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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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水务管理,定义:,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本意出发,水务管理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在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以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行政辖区范围内,防洪、排涝、蓄水、水源、供水、用水、节水、地下水回灌、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田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所有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第一讲,水务管理行政法规,(,16,学时),(水政水法),水务管理知识,(,16,学时),教学内容,+,第二部分水行政管理与水行政执法,第二章第三章,第三部分水法律制度,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一部分水法规体系及水法条款,第一章,水政水法,第三部分,水法律制度,第四章,河道管理,第五章,水资源管理,第六章,水土保持,第七章,防汛与抗洪,第九章,城市水资源概论,第十章,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第十一章,水务发展规划,第十二章,城市给水工程,第八章,水务管理的内涵,水务管理,第一章,水法规体系及水法条款,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第二节 水法条款,第一讲,水政水法,第一部分,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一,、,水法渊源,(,一,),法的渊源,(,二,),中国水法律建设的历史渊源,(,三,),我国水法渊源所涉及的具体各层次法律条文,二、水法规体系,水法规体系纵向与横向组成,(,一,),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简称法源。,法学对法的渊源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法的,起源,,另一种是法的,来源,。,1,法的起源,指法产生的缘由和法的本质,又称法的本质渊源。,法和国家一样,不是人类社会形成时就有的,而,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所以,法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称。,法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2,法的来源,指法的创制及表现形式,即法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和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又称法的形式渊源。,我国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创制机关分别为以下,3,种,(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根本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它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另一种含义是专指某些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其中,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认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厦门、深圳等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简称特定的省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必须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施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井分别报全国、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2),规章。,分为,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类。,行政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3),规范性文件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有关文,件。,规范性文件,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广义的,),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二,),中国水法律建设的历史渊源,水是大气降雨循环再生的动态资源,具有饮用、灌溉、航,运、工业用水、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旅游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人们在日常生活以及从事工农业生产、旅游服务业的生产,活动中,都会与水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因而产生以,水为标的的社会关系,即权力与义务关系。,国家为了调整这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从古到今的繁盛,的朝代都在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和基本法,(,民法通则、刑法,等,),中作出了原则的规范,有的产生了统揽水事的专门水,法,1,历代封建王朝管理水事活动的法律,中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治理水害,兴修水利历来是,治国兴邦的大事。,为了组织水利建设,维护水利工程,合理分配水源,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在封建王朝便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水事,活动的法律。,如西汉的,水令,,,唐代的,水部式,,,金代的,河防令,,,宋代的,农田水利约束,。,在明、清的明律和大清律中也都有相当数量的水管理法规。,1,历代封建王朝管理水事活动的法律,唐代制定的,水部式,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水利法,中,对农田水利管理、用水管理、航运船闸的管理维护、,桥梁津渡的管理维护、渔业和城市水道管理都作出规定。,例如规定,“用水灌溉之处,皆安斗门”,“斗门皆须州、,县官司检行安置,不得私造”,,“凡浇田,皆仰预知顷亩,依次取用”。,渠道和斗门设置渠长、斗门长,同时规定了各渠道不同,情况下的分水比例。,2,近代水法的产生,近代水利立法始于,30,年代,于,1940,年颁布了体现,近代水管理思想的,水利法,。,水利法,明确规定水资源为国家自然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水权方可使用。规定了水权登记、兴办水利事业,水之,蓄泄、水道防护的管理制度。,为配合水利法的实施,又先后制定了,水利法施行细则,、,水权登记规则,。此外还颁布了,灌溉事业管理养护规,则,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等一些水法令。,3,现代水法的产生,1949,1978, 1979,1988,年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前,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2002,年,10,月,1,日起修订的,水法,实施以来,3,现代水法的产生,1949,1978,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国家制定了许多发展水利事业的政策。,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规定,,水流,属于全民所有,,在基本法,(,民法通则、刑法等,),中,作出了原则的规范。,3,现代水法的产生,1979,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前,七十年代末,总结历史经验,为了加强水利管理,水利部,开始组织起草,水法,、,水土保持法,。,陆续颁布了,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等水行政管理规章。国家先后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水污染防治法,,,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这一期间水的立法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水法规,建设与管理期,。,3,现代水法的产生,1979,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前,问题的大量出现,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方水资源严重不足,影响了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损害人民健康,影响生产建设;,河湖水域缺乏统一管理,河道内设障阻水,湖泊盲目围垦,影响河道的泄洪、蓄水能力;,有些城市和地区地下水过量开采,造成水资源枯竭、地面沉降;,3,现代水法的产生,1979,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前,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够,各用水行业之间经常出现矛盾,出现影响航运、竹木流放和鱼类回游以及生态环境问题;,水费标准过低,使越来越多的水工程缺乏维护和运行资金,出现水工程效能衰减、难以为继的局面;,多地方破坏、损坏水工程设施,干扰、阻碍水工程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等现象不断出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水事纠纷时有发生,矛盾尖锐的地方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安定。,3,现代水法的产生,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为此,1988,年,1,月,21,日,,六届人大,24,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治水的新的时期,水利,法制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展开。,此后,国家陆续颁布了,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批水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水法,规体系。,3,现代水法的产生,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水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短缺、防洪、水环境恶化等水问题日益突出。,这个时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a.,长期以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中,存在着重,开源、轻节流与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致使许多地方水源枯竭,污染严重,生态环境破坏。,3,现代水法的产生,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b.,水法律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在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关系,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关系方面还存在缺陷,对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缺乏,规定,致使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城市,水资源城乡间、,地区间分割管理,影响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效益的,发挥,难以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缺水和水污染等问题。,3,现代水法的产生,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c.,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在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致使滥用、浪,费、破坏水资源现象普遍,水资源利用率低。,d.,水权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规定不全面,不利于有效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利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进行现行,水法,的,修订。,3,现代水法的产生,2002,年,10,月,1,日起修订的,水法,实施以来,2002,年,8,月,29,日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以后国家又,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的水法规,使中国的水资源,逐步地走上了依法管理水资源的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道路。,我国水法的渊源,国家为了调整围绕水事活动而产生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根本法,(,宪法,),和基本法,(,民法通则、刑法等,),中作出,了原则的规范。,1988,年制定了统揽水事活动全局的专业法律,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此外,在众多的资源法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煤炭资源、海洋资源等,和行政管理法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中设立了与水资源相关联的行为规范,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宪法的有关规范为根本,,以,民事,、,刑事,等基本法律的有关规范为依据,以水法为中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众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作补充的水法规体系,。,这就是我国水法的渊源。,(,三,),我国水法渊源所涉及的具体各层次法律条文,(1),根本法,(,宪法,),,第,9,条、第,12,条、第,2,条第一款。,(2),基本法,其中,刑法,第,114,条,第,l15,条、第,117,条;,民法通则,第,73,条、第,74,条、第,81,条、,第,88,条。,(3),专门法,如,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及其他法律相关,条文。,(,三,),我国水法渊源所涉及的具体各层次法律条文,(4),行政法规,如,河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纲要,,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其他行政法规的相关条文。,(5),地方性法规、水利部规章、其他部委规章的有关内容、,地方政府规章。,(,6,)地方规范性文件。,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二、水法规体系,所谓水法规体系,是指由调整水事活动中社会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水的,基本法,,覆盖面广,条文,简明扼要,比较原则。,水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加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因此,除了,水法,外,还必须根据需要制,订,专项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地方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水法,组成,比较完整的水法规体系,便于执行。,二、水法规体系,水法规体系纵向组成,水法规体系接纵向的内容可分六个层次,(,与上述水法渊源相同,),1,)根本法、基本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2,)水法规体系包括法律,7,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法,、,江河流域管理法,、,黄河法,;,3,)行政法规,39,件;部规章,104,件。,4,)与,水法,有关的主要法律还有,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在,刑法,和,民法,中也有与水有关的条款。,第一节 水法渊源及水法规体系,二、水法规体系,水法规体系横向组成,按横向划分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水域、水工程的保护,用水管理,防汛与抗洪,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等。,思考题,第一章水法规体系及水法条款,1.,什么是法的渊源,2.,什么是我国水法的渊源,3.,我国水法渊源所涉及的具体各层次法律条文(水法规体系纵向组成),4.,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款,第二节 水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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