,政,手,段,军,事,手,段,经,济,手,段,社,会,教,育,道,德,示,范,法,律,手,段,最基本、最核心,(,1,)法律手段是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公共安全法是调整公共安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关于公共安全的维护与保障、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以及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事件发生后的安抚与处理的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法律渊源的总和。,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政治是掌权者的游戏!,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公共安全,需要一定的政治手段,政治运动的边界模糊,具有巨大破坏性,1,)公共安全管理的政治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恶性循环陷阱,新的不安定,因素在孕育和萌发,运用政治手段,从事社会安全管理,一个公共安全,事件被扩大,化地控制了,政治动员、群众运动、控制,困难,摁下葫芦浮起瓢,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行政不作为(推脱责任), 过度行政(多要、浪费资源,“不惜一切代价”), 行政的边界难以明确(该谁管?什么时候管?采取什么手段管?不管怎么办?), 行政队伍中的“组织人”和“规则专家”(只唯上), 行政处罚微弱的有效性,2,)公共安全管理的行政手段,公共安全事件,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应用范围有限:仅局限于国家领土安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手段:外敌入侵、民族危难、军事镇压,3,)公共安全管理的军事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应用领域局限:能够量化的、具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公共安全事件,困境明显,4,)公共安全管理的经济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困境一:,我的目的不是经济上的,你怎么办?,如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极端分子,海日古丽,-,吾买尔,阿不都黑力力,-,买买提明,困境二:,我不怕罚款或经济处罚效果甚微怎么办?,如杭州富家公子胡斌飙车案,咱不差钱!,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困境三:,羊毛出在羊身上怎么办?,如对行政部门的经济处罚,只不过是公共财政的内部循环,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1,)招是好招,但作用相对有限,(,2,)是一种软约束,很难解决“我不接受教育”或“我不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这样的“无赖困境”!,(,3,)社会教育和道德示范的效果具有潜在性、时滞性,一个被普遍接受的道德准绳或社会价值理念需要漫长的时间,5,) 社会教育和道德示范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其一,权威性和强制性法治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具有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一律遵守的权威性,特征,6,)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手段,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中央政府,社会组织,媒体部门,社会公众,地方职能,部门,中央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其二:调整对象的广泛性,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其三:规范性,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如何做、不可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应当得到什么、受怎样的保障等一系列强制规定性,不准乱来!,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其四:明确性和公开性,利于群众掌握和了解,利于互相监督,利于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效率,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核心目标,(,2,),法制手段是现代公共安全管理的内在要求,1,)传统公共安全管理与现代公共安全管理的区别,保护统治者,的执政权力,和地位,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保障,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价值取向,保护人的生,命为主,具,有浓厚的人,本价值取向,“以物为本”,主要为保护,社会财产安,全,特别是,统治者掌握,的财产,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区别, 管理方式,没有准备,充分准备,被动应付,主动预防,充分的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临时的本能反应,1,2,3,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管理手段,传统的军事和行政,手段为主,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民主和宪政的发展内在地要求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确立明确的“人本价值取向”, “人本价值取向”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内在地要求公共安全管理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保障,(,2,)公共安全法律对现代公共安全管理的内在界定,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 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法需要明确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控,以及明确事件发生之后的快速有效的应对与恢复举措。, 合理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需要整合各种管理手段,需要协调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边界,公共安全法可以做到这些,。,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公,共,安,全,法,明确,价值,取向,与核,心目,标,明确,安全,事件,应对,流程,举措,整合,管理,手段、,调整,各种,关系,实现,社会,安全,保障,公共安全法与现代公共安全管理的内在联系,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公共安全管理法的一般体系结构,(,3,) 现代公共安全管理法的体系、结构与范围,宪法或法典,公共安全基本法,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1,)类别体系,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常态公共安全法:,注意事前的预警防范,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做好平时的安全监督检查等等工作;,侧重点不同,非常态公共安全法:,更加强调事后的应急救援,,要求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能够迅速到位,及时有效地防止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造成严重的损失,尽快地恢复正常的社会状态。,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常态公共安全法:,常规公共安全智能部门,如安监局等。,非常态公共安全法:,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甚至是全国上下都动员起来,共同地应对。,两者设置的机构不同,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常态公共安全法,类型,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级食品原料管理方面:,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粮食卫生管理办法,、,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等;,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方面:,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等;,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方面:制定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在食品卫生监督处罚的管理上: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类型,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颁布,,2004,年,5,月,1,日实施)。,此外还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颁布)、,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共场所安全法,我国现在还没有专门的公共场所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常态公共安全法,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非常态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类型,法律法规,公共安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法,(,1,)地震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防洪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其它自然灾害:,台风灾害应急条例,重大突发性工业事故及灾难性事故应急法,(,1,)火灾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核事故应急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条例和处理规定,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重大突发性政治危机应急法,戒严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2,)位阶结构(,China,),公共安全法,公共安全,法律,公共安全,法规,公共安全,规章,有什么区别呢?,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区别,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以“法”字配称,由国务院组成部门以部长令形式发布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或由地方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是地方政府规章,法 律,法 规,规 章,行政法规分为由国务院通过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和由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减除,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应对,Response,恢复,Recovery,3,)规范范围,公共安全的阶段管理,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立法者的首要责任:在广泛的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为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困境一:公共安全法律的缺失,无法可依,(,4,) 公共安全法的困境,例如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公共场所安全法!,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立法者即使已经制定出了相关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必须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困境二:公共安全法律不适用,有法难依,应对法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何为及时返还?,1d,、,2d,还是多长时间?,如何补偿?怎么补偿?,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执法者的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依据法律进行公共安全管理,困境三: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执法不严,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管理者要依法进行管理,人治与法治,公共安全管理者倾向于“人治”,困境四:公共安全管理者对法律的蔑视,有法不依,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守法是第一位的,不尊重法律,烧杀抢掠,散播不负责任的言论,等等,困境五: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践踏,有法不依,因此,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第一节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和法制背景,1,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与法制背景,课 程主要内容,2,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3,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8,2.1,公共安全法的内涵,公共安全法是调整公共安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关于公共安全的维护与保障、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以及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事件发生后的安抚与处理的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法律渊源的总和。,公共安全法调整的是因公共安全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公共安全法主要调整维护与保障公共安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性质,技术性,公共性,执政阶级的政策和利益,社会性,公共安全法的性质,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特征,综合性,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科学技术性,区域特殊性,前瞻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2.2,公共安全法的效力范围,效力范围,是指公共安全法效力所及的地域,即公共安全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 ;,空间效力范围,是指公共安全法何时生效、失效以及其对生效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时间效力范围,公共安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公共安全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对地的效力范围:,我国公共安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上述规定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空间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范围:,a,属人主义,b,属地原则,c,两者结合,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我国公共安全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是指公共安全法规在什么时候有效,包括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对开始生效以前的活动和事件有无效力,(,又称公共安全法的溯及力,),等与时间有关的问题 ;,新法颁布施行,旧法自动失效,与历法相抵触的法律或旧法律失效,修订法规颁布时宣布相应法规失效,法颁布之日起,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生效时间,失效时间,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2.3,公共安全法的调整对象,对象,公共安全行政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公共安全法渊源,产生根源,发展现状,历史来源,文件来源,2.4,公共安全法的渊源,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1,)公共安全法的历史来源,根据法律的历史来源或法律历史传统的异同,不同历史来源,2.,英美法系渊源于日耳曼法,公共安全法的历史来源,1.,大陆法系渊源于罗马法,我国公共安全法的历史来源为罗马法!,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2,)我国公共安全法的文件来源,宪法,制定法,法律解释,法律的文件来源即记载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法律文件,文件来源,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3,)公共安全法产生的根源,公共安全法的产生,不是因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严重危害了人类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法产生的背景不完全是阶级矛盾,还包括人同自然的矛盾;,公共安全法任务的实现“将给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带来恩惠,不论富人还是穷人,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 。,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4,)我国公共安全法的发展现状,类别,典型法律,数量,自然灾害类,防洪法、防震减灾法,21,事故灾难类,安全生产法,41,公共卫生类,食品安全法,12,社会安全类,国家安全法、戒严法,43,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国家,公民个人,组织,法律关系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力)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的主体,公共安全法律关系,是基于公共安全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参与公共安全事务、从事公共安全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特征的权利义务关系。,01,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的客体,02,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的内容,物;,行为;,人格利益,03,2.5,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1,)公共安全应急状态下的公权力,宣布进入公共安全应急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战略物资储备,临时征用各种人力和物力,编制和启动公共安全应急预算,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活动进行调查评估,公共安全应急状态下公权力,过去的抗击非典的战役中,中央政府就从预备资金中抽调了,20,亿元,而地方政府也拿出了,50,亿元开展医疗和防治工作!,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卡特里娜飓风事件中宣布紧急状态,2005,年,08,月,26,日,路易斯安那州州长,Kathleen,Babineaux,Blanco,宣布整个州处于紧急状态;,2005,年,08,月,27,日,正在德克萨斯州牧场度假的布什为路易斯安那州签署宣布其处于紧急状态,卡特里娜飓风灾后救援,州长布兰科签署了一个命令,允许这个州在一些校区拒绝提供车辆给新奥尔良后强制征用公共汽车,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全过程监控,准 备,灾害减除,预防,应对,恢复,规范应急管理全过程!,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公共安全法律关系的内容,2,3,4,公共安全危机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公共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工作和紧急撤离权,公共安全利益受保障的权利,5,1,公民个人的权利,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层面,03,层面,02,2,)公共安全应急状态下的私权利,层面,01,在应急状态下,公众应当履行更多的法律义务!,应急状态下法律义务的三个层面,:,应急状态下保持高度关注的义务,公民在应急状态时期要时刻关注政府所采取的各项紧急措施,并作出适当的反应,公民在应急状态时期应当主动接受政府的各项紧急措施,特别是各项管制的义务,公民要接受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政府一定限制的义务,非典限制出行!,非典隔离制度!,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1,4,1.,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的主体,-,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组织,-,包括境内外的自然人和一切组织,2.,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的客体,-,受公共安全法律保护的、被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很广泛,包括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3.,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的客观要件,-,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实施的,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后果。,2,3,4.,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行为的主观要件,-,违反公共安全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违法行为实施人对其进行的违法行为及造成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心理状态。,2.6,公共安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1,)公共安全刑事责任,特征一,公共安全责任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性义务!,特征二,特征三,具有专属性,犯罪人本人承担,只能由司法机关确定(法院),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确定,公共安全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因实施了违反公共安全法或刑事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与国家形成的法律关系中,依法应当向国家承担的形式法律后果的义务。,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2,)公共安全民事责任,特征一,一种救济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特征二,特征三,财产责任,经济补偿或赔偿,工具的修理、,状态恢复原状等,一方对另一方,公共安全机关及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公共安全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公共安全法、民事法律、合同义务或基于公共安全法规定的事实出现,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1,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与法制背景,课 程主要内容,2,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3,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0,2024/9/23,7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0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0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0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对法的立法背景,1,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内容,4,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5,实施应对法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在党和国家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顺应了党和政府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和政府管理特点新变化,集中体现了我们对应急管理工作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1,),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从依靠经验向依靠法制转变,(,2,),现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亟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做到权力有规、行为有序,(,4,),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应对法的立法背景,1,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内容,4,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5,实施应对法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第,3,条,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1,),立法宗旨,第,1,条,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2,)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红,橙,黄,蓝,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别重大,重 大,较 大,一 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确定部门制定!,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 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灾害。, 事故灾难:,交通运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动物疫情。,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3,)中国应急管理体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国务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地方各级政府是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为以相应责任为前提的指挥权、协调权。,统一,领导,在中央,在地方,领导权,体现,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一是政府对所属各有关部门、上级政府对下级各有关政府、政府与社会各有关组织、团体的协调;,综合协调,二是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进行的日常协调。,综合协调的本质和取向,是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强化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以减少运行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分类管理,A,D,B,C,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一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即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层面,1,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特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就应当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为主。,层面,2,属地管理为主的涵义,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负责。,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第,9,条,)。,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第,10,条,)。,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或给予补偿,(,第,12,条,)。,4,)突发事件的应对,决策,公开,应对措施的选取,财产,征用,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第,15,条),合作交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第,16,条),备案,5,)其它规定,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应对法的立法背景,1,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内容,4,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5,实施应对法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内容,应急预案,演习演练,资源保障(队伍、物资、资金),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疏散撤离,先期处置,维持治安,灾民安置,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信息报送,恢复生产,恢复生活,恢复社会秩序,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国务院,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部门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地方政府,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场所,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第,29,条,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第,28,条,人力资源,应急资金,资源保障,26,31,应急通信保障,33,应急物资,32,1,)预防与应急准备,资源保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预防与应急准备,隐患排查,较低级别,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较高级别,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第,20,条,1,)预防与应急准备,宣传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第,25,条,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2,)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信息收集(第,38,条),信息报送(第,39,条),信息研判(第,40,条),信息发布(第,43,条),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山西苯胺泄露事故:责任追究,2012,年,12,月,31,日早晨,7,点,45,分,山西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发生苯胺泄漏,泄漏的苯胺通过下水道沿着排污渠流入了浊漳河。危化物品泄漏开始影响沿途居民生活。,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属软管破裂;,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山西苯胺泄露事故:责任追究,事态信息产生时间,接报单位及时间,时间延误,2012.12.31,07:30,市环保厅,16:30,9h,2012.12.31,07:30,长治市市长,2013.01.03,3d+5h,2012.12.31,07:30,省政环保厅,2013.01.05,5d,2012.12.31,07:30,省政府,2013.01.05,5d+4.5h,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严重后果:在山西,泄漏辐射流域,80,公里,波及,2,万人。在浊漳河下游,泄漏导致河北邯郸停水,河南安阳红旗渠水质超标,。,山西苯胺泄露事故:责任追究,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41,条),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42,条),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监测,突发事件,预警,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3,)应急处置与救援,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十项应急,处置措施,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五项应急措施,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4,)事故恢复与重建,突发事件的恢复与重建,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优惠,政策,总结,报告,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第,59,条,第,60,条,第,61,条,第,62,条,应对法的立法背景,1,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内容,4,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5,实施应对法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主要领导是各自辖区的第一责任人,法律规定,地区、部门和企事业的主要领导是各自辖区内公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急管理责任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法律责任,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应对法第,63,条:,8,种责任追究情形,1,2,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 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3,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5,6,7,8,应对法第,63,条:,8,种责任追究情形,1,2,3,4,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应急管理是领导者的职责,选择了从政之路,就选择了保护一方安全的重任,!,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的四种情况,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被追究责任的省部级政府官员,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2003,);,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8,),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山西副省长张建民,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 ,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4,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2,3,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形,4,种情形,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单位或个人的责任追究,单位或个人,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第,66,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67,条,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应对法的立法背景,1,2,应对法的总体要求,3,应对法规定的工作内容,4,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5,实施应对法必须做好的工作,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5,实施该法需要做好的工作,一 是广泛宣传,二 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三 是落实相关措施,第三节 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1,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与法制背景,课 程主要内容,2,我国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3,我国公共安全基本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2,2024/9/23,1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2009,年,0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修正);,2012,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5,日。,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9/23,115,安全生产法立法必要性,1,、是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3,、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4,、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9/23,116,立法的宗旨,1,、,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明确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行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9/23,117,3,、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4,、规范从事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中介机构,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媒体监督。,5,、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立法的宗旨,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9/23,118,安全生产法,的地位,1,、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2,、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3,、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4,、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9/23,119,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1,、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2,、有利于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管理,依法行政。,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4,、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5,、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数字解读,安全生产法,全面概括,内容丰富,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根据宪法,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三大基本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确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且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多层负责制度,;,安全,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四种监督方式,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现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服务机构责任方。,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监部门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有以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服务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十三种处罚方式,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十三种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可能的,43,种违法行为(具体见,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依法向本单位,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八项权利,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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