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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任海丽,税收筹划,增值税纳税筹划,本章内容:,纳税人的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学习目标:,1、掌握增值税纳税人筹划的思路及方法,2、掌握平衡点技术在纳税人身份选择中的应用,3、掌握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及筹划思路,4、掌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思路,重点:增值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筹划的政策依据及筹划思路,难点:增值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筹划的政策依据及筹划思路,第一节 纳税人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1、政策依据,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没有税款抵扣权;而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税率17%或13%计算税额,并享有税款抵扣权。,2、筹划思路:,通过对企业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和抵扣率的分析,确定最适合的纳税人身份,以达到最低的税收负担。,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及其运用,第一种情况: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确定,假定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D,不含税销售额为S,允许抵扣的不含税购进额为P,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那么,a: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DSP/ S 100%,应纳的增值税为S17%D,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为S3%,要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那么要满足:S17%DS3%,,解得,一般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D17.65%,第二种情况: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确定,假定纳税人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Dt,含税销售额为St,含税购进额为Pt,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那么,a:一般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DtStPt/ St100%,应纳的增值税为St/(1+17%)17%Dt,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为St/(1+3%)3%,要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那么要满足:St /1+17%17%Dt= St /1+3%3%,解得,一般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Dt20.05%,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的运用:,如果仅从增值税角度考虑,当一个企业的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 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应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及其运用,第一,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确定,DSP/S100%1P/S100%1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额占销售额的比重,DtStPt/St100%1Pt/St100%1含税可抵扣购进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以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为例,分别计算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P/S与Pt/St,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可知:,17%1P/S3%,,17%/117%1Pt/St3%/13%,,那么含税及不含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分别为P/S82.35%,Pt/St79.95%,第二,,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的运用,如果仅从增值税角度考虑,当一个企业的抵扣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时,应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时,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具体案例,某锅炉生产企业,年含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左右,每年购进含增值税价款的材料大致在90万元左右,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人资格时,既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企业应申请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更有利?如果企业每年购进的含税材料大致在50万元左右,其他条件相同,又应该作何选择?,案例解析 :,第一种情况:,该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 :10090/100100%10%,由于10%20.05%,该企业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有利节税。,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 10050/117%17%万元,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100/13%3%2.913(万元),所以,企业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以节税万元。,分析评价,在纳税人身份筹划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企业如果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企业可以通过增加销售额、完善会计核算或企业合并等方式使其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但应考虑到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时所要花费的成本,防止因成本的增加抵消了节税的好处。,企业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企业就要维持较低的销售额或通过分设的方式使分设企业的销售额低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企业如果筹划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从实质上符合税法的要求,不能仅从手续上处理。,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一混合销售行为,1、政策依据,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及以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提供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2、筹划思路,假定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混合销售中,含税销售额为St,含税购进额为Pt,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Dt,那么有:Dt=StPt/ St100%,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St/117%17%Dt,如果企业缴纳营业税,应纳的营业税税额为:St3%,当两种税负相等时,那么必须满足:St/117%17%Dt = St3%,显然Dt 3%17%117% 20.65%,当混合销售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小于20.65%时,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当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大于20.65%时,缴纳营业税能节税;当二者相等时,两种税负相等。,3、具体案例,某建材公司主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并兼营对外安装、装饰工程,2008年1月份该公司以200万元的价格销售一批建材并代客户安装,该批建材的购入价格为170万元,请问该笔业务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假设销售价格为220万元,又该如何筹划?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筹划思路:,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时,,Dt( StPt)/ St100%200170/200100%15%20.65%,所以该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可以节税。,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203%万元,该混合销售如果缴纳增值税,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20170/1+17%17%万元,所以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节税万元。,二兼营行为,政策依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筹划思路:对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分别核算。,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筹划,销项税额的筹划,进项税额的筹划,一、销项税额的筹划,1、销售方式的筹划,1折扣销售,折扣销售就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为购货方购货数额较大等原因而给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的销售形式。,政策依据,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表达,那么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筹划的具体方法: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折扣情况。,第一种方法:预估折扣率。,根据经销商以前几个月或者以往年度的销售情况平均计算确定一个适当的折扣率。当该经销商于本期来公司提货时,会计人员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就可以按估计的折扣率计算折扣,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进行结算,。,第二种方法:以递延方式反映折扣,将月度折扣推迟至下一个月来反映,年度折扣返还推迟到下一个年度来兑现。,第三种方法:采取当期结算和递延相结合的方法,即在日常开票时企业可设定一个当期结算折扣的最低标准,所有的客户都按照这一标准来结算,并在发票上予以表达,客户按减除折扣后的净额付款,月末计算出当月的应结给客户的折扣总额,减去在票面上已经反映了的折扣额即为尚应结付的折扣额,将该差额在下月的票面上予以反映,年度折扣仍然放在下一个年度去处理。,第四种方法:月度折扣与付款条件法,将月度折扣与付款条件结合起来,企业主动压低货物的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折扣额后的金额,相当于给予经销商一定折扣之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经销商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加收滞纳金比如25天为合同付款期,超过25天付款加收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等于折扣额。这样,企业的收入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并且如果对方在合同期限之内付款,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价款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经销商的折扣就顺利实现了。,【案例】2009年,某啤酒生产企业为增强其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规定:年销售啤酒在100万瓶以下的,每瓶享受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100万500万瓶的,每瓶享受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500万瓶以上的,每瓶享受元的折扣。在年中,由于啤酒生产企业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每家代理商年底究竟能销售多少瓶啤酒,也就不能确定每家代理商应享受的折扣率。当年企业共销售啤酒2000万瓶,企业按每瓶啤酒元的销售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第二年的年初,企业按照上述的折扣规定一次性结算给代理商的折扣总金额450万元,并开具红字发票。请为企业作出税收筹划。企业2009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00万元,某啤酒厂的筹划思路,企业未预先确定折扣率,折扣额在销售后确定,不与销售额反映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那么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217%400280万元,企业预先确定折扣率,折扣额在销售实现时确定并与销售额反映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假设该啤酒厂按最高折扣元/瓶来确定销售收入,那么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217%400195万元,2各种促销手段的税收筹划,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奖赠送销售,有奖赠送销售就是指纳税人在销售的同时,通过奖励的方式赠送一些实物或现金给购货方。根据税法规定,销货方假设是赠送实物,应该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案例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案:一是商品七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对于该商品选择哪种方式销售最为有利呢?,方案一:商品七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140元,应纳增值税为:,140/117%17%120/117%17% =29元,方案二: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应纳增值税为:,200/117%17% 120/117%17% =1162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当纳增值税为:,60/117%17%40/117%17%=29元,合计应纳增值税为:116229=1452元,方案三: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应纳增值税为:,200/117%17%120/117%17% =1162元,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最优,企业上缴的增值税额最少,后两种方案次之。,企业在选择方案时,除了考虑增值税的税负外,还应考虑其他各税的负担情况,如赠送实物或现金,还要由商家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其获得的利润还要上缴所得税等。只有进行综合全面地筹划,才能使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3代理销售方式,两种方式:一是收取代理手续费方式;二是视同买断方式。,两种不同的代销方式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税务处理不同,总体税负也不同。,2、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关联体之间的转让定价筹划。它会造成关联体内部之间利益的再分配,但能够从关联体整体角度降低税负。,3、销售结算的税收筹划,1政策依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2筹划思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可以看出,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对纳税人最为有利,委托代销方式次之,赊销方式第三,而直接收款和托收承付方式列第四。,纳税人应尽量通过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的合理安排,尽量采用有利于纳税人的货款结算方式,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销售业务五笔,共计180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其中三笔业务,对方直接以转账支票取货,货款合计1000万元;另外两笔业务的资金暂时不能回笼,一笔业务的销售款300万元,两年以后一次性付清;另一笔业务的销售款约定一年以后先付250万元,一年半以后付150万元;余额100万元两年以后结清。 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如果该公司对这五笔销售业务全部采取直接收款方式进行销售,那么该公司当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80017%306万元,如果对上述五笔业务采取了以下销售方式:,能直接收回货款的三笔业务1000万元用直接销售方式,在当月全部作销售处理,并计提销项税金。,对另外两笔业务那么在业务发生时按照预计收款时间与对方分别签定了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经过筹划后,该公司当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 :,100017%170万元,一年后,销项税额为:25017%万元;,一年半后,销项税额15017%万元;,两年后,销项税额30010017%68万元,这种策划使得在销售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企业的纳税义务时间大大推迟了,企业不仅减轻了税款支付的压力,而且取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二、进项税额的筹划,1、购货渠道的筹划,在进货价格相同时,从不同纳税人处购得货物,企业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在相同价格情况下,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商税负最轻。,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的方式,使一般纳税人选择它为供货商,如何确定合适的价格?,关键:价格优惠临界点。,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供货商的选择相对是比较容易的,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只要比较一下供货商的报价,从中选择报价最低的即可。,另外,如果一般纳税人采购的货物是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使用的,其选择方法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选择方法一样,只要比较一下供货商各自的报价即可。,2、运费筹划,宏大公司2009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非免税货物,由于没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使用了承运部门的车辆将货物运送到乙企业,支付运费10000元、装卸费4000元。运输发票应如何开具乙企业才可实现节税?这里有以下三种方式供参考:,运费和装卸费分别开具发票。,运费和装卸费混合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运费和装卸费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开具。,按第一种方式,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7%=700元。,按第二种方式,由于运费和装卸费未分别列明,不符合条例规定,所以不能按7%抵扣进项税额。,按第三种方式,虽然两项内容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但分别列明,所以也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7%=700元。,案例,A企业是从事环保产品甲产品的生产企业,年销售400多万元。由于市场竞争相当激烈,企业处于微利状态。该企业的负责人王经理在与其他企业对有关情况交流后,发现自己的增值税比别人缴的多,总觉得不正常,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2002年底,王经理请注册税务师到企业进行纳税情况诊断。,注册税务师小方对该企业2002年A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该企业当年销售甲产品438万元,而缴纳的增值税却有万元,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高达8.5%,比同行业要高出2个百分点。小方对企业的进项税额流程以及有关费用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收受发票不规范,许多项目应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没有取得。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接受的运费发票不规范,该企业全年发生运费38万元,但支付运费时企业索取的都是普通收据,不是运输部门的运输发票,因而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经询问王经理才知道,该企业销售甲产品需要专用设备-槽车进行运输,该企业没有这种专用槽车。而甲产品的购买者B公司自备这种槽车。A企业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是以B公司的入库价格结算的,B公司提供槽车所发生的费用那么在甲产品销售价格中扣减,同时提供结算收据。而这种结算收据在A企业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从而导致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明显升高。,针对这个问题,注册税务师小方提出两个方案供企业选择:,方案一:将运输槽车改用专业运输公司的,这样A企业可以取得能够抵扣增值税的运输发票。,方案二:运输仍由B公司负责,但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以A企业的出厂价格结算,从而降低企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以上方案的筹划效果如何呢?,筹划分析:,对于方案一,改用专业运输公司的槽车运输产品以后,企业发生的38万元运输费用可以取得符合增值税管理规定的运输发票。根据固定企业可以按7%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38*7%。筹划后,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为7.89%(37.23-2.66)/438)。该方案使企业的税收负担下降了0.61%。,对于方案二,在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以A企业的出厂价格结算,我们假设两种价格的差额正好是运费数额,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A企业的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减少额6.46(37.23-6.46)/438)万元,筹划后的企业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为,该方案使A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了1.48%。,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运费进行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对运费的筹划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环节。,3、采购结算方式的筹划,关键点在于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赢得时间尽可能长的一笔无息贷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付款之前,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销售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出货方先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等。,第三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筹划,通过利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延缓纳税实现,1.政策依据,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规定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那么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那么不予抵扣进项税额。,2.筹划思路,推迟销项税额发生时间的方式有:,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预期不能及时收到货款,合同应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提前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方式有,:,购买方应选择可以尽早取得发票的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并按税法规定时间限制认证抵扣 ;,对所有购进应税商品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先行认证抵扣,必要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接受投资、捐赠或分配的货物,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提前拿到发票和证明材料。,3、具体案例,【案例一】深圳市一家建材销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份销售建材,合同上列明的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企业依合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实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85万元,购买方承诺余额将在年底付讫。月初欲外购A货物234万元含税,B货物117万元含税,但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只能支付117万元购进部分A货物,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请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的增值税。,案例解析:,该企业本月应缴的增值税为:,1170117%17%117117%17%153 (万元),此外,企业本月还应缴纳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万元。,如果该企业一方面在销售合同中指明“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销售方开具发票,并在结算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又在本月通过赊购方式购进企业货物,取得全部货物的增值税发票,那么本月就可以少确认销项税额85万元,多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那么应缴的增值税为:,585117%17%234117%17%117117%17%34万元,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万元。,本期可以延缓缴纳万元的税款。,利用起征点的税收筹划,例:某个体工商户销售水果,每月销售额为5000元左右。2009年13月每月销售额分别为5050元、5100元和5150元。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为5000元。计算该个体工商户2009年前3个月应纳增值税额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利用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该个体工商户前3个月应纳增值税=5040510050603%=456元,如果该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筹划,每月最后几天通过减价让利的方式减少销售额,假设13月的销售额分别调整为4990元、4995元和4985元,那么该个体户不再需要交纳增值税,经过筹划降低税收负担:,456504051005060499049954985=226元,讨论案例,某百货商城经营某品牌化妆品,该品牌化妆品在当地的经销商属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经销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而无法向商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销商转而求助化妆品厂,要求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城。化妆品厂能代开此专用发票吗?如何才能使百货商城得到进项抵扣呢?,分析:化妆品厂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这违背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但是对于化妆品厂和经销商而言,都不愿失去这个大市场;从该商城的角度而言,也认为该品牌的化妆品市场前景好。所以,只要解决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就可以实现三方共赢。但是经销商在短期内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所以最现实的方法还是由厂家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筹划办法:,厂家通过改变购销流程,由原来的厂家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销售给百货商城的流程,变为厂家委托经销商代销化妆品,或百货商城委托经销商代购化妆品。这样,百货商城也实现了从厂家处购进化妆品,同时,由委托代购的规定,应由厂家将发票直接开给百货商城,再由经销商将发票转交给百货商城。这样就成功解决了百货商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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