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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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清产核资工作培训,2024/9/17,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的步骤,资产损溢的认定,预计损失的确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的步骤,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账务清理,账面记录清理,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公司账面余额以及发生额进行清理核对,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以往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账务调整。,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账务清理,内部往来清理,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集团内部的往来余额进行全面对账,编制余额调节表,及时调整账务。,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账务清理,账外资产清理,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全面清理公司各种违规账户或者账外账、账外实物资产,并按规定申报批准后,纳入公司账务核算体系。,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账务清理,或有事项清理,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公司的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资产清查,实物盘点,对于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应组织进行实物盘点,社会中介机构应进行监盘。,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资产清查,核对外部凭证,包括核对银行对账单、定期存单、有价证券正本、产权证明文件、长期投资协议、租赁文件、合同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资产清查,函证,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于公司账面的债权、债务、存出资产、代保管资产等应与对方单位逐一对账,达到双方账面余额一致。,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清理价值重估,指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确需进行重新估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进行资产价值重估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溢的认定,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资产盘盈认定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资产损失认定的标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为保证企业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做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者能收回残值的,应当积极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相往来款项、投资和关联交易,债务人核销债务要与债权人核销债权同等金额、同时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对作为资产损失的所有证据,企业都应当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认真把关;承担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做好相关证据的复核、甄别工作,逐项予以核实和确认;,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企业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财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盘点表;,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企业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当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技术鉴定和论证);,企业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标准,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待摊费用挂账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损失认定的标准,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货币资金损失的认定,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将现金短缺数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数额,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损失:,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纪录);,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批准文件;,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货币资金损失的认定,企业清查出的存款中金融机构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应逐笔查明形成的原因,对不能收回的款项,按照坏账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对在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坏账,企业应当逐项分析形成原因,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分别不同情况,认定为损失;,债务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造成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对于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清偿部分后认定为损失。对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的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认定为损失;,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提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在最近3年内无任何业务往来,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对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根据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级及以下企业应有上级母公司的核准文件)和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以及已收回资金的证明,其折扣部分,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坏账损失的认定,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后,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债务人因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提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存货损失是指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盈、盘亏、变质、毁损、报废、淘汰、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以及存货成本的高留低转资产挂账等;,对盘盈和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存货盘点表;,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 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残值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对被盗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以下证据,认定损失:,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损失的认定,对已销价、折价处理的存货,由企业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凭证将原账面价值与已收回价值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对清查出的存货成本高留低转部分,由企业提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待摊费用挂账损失的认定,企业清查出的已经失去摊销意义的费用项目,由企业提出相关事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企业清查出的长期应摊未摊费用,由企业提出难以自行消化的未摊销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待摊费用挂账损失的认定,企业清查出的有关应提未提费用,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企业清查出的以前年度由于国家外汇汇率政策调整引起的汇兑损失挂帐,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投资损失的认定,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不良股权或者债权投资造成的损失,包括长期投资损失和短期投资损失,对清查出的不良投资,企业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对有合法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认定为损失;,被投资单位已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投资损失的认定,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决定性文件;,对已经清算的,扣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经过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投资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投资损失的认定,对企业有关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确认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企业经营期货、证券、外汇等短期投资未进行交割或清理的,不能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盈、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固定资产盘点表;,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和保险理赔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的认定,在建工程损失和工程物资损失是指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工程物资报废或者削价处理等发生的损失。,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的认定,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通知文件;,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报废,应当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价值确定依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的认定,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本规则存货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的认定,无形资产损失是指某项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再带来经济利益,而使该无形资产成为无效资产,其帐面尚未摊销的余额,形成无形资产损失;,企业清查出的无形资产损失,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的认定,企业或有负债(包括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成为事实负债后,对无法追回的债权,分别按有关资产损失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对外提供担保损失。被担保人由于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本企业承担了担保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坏账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的认定,抵押损失。由于企业没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价值与拍卖或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损失;,委托贷款损失。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对贷款单位不能按期偿还的,比照投资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发生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另行报批。,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其他资金损失,公司负债类项目中应付工资超支挂账、应付福利费超支挂账、应付税金超交(不予抵扣)挂账和其他超支挂账等。,公司在本次清产核资中申报的账外负债属于其他资金损失。,清产核资工作培训,资产盘盈的认定,资产盘盈包括账外资产入帐、有实物无账资产盘盈和潜盈三类。,有关盘盈资产公司需提供相关盘点表、情况说明、产权证明文件、原值和重估值的确认依据等相关资料。,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预计损失的确定,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当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清产核资基准日各项资产按清查数(扣除已按原制度清查损失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开办费等不符和企业会计制度资产定义的项目进行处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预计损失的确定,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预计损失的确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短期投资等。,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短期投资减值的判断依据主要是成本与市价孰低,对基准日市价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对于重要的短期投资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应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应提供基准日短期投资市价确认依据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对于基准日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应按单项委托贷款为基础计算确定。,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应提供基准日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依据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由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一般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有关标准参照执行中核集团的政策。账龄应分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由于供货单位原因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在资产清查时将该项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或按规定作为按原制度清查的损失申报)。,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在资产清查时将该项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并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或按规定作为按原制度清查的损失申报),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存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由于技术发展原因,现有存货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如: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某项原材料主要产品正在退出市场,而现有原材料已不适用新产品的需要,市场上该原材料或产品的价格又低于账面价值。,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跌价准备,由于环保或政策性原因,该存货属于未来淘汰产品,且市场价格已经低于账面价格时;,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依据公司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的相关资料,如原料购买价格资料、生产成本资料、销售合同、市价等。,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跌价准备,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确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存货跌价准备,估计售价来源:公告、询价、企业报价、市场交易价、相关部门编制的报价手册等,。,存货跌价准备提取需提供的证据包括基准日存货的市价、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标准、技术鉴定报告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又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市价在两年内均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按照账面价值与财产清查基准日市价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市价可以以当日公布的收盘价为准;停止交易1年或1年以上的,按照停牌时公布的报表的每股净资产为市价,若低于账面价值可以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项目已通过核算确认了投资损益,如果不是上市交易的股票,即属于不存在市价的投资,一般不会存在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原因:,市价连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被投资单位发生巨额亏损;,清产核资工作培训,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被投资单位清理整顿、清算;,其他原因。,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需提供基准日股票及债券的市价依据、被投资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投资协议和合同等相关依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及其他。,固定资产值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已经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在预计期内不可能恢复;,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已经发生实体毁损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需提供基准日有关减值的依据,如技术鉴定报告、相关市场资料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指已经开工建设,完成了一定数量的工作量,但未移交使用的工程。,在建工程值准备的计提:,在建工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需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基准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书或管理部门的书面报告、国家或地方政府停缓建文件、公告、评估报告等依据。,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值准备的计提标准:,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该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实质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若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金额,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提供如公告、市场交易价、专业鉴定报告、咨询或评估报告等。,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开办费,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办费等不能使企业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在本次清产核资中,属于原制度正常摊销期且未摊销金额较大的开办费应当可以作为预计损失项目,而以前年度应摊未摊的开办费等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作为潜亏项目按原制度的清查损失处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演讲完毕,谢谢听讲,!,再见,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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