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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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9J105982009,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同济大学,松江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嘉定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2010.09,1,一、修订依据与原则:,修订依据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411,)强制性条文,以及本市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在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前提下,要求规程能符合上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特点,更具有可操作性。,2,验收规程对墙体工程以下问题作了相应规定:,1)外墙外保温系统节能达标;,2)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性(系统裂缝、渗水;面砖安全性);,3)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构造实施;,4)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复验抽样频次按下规定执行。,3,内容上增加了幕墙、采暖、通风与空调、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施工质量的验收内容。,上海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9),不是推荐性标准,而是强制性标准。对本规程未涉及采暖节能工程等内容仍应执行国家,GB50411,规范的管定。而对未涉及的性能参数、试验方法按相关标准执行。,4,验收规程能与上海市相应管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为更好提高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对一些会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作了明确规定;,编写格式上,为方便工程上应用,将保温系统表述作了细化。,验收规程应用必须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适用范围由住宅扩展至公共建筑,并适用于条件相同的既有建筑、工业建筑节能改造工程。,5,二、各章节主要修改内容,1. 总则:,明确工业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按本规程执行。,2. 术语:,增加围护结构术语解释15条,考虑到本规程涉及11个系统,故未对保温系统作术语解释。,3. 基本规定:,对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进行重新划分,将墙体节能工程作为子分部工程,系统作为分项工程。,6,4. 墙体节能工程:,1) 检验批检查数量除本章另有要求外,作了统一规定;(即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处。),2)外墙外保温工程材料进场复验抽样数量可按,建筑面积或保温面积计。将保温面积作了相应提高;,7,3) 基层的处理除钢丝网架聚苯板(EPS)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外,规定外墙基层应做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且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普通抹灰工程质量要求;,4) 保温浆料(砂浆)系统外墙基层找平层与保温砂浆间应设置界面砂浆,涂刷界面砂浆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 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高度应为40m及40m以下建筑;,8,6) 门窗洞口周边墙面进行保温处理,其厚度不应小于20mm;,7),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凸窗、装饰线、底部勒脚、女儿墙和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对空调版、雨篷及敞开阳台,可不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9,8)现场锚固件拉拔试验,可由系统供应商或施工企业试验室承担,但每单位工程应出具由见证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的一次现场拉拔试验报告;,9)内侧保温砂浆护面层应设置网格布,当采用高强度保温砂浆(抗压强度大于2.5MPa)时,可不做护面层。,10,5. 幕墙节能工程,1)对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作了明确规定; 2)规定了幕墙气密性现场检测取样及检测要求。,6. 门窗节能工程,1)明确现场取样送检数量。,7. 屋面节能工程,1)取消松散保温材料屋面做法; 2)按屋面保温面积作为现场材料复验数量依据。,8.楼地面节能工程,1)按楼地面保温面积作为现场材料复验数量依据。,11,三、规程主要内容,1 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本市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楼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业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12,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本规程各项规定的水平是最低要求),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节能工程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13,2 术语,2.0.9 外墙内外组合保温 同一系统产品对外墙同时实施外保温和内保温的墙体节能做法。,2.0.10 外墙自保温系统 又称单一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是指由具有良好保温性能的、单一墙体材料为主构成的、在混凝土热桥部位宜附加必要保温措施的外墙保温系统,其热工性能指标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14,2.0.12 耐碱涂覆中碱玻纤网布,表面经有机材料耐碱涂覆的中碱玻璃纤维网布。内置于聚合物水泥砂浆抹面层(或抗裂砂浆)中的增强抗裂材料。,2.0.13 耐碱玻纤网布,由表面涂覆耐碱有机材料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制成。耐碱玻璃纤维ZrO,2,含量应满足(14.50.8)%的要求。,2.0.14 中碱玻纤网布,表面经涂覆定形处理的中碱玻璃纤维网布。,15,3 基本规定,3.1 技术与管理(5条),3.1.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包括工艺、验收、材料、检验等内容;包括国家、行业和本市的相应标准,含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图集、以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但采用的施工技术标准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16,3.1.2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随意变更节能设计,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任意变更有关节能的设计,均须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确定变更后还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17,3.1.3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3.1.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18,3.1.5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对于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的现场拉拔试验和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等三项检测活动,当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通过相关部门评估认可后,可由该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承担。但每单位工程应出具由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的至少一次的实体检测报告。,19,3.2 材料与设备(共6条),3.2.1 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及本市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20,3.2.2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尺寸、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多组分节能保温材料应有含材料配合比的中文说明书;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各章的规定进场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21,3.2.3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应注意几个问题:,1)实施时间,2)46文通知规定与新颁布标准规范要求不同时如何执行,3)热固性保温材料与热塑性保温材料应用范围是否应有所区别,4)如何理解保温材料燃烧性能,22,(1),民用建筑外保温系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3,非幕墙建筑,24,幕墙式建筑,注 1.,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2.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3.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5,(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8),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建筑高度时,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以及当外保温系统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水平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方式应复合下表要求:,外保温系统防火设计要求,26,2 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首层的防火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它层不应小于3mm。,3 水平防火隔离带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与基层墙面满粘,,宽度不应小于200mm,。,4 防火隔离带已列入外保温系统材料复验项目,要求复验项目:,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密度、导热系数、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27,3.2.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标准规定。,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按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现场配制的材料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并应写入施工方案中.不得按照经验或口头通知配制。,28,3.2.6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加气混凝土砌块、岩棉、玻璃棉、矿棉及聚苯板等保温材料在雨期施工或泡水后,其导热系数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将直接影响节能系统的保温效果。,29,3.3 施工和控制(共4条),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3.2 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建筑节能施工单位、节能系统材料供应商对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进行专项设计交底,并明确节能保温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设计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提请设计单位强化或认可。 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0,3.3.3 对于首件样板、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施工以及材料现场取样、实体现场检测过程监理工程师应旁站,并留有影像资料。,关键节点指外墙门窗洞口四周、女儿墙、阳台、勒脚及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地面、屋面天沟、反梁、屋面突出的外墙与屋面、建筑物的变形缝等部位。,3.3.4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得在雨雪和大风天气中露天施工。,31,3.4 验收的划分(共),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3.4.1划分,墙体节能工程可按实际应用墙体保温体系作为建筑节能分项工程。 2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2,3 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 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33,表3.4.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续表),34,表3.4.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续表),35,4,墙体节能工程 4.1 一般规定(共16条),4.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砂浆)、块材及预制保温复合板材和整浇复合墙体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外保温、内保温和自保温节能工程质量验收。,(采用其它节能材料墙体也应遵照执行),4.1.2 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与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墙体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保温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保温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验收程序),36,4.1.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外保温系统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4.1.4 主体结构上的支模洞、脚手眼等应封堵严实,严禁将保温材料用于封洞堵眼。外墙外保温除钢丝网架聚苯板(EPS)整浇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墙基层应做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且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普通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混凝土基墙的水泥砂浆找平层施工前,应涂刷界面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其外侧应采用专用界面剂处理或薄型水泥砂浆找平层。,37,4.1.5 保温浆料(砂浆)系统外墙基层找平层与保温砂浆间应设置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防止保温砂浆起壳、空鼓等缺陷产生。),4.1.6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设置; 4 增强网铺设; 5 窗洞口、变形缝、凸窗四周、女儿墙等构造节点;,38,6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7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8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9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10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39,4.1.7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施工65、临时存放25、使用10),4.1.8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 m,2,1000m,2,保温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但一个检验批保温面积不得大于3000 m,2,。,40,4.1.9 检验批检查数量除本章另有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处。 4.1.10 门窗洞口周边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其保温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对保温板薄抹灰保温系统,其门窗洞口周边墙面可采用保温砂浆类系统材料进行保温处理,但厚度不应小于20mm。,41,4.1.11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凸窗、装饰线、底部勒脚、女儿墙和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保温措施。对空调板、雨篷及敞开阳台,可不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应提供保温做法及防止开裂、渗水和破坏的加强措施,并应有节点详图。,对凸窗按本市有关规定,保温层热阻值应大于等于外墙的保温层热阻值。女儿墙设置压顶可防止保温层与墙体结合处进水,采用女儿墙双侧保温做法能消除热桥。当女儿墙高度大于1m时可采用在屋面面层上部30cm局部保温处理。,42,4.1.12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各系统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2-1规定。,表4.1.12-1 各系统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43,表4.1.12-1 各系统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续表),44,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的粘贴面积应不小于表4.1.12-2的规定。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表4.1.12-2 保温板面胶粘剂粘贴面积(),聚合物胶粘剂在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的粘贴面积应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标准规定要求。对面砖饰面保温层与基层墙体的粘贴面积作了相应提高是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45,3,保温浆料(砂浆)干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浆料(砂浆)应分层施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埋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规格、位置、数量、有效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后置锚固件的锚固力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46,4.1.1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采用面砖饰面时,其材料和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面砖的粘贴效果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在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制作样板件,在“样板”面砖拉拔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面砖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要求。,47,4.1.14 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高度应为40m及40m以下建筑。对膨胀聚苯板(EPS板)、保温砂浆、泡沫玻璃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3层及3层以下(且高度不大于10m)新建低层居住建筑外墙粘贴饰面砖可不加锚固件。,对挤塑聚苯板(XPS板)、复合装饰板、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系统用于3层及3层以下(且高度不大于10m)新建低层居住建筑外墙粘贴轻质面砖仍需加锚固件。采用不加锚固件的贴面砖外保温系统可避免因锚固件安装不当,引起墙体渗水。但要求其面砖粘结强度应满足10m高风荷载和系统自重产生的剪切力。,48,4.1.15 粘贴饰面砖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的增强耐碱玻纤网格布的组成材料及耐碱断裂强力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4.1.16 外墙外保温系统宜采用不燃保温材料或不具有火焰传播性的难燃保温材料;对于采用可燃或难燃材料作保温层的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和保温装饰板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取防火构造措施。,49,用于面砖饰面系统含氧化锆耐碱网布试验方法,4.2 材料验收与复验 (共7条),4.2.1 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材料性能指标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试验方法参见附录G。,50,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或抗拉强度以及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内保温保温板或复合板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保温隔热材料的主要热工性能和燃烧性能是否满足本条规定,主要依靠对各种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和进场复验。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等。,用于内保温保温板或复合板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规定不应低于B1级,或按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不应低于B级或C级。,51,4.2.3 外墙外保温工程主要组成材料应按表4.2.3规定进行复验,抽样频次应符合本规程4.2.6的规定。,表4.2.3 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验项目,52,注:1胶粘剂、抹面胶浆、界面砂浆制样后养护14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抗裂砂浆制样后养护24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发生争议时,以养护28d为准; 2 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材料的导热系数、尺寸稳定性、燃烧性能以及现场喷涂PU硬泡体的断裂延伸率复验,单位工程只需做一次; 3 用于,防火隔离带的无机保温材料如岩(矿)棉、水泥基保温砂浆、泡沫玻璃板无需做燃烧性能;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材料的导热系数复验,单位工程只需做一次;,4,外保温系统饰面层若采用隔热涂料时,其隔热涂料太阳反射比(太阳能辐射反射系数)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提供检验报告;,5,当采用喷涂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其保温层的物理性能指标为现场发泡成型后的硬泡聚氨酯的相关性能;,6,锚固件拉拔力的检测条件应与工程中墙体材料相同;,7,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测试时断缝应切割至基层墙体。,53,4.2.4外墙内保温工程主要组成材料应按表4.2.4规定进行复验,抽样频次应符合本规程4.2.6的规定。,表4.2.4 内保温系统现场复验项目与抽样频次,注:1. 卫生间、厨房间墙体内保温系统应参照水泥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复验项目要求。,2. 对采用聚苯板内保温做法的燃烧性能级别复验抽样频次为每单位工程1次。,54,4.2.5 墙体节能工程为建筑节能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各保温系统为分项工程,其主要验收工序应符合表4.2.5规定。,表4.2.5 墙体保温系统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工序,55,4.2.6 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复验抽样频次按下规定执行:,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每,6000 m,2,建筑面积,(,或保温面积,5000 m,2,),抽样不少于一次,不足,6000m,2,建筑面积,(,或保温面积,5000 m,2,),也应抽样一次。抽样应在外观质量合格的产品中抽取;,2,单位建筑面积在,6000 m,2,12000 m,2,(,或保温面积,5000 m2-10000 m,2,),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样不少于,2,次;,12000 m,2,20000,m2,(,或保温面积,10000 m2-15000 m,2,),工程,抽样不得少于,3,次;,20000 m,2,(,或,15000,m,2,),以上的工程,每增加,10000 m,2,建筑面积,(,或保温面积,8000 m,2,),,抽样不得少于,1,次;,56,3,对同一施工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下墙体节能工程,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按每增加建筑面积,6000 m,2,(,或保温面积,5000 m,2,),抽样不少于,1,次;,4,对墙体节能工程中凸窗或门窗等部位的配套保温系统,(,如门窗外侧洞口;凸窗非透明的顶板、侧板和底板等,),,均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抽样不得少于,1,次。,57,4.2.7当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复验项目性能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若一个参数不合格时,应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复验;若多个参数不合格,则判断该材料为不合格。,58,4.3,聚苯板(,EPS,、,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一般规定,4.3.1,粘贴聚苯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聚苯板(,EPS,、,XPS,)为保温层材料的薄抹灰外保温系统,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的粘贴面积应符合本规程4.1.12条规定, 锚固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每平方米不应少于,4,个;,2,挤塑聚苯板(,XPS,)的粘贴面和护面砂浆抹灰面应在施工前应涂刷界面处理剂。,59,4.3.2,保温系统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墙体及其表面处理(包括界面处理);,2,聚苯板(,EPS,、,XPS,)厚度;,3,聚苯板(,EPS,、,XPS,)粘贴;,4,耐碱网格布的铺设;,5,抹面砂(胶)浆厚度;,6,锚栓设置;,7,分格缝、变形缝、门窗洞口、女儿墙等节点设置。,60,主控项目,4.3.3,保温系统所用材料,其品种、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聚苯板(,EPS,、,XPS,)厚度偏差应符合本规程,4.1.12,条规定。材料进场复验项目、抽样频次应分别符合本规程,4.2.3,、,4.2.6,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纪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测量检查保温层厚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纪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保温层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处。,61,4.3.4,基层表面处理及保温系统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3.5,聚苯板(,EPS,、,XPS,)应与基层找平层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抹面砂(胶)浆与聚苯板(,EPS,、,XPS,)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缺陷。检验方法:施工观察;核查粘结强度试验结果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2,4.3.6,锚固件有效锚固深度与锚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锚固件塑料胀管和敲击钉长度或自攻螺丝退出检查。核查锚固力试验报告。,锚固件性能及有效锚固深度,63,4.3.7,门窗、凸窗洞口周边墙面及外墙出挑构件等部位的保温及防水密封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3.8,抹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玻纤网格布不应外露在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4,一般项目,4.3.9,聚苯板(,EPS,、,XPS,)粘贴应上下错缝,拼严压实,拼缝平整,碰头缝不应涂抹胶粘剂。对大于,1.5mm,的显露拼缝应采用同种板材或阻燃型聚氨酯(,PU,)发泡胶填充。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4.3.10,聚苯板在阴阳角处应采用交错咬合方式。门窗等洞口四角处扳不得拼接,应采用切割成形,接缝离洞边不应小于,200mm,。玻纤网格布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图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5,4.3.11,聚苯板(,EPS,、,XPS,)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表,4.3.11,聚苯板(,EPS,、,XPS,)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66,4.3.12,网格布应铺压严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直尺测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7,4.3.13,聚苯板(,EPS,、,XPS,)系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3,的规定。,表,4.3.13,聚苯板(,EPS,、,XPS,)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68,其它墙体保温系统:,69,外墙自保温系统热工性能,定义: 随着墙体保温技术发展,出于人们对墙体外保温系统更高耐久性要求,外墙自保温系统随之发展为组合构造做法。故其定义也随之发生变化。,1)一定厚度的单一墙体材料无需再做其它保温处理,就能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墙体。,2)又称单一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是指由具有良好保温性能的、单一墙体材料为主构成的、在混凝土热桥部位宜附加必要保温措施的外墙保温系统。,3)单一墙体材料为主构成的、在混凝土热桥部位实施附加保温以及同时对墙体的实施辅助保温。,70,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3,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非透明幕墙的保温材料施工要求在实体墙的墙面质量满足要求后进行,否则不能粘贴牢固。另外,主体结构常是土建单位施工,幕墙是专业分包,在施工中若不进行分阶段验收,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发生纠纷。,71,5.1.4 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铝型材时,生产厂家应提供隔热条、隔热铝型材的性能检验报告。,隔热铝型材的隔热材料一般是尼龙或树脂材料等,从幕墙安全的角度而言,型材的力学性能是非常重要的,型材的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剪强度和横向抗拉强度等;对于有机材料,其热变形性能包括热膨胀系数、热变形温度等。,72,5.1.5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 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3 构造缝、变形缝的处理;,4 断热节点构造;,5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安装;,6 渗透水、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构造;,7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5.1.6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73,5.1.7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幕墙工程属专业分包,其检验批划分应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m,2,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3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74,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单一材料热工性能是导热系数,复合材料和复合构件热工性能则是热阻 ;中空玻璃露点反映了产品的密封质量,。,5.2.3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2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3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75,5.2.4 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在幕墙工程施工安装前,应根据设计文件选取典型板块,应包括可开启部分,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选取典型板块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由于一栋建筑中的幕墙复杂多样,可能由多种幕墙组合成组合幕墙,也可能是多幅不同的幕墙。对于组合幕墙,只需要进行一个组合试件的检测即可;而对于不同幕墙幅面,则可将不同幅面的幕墙组合在一起进行检测。,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76,5.2.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不松脱;保温棉板的填塞应饱满、平整,保温材料的隔汽铝萡面应朝向室内,无隔汽铝萡面时应在室内侧有内衬隔汽板。,保温层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值。对松散保温材料,可采用针插法检测厚度;对板材类保温材料或复合保温板材可采用剖开法检测厚度。,77,5.2.6 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对大型遮阳设施的抗风须进行单项工程另行设计。,5.2.7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隔断热桥措施目的是有效隔断固体的传热路径,包括型材截面、中空玻璃边缘的间隔条等。,5.2.8 渗透水的收集和排放应通畅,并不得渗漏。,避免水通过幕墙渗漏到室内,使室内的装饰发霉、变色、腐烂等。,78,5.3 一般项目,5.3.1 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无脱膜、划伤、气泡等。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5.3.2 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工厂完成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2 保温材料:固定牢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3 排水构造通畅,无渗漏。,79,5.3.3 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热桥,),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水密性,)。,5.3.4 构造缝、结构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5.3.5 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80,6,门窗节能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建筑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塑料门窗、断热铝合金门窗、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木门窗、铝塑复合窗、铝木复合窗、玻璃钢门窗,各种天窗、各类复合门窗和特种结构型材门窗,以及门窗玻璃、相关保温隔热材料和配件选用与安装。,81,6.1.2 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内容应包括,型材品种、开启方式、玻璃配置、断热桥构造、规格尺寸、外观、以及文件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各类检验报告)等。,6.1.3 建筑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安装状况、缝隙状况、以及门窗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材料填充等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82,6.1.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窗型、开启方式、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开启方式、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83,6.1.5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84,6.2 主控项目,6.2.1 建筑门窗型材品种、型号规格、开启方式、玻璃配置、断热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并应在进场阶段验收。,6.2.2 外窗(包括阳台门)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中空玻璃遮阳系数、中空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中空玻璃露点现场复验可按附录H规定的方法进行。,85,现场取样送检数应符合表6.2.2:,表6.2.2 现场取样送检数,注:1.数量不必迭加。,86,6.2.3 建筑门窗采用的中空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规定,中空玻璃配置、充气、镀膜贴膜、间隔材料及双道密封应符合规定。,6.2.4 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断热措施一般采用穿条式或注胶式隔热型材,也有采用连接点断热措施。因断热型材在两金属型材之间的宽度与节能效果有关,验收时应检查这些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与产品标准规定。如采用金属副框的工程,应对副框进行检查,要求同外门窗。,87,6.2.5 密封条设置应符合设计与产品标准要求。,密封条是指窗扇与窗框(套)之间的密封材料及相应措施,其设置质量直接影响外窗气密性和节能效果。,6.2.6 应对建筑外窗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除检查外门窗密封条外,气密性实体现场检测是控制门窗节能效果的措施之一。,88,6.2.7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6.2.8 外遮阳装置材料、型号、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指标;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安全。,6.2.9 外门(包括户门)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门腔保温材料,缝隙密闭状况应符合要求。,6.2.10 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闭、嵌缝不得渗漏。,89,6.3 一般项目,6.3.1 门窗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的应用及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密封条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门窗关闭时密封条接触严密。,密封条质量应符合塑料门窗密封条GB/T12002标准要求。,6.3.2 贴膜、镀膜玻璃膜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位置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6.3.3 外遮阳装置开启应符合使用要求,调节灵活到位。,90,7,屋面节能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板材、喷涂保温材料、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屋面采用吸水性强的松散材料保温层和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对平屋面保温宜采用倒置式保温屋面做法,在保温层施工时应注意防止对防水层的破坏。,91,7.1.2 屋面保温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除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07中相关规定。,屋面保温工程质量验收仅涉及屋面工程中一部分,对屋面工程中的防水、屋面瓦及金属板屋面等的细部构造和施工要求仍应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07)中相关规定执行。,92,7.1.3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7.1.4检验批检查数量除本章另有要求外,相同材料和做法的屋面,每100m,2,作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质量验收的抽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一个检验批不应少于3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2 细部构造应全部检查。,93,7.1.5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 基层;,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3 屋面热桥部位。,7.1.6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保温隔热层不应受潮、浸泡或受损。,研究表明,当材料含水率增加1时,其导热系数则相应增大约5%,而当材料含水率从干燥状态(00)增加到20时,其导热系数则几乎增大一倍。,94,7.2 主控项目,7.2.1 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找坡层材料、坡度及最小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7.2.2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检查保温隔热材料的合格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所代表的规格、型号和性能参数是否与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相符。复验报告须是第三方见证取样,检验样品须按批量随机抽取。,95,7.2.3 屋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隔热材料进场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进场复验。,复验抽样频率根据领取同一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屋面保温材料面积来确定。对屋面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应不低于B,2,级或E级。,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检查数量:保温面积小于等于2500m,2,屋面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屋面保温材料抽样不得少于1次;保温面积大于2500m,2,且小于等于5000m,2,时,抽样不得少于2次;保温面积大于5000m,2,以上工程,每增加5000m,2,保温面积,抽样不得少于1次。,96,7.2.4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保温层厚度应进行现场抽检,其厚度偏差不应大于1.5mm。,97,7.3 一般项目,7.3.1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场采用喷涂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喷涂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2 板(块)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3 金属面保温夹芯板材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金属保温夹芯屋面板除检查铺装牢固、接口严密坡向正确外,应重点检查其接口的气密性和穿钉处的密封性,不得渗水。对现场配料的还要检查配料记录。,98,7.3.2 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屋面内侧保温层若未做密封防潮处理,则室内空气中潮气将渗入保温层,并在保温层与屋面基层之间结露,且受潮之后易产生细菌,产生霉点,严重的可能会有水溢出。因此应采取有效防潮措施,可使之与室内空气隔绝。,99,8 楼地面节能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建筑楼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非采暖空间的楼地面节能工程。,对地下停车库等地下空间的顶板保温,若采用聚苯板保温系统,其防火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若采用保温砂浆做顶板底面粉刷,宜采用加强型网格布增强,不宜采用锚栓加固,以防止楼地面管线的损坏。,8.1.2 建筑楼地面工程质量与验收除应满足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有关规定。,100,8.1.3 楼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楼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8.1.4 楼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象资料:,1 基层;,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3 保温材料粘结。,101,8.1.5 楼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批可按施工段、变形缝、楼层划分;,2 当面积超过200m,2,时,每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3 不同构造做法的楼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4 检验批检查数量除本章另有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检验批抽检间数(标准间)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过道、通廊等应按10延长米为一间计算。,102,8.2 主控项目,8.2.1 用于楼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8.2.2 楼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03,8.2.3 楼地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进场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进场复验。,对楼地面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应不低于B2级或E级。,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保温面积小于等于2500m,2,楼地面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屋面保温材料抽样不得少于1次;保温面积大于2500m,2,且小于等于5000m,2,时,抽样不得少于2次;保温面积大于5000m,2,以上工程,每增加5000m,2,保温面积,抽样不得少于1次。,104,8.2.4 楼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8.2.5 楼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8.2.6 楼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温板与基体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2 保温砂浆应分层施工。,3 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105,8.3 一般项目,8.3.1 保温板(块)材料应紧密铺设、面层应平整、相邻板块高差不应大于1mm。浇、喷保温材料应连续铺施、面层平整,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mm。,8.3.2 采用楼地面辐射供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的规定。,106,12,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说明:,1 对于传热系数现场检测,应强调检测的条件必须具备,否则不宜现场检测。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对建筑节能关系重大,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指标,一般认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达到节能设计要求。,2 传热系数现场检测受到检测条件的限制,如气候变化,太阳辐射强弱不同,围护结构现场施工条件制约,不能精确测出围护结构的热物理量指标,故不宜广泛采用。,3 检测成本太高。但当工程条件具备,建设工程各方必需检测时,也可现场检测,抽样及数量有各方合同约定。,107,12.1 围护结构建筑节能现场检测,12.1.1 围护结构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应包括热工检测和构造安装质量检测。在条件具备及有争议时可直接进行外墙、屋顶传热系数、隔热性能检测。,12.1.2 外墙节能构造及各层粘结强度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附录C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DG/TJ-08-20382008的要求。,108,12.1.3 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2007,12.1.4 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1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不少于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2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不少于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109,12.1.5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12.1.6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110,12.1.7 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12.1.8 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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