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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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法的价值,秩序 自由 正义 效率 平等,一、平等,二、平等和正义,三、法的价值冲突解决,一、平等,(一)平等的含义与理解,古往今来,平等一直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中国墨家早就提出:富不辱贫、贵不傲贱,。,许多,农民起义提出:等贵贱、均贫富,力图实现: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欧洲,近代启蒙运动,思想家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现代,法国思想家皮埃尔,勒鲁说:平等已成为一种原则,一种信条,成为社会的基础。,平等的含义:,1,、平等的核心含义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与平等直接对立的是特权和歧视。,2,、平等不是平均,平均是没有差别,是在机会的占有和财富的分配上无视能力和特殊需要的存在而简单的按份分摊。平均在本质上与平等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正义的要求。,3,、平等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别。适当的区别对待甚至是维护或实现平等所必须的,是平等的表现。法律也不排斥区别对待,而是更多地为区别对待提供标准和界限,以更好地确保平等。,平等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法律政治平等,。它关注的是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法律和政治权利。,二是,社会平等,。它关注的是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社会尊严,即反抗社会歧视的权利。,三是,作为平等利用的机会平等,,即对平等的功绩给予平等的承认(例如职务向才能开放)。它关注的是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进取机会,即靠自己的功绩获得利益的权利。,四是,表现为平等起点(或平等出发点)的机会平等,,即为了平等地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该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它关注的是使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权利(物质条件)以便得到相同的能力而与其他人并驾齐驱。,五是,经济相同性,,就是说要么使大家有相同的财富,要么一切财富归国家所有。它关注的是不给任何人以任何特殊的经济权利。,法律政治平等的内容,:,法律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形式平等。法律平等的另一种说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平等主要包括,:,第一,,所有主体人格平等,。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法律应当同等地关怀、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这种平等具有绝对性,它是身份特权的直接对立物。,法律人格平等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造就的将人群划分为三六九等的历史后果,加之封建等级文化的历史惯性影响,使人格身份特权意识至今仍很盛行,为解决这一千古绝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种人格平等的无差别性贯穿于我们整个立法和法律调整过程,当中。,第二,,权利义务的内容平等,。即公民在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时具有同等性,这尤其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比如纳税是公民的平等义务,只要达到纳税计征点,每个人都应依法纳税,如果因为有所谓名人、明星、要人之故,而公开或隐蔽偷逃税款,那就是对法律平等中权利义务内容平等原则的破坏。,(二)平等的分类,1,、绝对平等与相对平等,平等的含义有两个:无差别和按比例。按照前者,所有的人都应受到同样的对待,而不管他们的年龄、健康状况、财产状况、人格、身份等如何;按照后者,人们应该得到与自己的优点、贡献、需要、身份等相称的待遇。前者是绝对的平等,后者是相对的平等。但无论如何,平等总是意味着给予从某一标准看来是相同的人同样的待遇。,2,、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机会平等是要求个人获得平等的机会去实现目标。,结果平等是要求个人同样获得最后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般而言,法律保护的主要是机会平等。,3,、程序性平等与实体性平等,程序性平等仅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平等,实体性平等则是指法律的内容必须平等。,4,、表面平等与实际平等,所谓表面平等,指的是法律在文字形式上平等;所谓实际平等,是指形式上平等的法律在运用过程中也获得了平等效果,因而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平等。,洗衣店法令引发的对平等的争议,1880,年美国旧金山市出台一个法令规定,在木头房经营的洗衣店都需要经过市政府的批准,而砖瓦房的洗衣店则不需批准,但该市木头房的洗衣店大多数为华人所有,砖瓦房为非华裔的。所以该项法令表面上不是针对华裔的,但实际上具有歧视华裔的目的,构成了隐含歧视,表面平等的法律却构成了实际上的不平等。最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旧金山市政府侵犯了对华裔居民的平等保护。马修斯法官的法院意见指出:法律本身可能在表面上公正无偏,但如果它被公共权力不公正地加以运用与实施,因而在实际上非法歧视了处境类似的个人权利,那么,宪法仍然禁止法律对平等正义的剥夺。,(三)平等和法律的关系,1,、平等是法的价值目标和制约因素,从立法的角度看,平等是鉴别立法的进步与落后,区分民主的立法与专制的立法的显著标志。,从执法和司法看,平等是促进执法和司法活动公正无私、提高执法和司法质量的必要因素。,从守法看,平等是人们自觉遵守法律,反对特权的力量来源。,2,、法是实现平等的必要条件和可行手段,从历史和现实的实践看,平等原则和制度的确立,几乎都采取了法律规定的形式。也就是说,各个国家将平等上升为基本原则和制度,都是通过法律来加以规定的,使平等表现为法律原则和具体的法律制度。,从法律上保护平等,具有其他保障条件如道德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但是,法律对平等的实现作用也是有限的。,二、正义与平等,平等的就是正义的么?,不平等一定是不正义的么?,答案是否定的。,一般地说,平等是符合正义的。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不平等同样是符合正义的。,我们所说的平等并不是数学上的绝对无差别的平等,而是相对的平等,平等本身并不能绝对地排斥差别的存在。,合理的差别对待,虽然在形式上有别于对待平等而看似不平等,但实质上是为了达到更高层次的平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平等恰恰是正义的一个必要的辅助原则。,不平等在一定前提条件下符合正义,那么这个前提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以追求结果平等为首要和基本的条件,这种不平等的设定,是为了达到结果平等的目的,那么,它就是正义的。,某些社会制度必须经过特别设计,才能保证,“,事情无论变得怎样,作为结果的分配都是正义的。,”,现实社会中,因追求结果平等而采用不平等手段但却符合正义要求的情况通常是:,第一,根据人的需要来分配权利。,现代社会普遍规定和确认了法律平等和机会平等,但是,由于一系列的主客观原因,人们实际接近和利用机会却是不平等的,这就极有可能导致一些人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正义的法律制度就应该,“,给予那些有困难的人以特殊的关注,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得到与其他人相当的某种享受生活的机会。,”,现代法律制度中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特殊保护、对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特殊关怀,以及失业救济、最低工资制等都是这一,“,不平等正义原则,”,的具体运用。,第二,根据人的社会身份来分配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着根据人的社会身份来分配权利的情况,也就是说,某些身份特权在现代法律中仍然是存在的,而且是必要的。如军人的特权、人大代表的特权、外交人员的特权等,认真说来,这些特权的法律规定,其实是人为地预先设定了一种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却为社会所绝对必需,因此,至少说它是符合现代社会正义原则的。,三、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化的庞大体系,其中包含着不同的价值准则,每一种价值又都有自身相对的独特性。法律所追求的多重价值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即为法的价值冲突。,例如,法的自由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平等与效率价值之间的冲突。,当一个国家遭遇紧急状态时,政府往往需要牺牲部分自由来保障法律的秩序价值。我国在,2003,年遭遇,“,非典,”,时,政府为了有效遏制疫情的蔓延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就采取了严格的隔离措施来限制公民的部分自由。,在某些国家,政府为了促进平等的价值,改善弱势群体的待遇,往往需要向富人群体多征收税款,但却使企业用于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不足,导致国民经济发展缓慢,甚至停滞,损害法律的效率价值。,价值冲突解决的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在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考虑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保护。,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即价值位阶的顺序是自由、正义、秩序。,例如:紧急避险制度(生命权优先于财产权、大利益优于小利益)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2,、个案平衡:,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以达到保护弱者的目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神秘面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3,、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必须侵犯另外一种价值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比例原则,=,价值位阶,+,必要的限度,例如,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上人们的行车自由。这就是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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