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主要内容,三、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一、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监护法律制度,监护的含义,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制度。,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在父母双亡和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并得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责任类型,监护责任:,无,过错责任,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厘清一个关系: 学校与学生非监护关系,二、学校承担责任的主要条件,中小学生身份特征,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经济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通则: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予以赔偿。,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件,存在损害结果,主观上有,过错,构成因果关系,伤害事故的时间和空间范畴(边界),时间:,发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空间:,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三、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1.,踩踏事件一再被“复制”,!,4,月,17,日,某小学开展集体活动时发生踩踏,!,3,月,28,日,某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发生踩踏,!,3,月,25,日,某小学发生踩踏事故,!,3,月,25,日,某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关注重点:,学校是否有,关于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文件,学校预防拥挤踩踏的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开展安全通行,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学校走廊、楼梯等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相关,安全提示,学生放学等集中通行或活动期间是否有教师进行引导,。,2.,设备设施瑕疵存隐患,3.,保证设备设施和教学环节安全,常规课,体育课,自习课,实验课,课前提醒的注意义务,课上指导的监督义务,事后及时的救治义务。,4.,疾病及猝死事件,5.,食品卫生类事故,6.,自杀事件,山东某中学,13,岁的初一年级女生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农药自杀。,7.,校园暴力频发,8.,宿舍管理安全,某小学宿舍三年没门闩女童校舍内遭强奸,关注重点:,1.,宿舍,安全管理组织与制度是否健全,;,2.,学校四周是否有与外界隔离的围墙;,3.,是否配备必要的保安或门卫;学校保安或门卫是否配备必要防暴器械;,4.,学校是否设置门卫室或警务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巡逻;学校门卫或保安是否协助维持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好巡查工作;,5.,是否执行在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6.,是否在出入口、学生宿舍区等重点区域安装防入侵报警设备,并保障运行正常,报警信息记录是否有保存;,7.,是否在学校内外主要通道、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运行稳定,图像资料是否有保存;,8.,对女生宿舍有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一)处理原则,救人第一,生命高于一切,快速反应,赢得时间就是赢得机会,遵循程序,应急预案,最低损失,最低限度降低事故,(二)处理程序(调解和诉讼),深入现场、了解事实,第一时间 “通知、上报、启动”,积极救治、,提留证据,分析情况、确立对策,安抚情绪、多方沟通,争取媒介、主导舆论,积极谈判,、解决争端,有效行动、消除影响,理性选择,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等于一切,不能因噎废食,成长比成才重要,健康比成功真实,防患于未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