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保险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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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式設定, 書式設定,第 2 ,第 3 ,第 4 ,第 5 ,*,“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广义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狭义的保险,仅指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性质及经营手段上有本质区别:,1,1、保险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社会保险是社会政策,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2,2、 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订立保险合同实施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其参加与否、交纳的费用、接受的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3,3、保费来源及保费负担原则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由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强调等价交换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社会保险的保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负担,不特别强调权利义务对等,具有一定的转移分配性质。,4,4、 保障对象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符合保险条件并交纳了保险费的被保险人;社会保险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有的国家甚至扩大到全体国民。,5,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商业,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6、保险范围不同,6,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所谓,社会保险,,是在即定的社会政策指导下,由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收取保险费,用以对其中丧失劳动机会或失去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7,风险,纯粹风险,可保风险,风险管理 保险,8,第一节 风险概述,一、风险(risk)的概念,风险指难以预料并能造成物质和精神损失的不幸事件(,日常生活),;,风险是指实际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概率统计和财务管理,);,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学),9,1、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2、,不确定性的损失才,是风险,。,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程度上的不确定性。,10,四、风险的分类,风 险,投机风险,纯粹风险,地震,洪水,火灾,车祸,股票投资,企业经营,11,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方法,一、风险管理概述,风险管理是专门研究对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对策的科学。其目标是选择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使风险成本最小。,12,三、风险管理的方法,1、控制法:,风险回避:,主动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因从事该活动可能导致的损失的目的。,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幅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的方法。,13,风险隔离:,是指尽量把风险单位进行分割或复制,尽量减少经济单位对某种特殊资产、设备或个人的依赖性,以此来减少因个别设备或个别人员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总体上的损失。,14,A、,分割风险单位,。是将现在的资产或活动分散到不同的地点,而不是将它们全部集中在可能毁于一次损失的同一地点。,B、,复制风险单位,。是指增加风险单位的数量,准备备用的生产资产或设备,以便在正在使用的资产或设备遭受损失后将其投入使用。,15,2、财务法 (损失融资法),自留风险:面临风险的企业或单位自己承担风险,并作好相应的资金安排。,把损失摊入生产成本,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建立专业自保公司,16,保险:,是风险的财务转移机制,即以小额的固定支出,换取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巨大风险损失的补偿,使风险损害后果得以消化和减轻。即降低风险和分担损失。,17,非保险方式的风险转移:,以合同的形式,将损失发生的经济后果转嫁给他人。如合同、租赁和转移责任条款等。,18,企业风险经理如何选择风险管理的方法,要根据风险的状况,见下表:,风险类型,损失概率,损失程度,风险管理方法,1,低,小,自留风险,2,高,小,损失控制,3,低,大,保 险,4,高,大,风险回避,19,二、理想可保风险的条件,1、经济可行性,对投保人来说,只有在可能发生的损失达到无法承受时才能产生保险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损失发生的概率必须是很低的,风险才能分散。,20,2、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和可测的,损失的概率能够被准确预测,而大量的同质的风险的存在又是准确预测风险损失概率的必备条件。,x/np0 当n 时,X:实际观察到的损失; n保险标的的数量 ; x/n:观察到的损失率; p客观存在的损失率。,21,3、损失必须是意外的、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风险不能在预料之中,不能是必定要发生的;事件是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也是不可保的。,22,4、损失必须是确定的和可测量的,损失必须在时间上和地点是可以被确定,在数量上可以用货币测量。,23,第一节 保险学说,一、损失说,1、损失赔偿说:保险就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2、风险分担说:保险是把个别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来分担。,3、风险转嫁说:保险是通过众多被保险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实现的。,24,一、基本职能,1、分担风险职能:,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实质是将风险分担给全体被保险人。,损失分摊的关键是用大数法则预测损失。,25,2、补偿损失职能:,通过将参加保险的全体成员所交保险费建立起的保险基金用于对少数成员因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受到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26,二、派生职能,1、融通资金职能, 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通过开展保险业务,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 资金运用:保险公司通过资金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确保未来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和资金供给方。,27,2、社会管理职能,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社会保障管理,28,第二节 现代保险的起源,一、海上保险的产生,1、“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凡因减轻船舶载重投弃大海的货物,如果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进行分摊。,“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分摊损失,原则。,强调损失共同分摊的原则,29,2、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当船舶航行在外急需用款时,船长将船舶做抵押向当地商人借款。如果船舶在到达目的地前灭失,船长,无须,向商人偿还借款;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船长和货主不仅要,偿还借款,,还要,支付一笔高额利息,。,强调对遭受的自灾害事故进行补偿。,30,二、火灾保险及其它财产保险业务的产生,1、伦敦大火与巴蓬的保险营业所,1667年英国医生尼古拉巴蓬创办了具有商业性质的专门为建筑物提供保险的营业所,并按建筑物结构收取保险费。,2、英国的锅炉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和信用保险,31,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Insurance Contract)也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为实现保险保障目的而签定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借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是产生保险关系的依据。,32,三、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作为有偿合同,保险人提供给保费支付人的利益是经济保障。,33,2、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由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的内容,投保人只能对合同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34,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就每个保险合同而言,倘若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可以远远大于其所缴纳的保险费;反之如无事故发生,则只缴纳保险费,而未获得任何补偿。,35,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同时也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36,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是指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履行特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合同。,37,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Insurer),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Applicant),是指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38,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保险人要具备法定资格,保险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需依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39,投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投保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40,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Insured,assured),是指其财产、人身享受保险合同保障,即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或法人。,41,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被保险人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和同意权,42,2、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43,受益人应具备的条件,受益人须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44,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中介人),保险公估人,Loss Adjustor,保险经纪人,Broker,基于投保人或保险人的利益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中间人。,独立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公证事项的人,包括保险调查人、保险鉴定人和保险理算人。,辅,助,人,保险代理人,Agent,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45,(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保障的货币额度。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主要考虑被保险人的需求程度和投保人的支付能力,还要征得保险人同意。,46,(五)免赔额(率),免赔额(率)是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种方法。其实践意义为:,1.可以减少发生频率较高的小额索赔的处理成本,2.有助于减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47,绝对免赔额(率):,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超过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其超过部分;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没有达到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保险人则不予赔偿。,48,相对免赔额(率):,保险标的的损失只有达到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时,保险人才不做任何扣除而全部予以赔偿;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没有达到保险单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数,保险人则不予赔偿。,49,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保险凭证,投保单,批单,保险单,二、 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50,1、投保单:,投保人要求获得保险保障的申请书。,2、保险单:,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法律文件。,3、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增删的证明文件。,4、保险凭证:,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的证明文件,。,51,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一、,根据业务性质,分为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补偿性合同:,是建立在补偿保险客户的保险利益损失基础上的保险合同。是专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给付性合同:,是保障遭受不幸事故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获得物质上的帮助和经济上的支持的保险合同。是专就人身保险合同而言。,52,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53,二、根据是否约定保险价值,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共同约定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照,事先,约定的价值赔款(保险金额即为保险价值)。,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不约定保险标的价值,仅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的合同。在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确定赔款时,保险人才去确定保险价值。,54,不定值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55,三、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超额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56,三、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和内容的变更。,57,(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58,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即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变更。,变更的原因,保险标的的转让,包括保险标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保险标的用益权的变动。如保险标的的承包人、租赁人因承包、租赁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 债务关系发生变化。,1.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59,新旧保险法关于财产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的比较,旧保险法,新保险法,43条,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要点:,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务不能自动转移。,49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费)。,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要点:,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务可以自动转移,但危险程度增加除外。,60,1.新保险法首先规定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随之转让,即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李先生的汽车投保了商业车险,可该保险还没到期,李先生就把汽车卖给了陈先生,陈先生买过去不到两个月就出了车祸。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新修订的保险法明确了财险合同保险标的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61,2. 为平衡保险人的利益,规定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若投保人提出保险标的变更申请,而保险人超过30日还没批改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 在新保险法下,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转让后危险程度是否显著增加判断的及时性受到一定制约。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应当未雨绸缪,加强对这种情况下可能的保险欺诈案件进行研究和防范。,62,合同危险程度增加,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或灾害事故的可能性较保险合同订立时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原因所致:,(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用途所致;,(2)保险标的自身发生意外引起物理、化学反应;,(3)保险标的周围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如车辆被改装、使用频率较低的自用车辆改为经营性使用、运输普通物资的车辆改为运输危险物品等。,63,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主要有下列情形:,(1)投保人的变更,投保人变更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变更;,(2)受益人的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批注。,64,案例分析,李阿姨早年丧夫,辛辛苦苦把一对儿女抚养长大,为了免除后顾之忧,李阿姨给自己买了几份人身综合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为10万元,因为和儿子一起住,李阿姨在保单上载明的受益人为儿子小明。,不料,2003年儿子结婚后,李阿姨和儿媳妇相处得不甚愉快。李阿姨一气之下,搬到女儿家居住,生活起居主要由女儿照料。2004年,李阿姨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于是召集了亲戚、朋友,决定让其女儿取代其儿子作为受益人,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久,李阿姨病逝,小凡和小明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取得所有保险金。,65,案例评析,首先,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根据对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可变更受益人,只要这种变更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这个案例中,小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李阿姨改而决定由其女儿作为保单受益人,完全合情合理。,其次,变更受益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变更无效。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为了避免因变更受益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险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通知义务,即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受益人的决定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以不受该项变更的约束,在给付保险金时,依法仍然只能将保险金给付原来的受益人。,在这个案例中,被保险李阿姨只是向家人、朋友宣布改由其女儿作为受益人,而没有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因而变更无效,保险公司只能向其儿子给付保险金。,66,(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主要是指保险标的数量、存放地点、风险程度、保险金额等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审批同意。,67,某酒店投保火灾保险,保险金额100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根据投保时的危险程度(该酒店电路老化消防设施比较简陋),确定较高保险费率为5,,保险人收取保险费5万元。该酒店投保后更新了全部电路,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检修并配齐了消防器材,建立了兼职消防队伍并经常训练、演习。,案 例 分 析,这些情况的变化,使该酒店发生火灾的概率明显减少,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经投保人请求,保险人鉴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决定在保险期间经过120天以后适用保险费率为3,,保险人应退保费给被保险人。,68,四、保险合同的中止和终止,1、,保险合同的,中止,: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某些条件,使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停止,的状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这些条件,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仅限于分期缴费的人身保险。,60天宽限期,两年,缴费日- 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失效(复效),未交费,未交费(交费),69,案例分析:宽限期未缴保费仍可获得理赔,2005年1月2日,赵先生购买定期人寿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期至2007年1月2日。当第二次缴费期来临时,由于其工作繁忙,收到缴费通知后,未去办理缴费。2006年1月18日,赵先生骑车不慎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住院一个月治疗痊愈。赵先生担心未按期缴纳保费,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分析:能否得到理赔,这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宽限期,”内,赵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宽限期为60天,该事故发生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日(1月2日)起的60天(宽限期)内,所以保险公司在扣回其欠缴保费的前提下,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宽限期条款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拖欠保费提供一定保护,给经济困难的保单所有人提供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70,2、,保险合同的终止:,某种法定或约定事件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终止原因包括:,(1)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2)因赔偿义务全部履行而终止。,(3)因超过中止时效而终止。,(4)因,非保险原因,引起被保险财产灭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5)因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签订时违背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保险合同自始失效。,71,第五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达到如下目的:,1、明确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2、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内容。,3、了解近因原则的内容。,72,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1、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73,二、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74,三、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现有利益:对财产已享有且可以继续享有的利益。如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等。,、预期利益:因财产现有利益而存在并依据法律和合同确实可得,的利益。如租金、利润、运费收入等利益。,、责任利益: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第三者责任、产品责任等。,、,合同利益: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75,(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5.,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76,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1、保险是一种信用活动,2、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3、保险合同的射幸性,77,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一)告知,(Disclosure),投保人和保险人,(二),保证(Warranty),投保人或被保险人,78,1、保险人告知的含义,一是,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二是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交代清楚。,79,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出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重要事实,,是指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如年龄、健康状况、工作性质,财产存放地点、使用性质、消防设备等。,2、投保人告知的含义,80,(二),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如在火灾保险中,投保人保证所有房屋安装有报警装置。,保证,81,二、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的限制,首先,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其次,以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为限。,最后,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当以上三个限额不一致时,保险人最终对被保险人的实际赔偿金额,是以其中实际货币量最小的一项作为赔偿金额。,82,四、损失赔偿方式,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适用于,家庭财产保险,),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83,2、比例计算赔偿方式,(适用于,企业财产保险等,),比例计算赔偿方式是按照保障程度,即保险金额与损失当时的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其计算公式是:,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84,第四节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重复保险的含义,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期间、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合同的保险。,85,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分摊,该保险人实际分得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86,比例分摊,甲公司,2万,+,乙公司,8万,+,丙公司,10万,=,20万,5万,甲公司:=,2万,20万, 5万 = 0.5万,乙公司:=,8万,20万, 5万 = 2万,丙公司:=,10万,20万, 5万 = 2.5万,赔 款:,损 失:,保 额:,87,2、限额分摊,该保险人实际分得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所有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注:,该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88,限额分摊,保 额:,甲公司,2万,乙公司,8万,丙公司,10万,5万,甲公司:=,2万,12万, 5万 = 万,乙公司:=,5万,12万, 5万 = 万,丙公司:=,5万,12万, 5万 = 25 万,赔 款:,独立赔偿限额:,甲公司,2万,+,乙公司,5万,+,丙公司,5万,=,12万,损 失:,10,12,25,12,12,89,3、顺序分摊,以签发保险单的顺序来处理赔款,先出单的保险公司先赔,后出单的保险公司只有在损失金额超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时,才承担超出部分的赔款,依次类推。,90,顺序分摊,保 额:,甲公司,2万,乙公司,8万,丙公司,10万,5万,赔 款:,甲公司,:2万,乙公司,:3万,丙公司,:0万,损 失:,91,第五章代位求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事故,且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保险人取得的这种权利,称为,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92,三、代位求偿的成立条件,第三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不得放弃或丧失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的权利,保险人须已先行赔付保险金,93,二、财产保险的特征,1、保险标的的可估价性,2、业务性质是补偿性保险,3、保险标的的多样性和经营的风险性,4、保险合同为短期合同,5、承保与风险管理复杂,94,第二节 火灾保险,一、火灾保险的概念,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95,二、我国火灾保险的险种,(一)企业财产保险,1.企业财产保险的含义,企业财产保险,也称团体火灾保险是以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火灾及有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损失赔偿责任的财产损失保险。,96,4、保险金额,保险金额通常根据保险标的分项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一是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确定,二是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加成确定。,三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重建价值确定。,97,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一是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账面平均余额确定。,二是按照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98,5、固定资产赔款计算(比例赔偿方式),(1)固定资产的全部损失,如果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不一致,以两者之中较低者来确定赔偿金额。,99,(2)固定资产的部分损失,如果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款=实际损失,残值,如果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款=(实际损失,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00,例如:某企业的厂房在保险期间因火灾造成部分损失,直接损失为55万元,残值为5万元,保险价值为100万元。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80万元,则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55,5)(80100)=40(万元),101,6.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1)流动资产的全部损失,如果受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不一致,以两者之中较低者来确定赔偿金额。,102,(2)流动资产的部分损失,如果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款=实际损失,残值,如果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款=(实际损失,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03,(二)家庭财产保险,1、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是以城乡居民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火灾及有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损失赔偿责任的财产损失保险。,104,4、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决定。,单一总保险金额制。,分项总保险金额制。,我国对于室内财产采取第一损失(危险)赔偿方式,对房屋采取比例赔偿方式。,105,单一总保险金额方式下赔款的计算:,某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家具6000元、家用电器8000元,衣物2000元,总损失为16000元,由于保险金额10000元,保险人支10000元赔款后结案。,106,分项总保险金额方式下赔款的计算:,某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为10000元,其中家具保险金额3000元、家用电器保险金额4000元,衣物保险金额3000元,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经剔除折旧因素并扣减残值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家具6000元、家用电器8000元,衣物2000元,总损失为16000元;由于保险金额10000元,保险人支付赔款:,9000元,=,(3000+4000+2000),107,第四节 运输工具保险之一:机动车辆保险,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含义和分类,(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含义,机动车辆保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身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108,(二)机动车辆保险的分类,1.基本险: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2.附加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未投保基本险的,不得投保上述附加险;基本险保险责任终止,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109,交强险与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交强险实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过错责任原则”。,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远远大于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大于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下,保险人无权拒保高风险客户。,在特殊情形下,交强险可由保险人先行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交强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营利为目的。,110,五、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一)车辆损失的赔偿,1、全部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在保险事故中发生整体毁损或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或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达到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而形成实际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确定车辆实际价值:,(1)折旧法:按出险当时的同类型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值。,(2)参考交易价:按照出险当时同类车型、相似使用时间、相似使用状况的车辆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确定。,111,当保险金额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的实际价值,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112,案例:,2000年12月22日,湖北某个体经营者周某以13.2万元的价格从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蓝鸟牌轿车,而后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附加盗抢险,投保总额48万元,其中以新车购置价36万元作为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共交纳保险费16335.40元。次年7月22日周某驾车行驶途中车辆突然起火烧毁,经鉴定起火原因为油箱与路面障碍物摩擦碰撞,造成油箱破损漏油,遇火星起火,车体全部烧毁,车辆报废。保险公司同意按照旧车价格赔付,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113,案件处理:此次事故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内非碰撞责任中的意外事故,是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本次事故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是单方事故,因此事故责任比例是100%,同时适合20%的免赔率。,由于车辆发生全损,并且保险金额大于发生事故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赔款=13.2100%(120%)=10.56万元,114,2、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时,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款。,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115,案例1:,一辆投保非营业用车车辆损失险的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新车购置价为135 000元,保险金额为121 500元,实际价值为108 000元,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依条款规定承担15%的免赔率,车辆修理费用为7300元,残值为40元。,赔款=(实际修理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 免赔率),赔款=(7300 40) (121 500/135 000,),100% (1 15%)=5553.9(元),116,(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1、,在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单规定的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2、在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金额小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117,案例2、,一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责任限额是1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承担70%的损失,依据条款规定承担15%的免赔额,此次事故的第三方损失为20万元,诉讼仲裁费用为5万元。,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的赔偿金额为:,20 70%=14(万元),超过10万元的责任限额,则:,赔款=,责任限额(1 免赔率),=10 (1 15%)=8.5(万元),被保险人承担的诉讼仲裁费用为5万元,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的30%(10 30%=3.0万元)则:,诉讼仲裁费= 10 30%=3.0万元,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合计11.5万元。,118,案例3:,2002年12月分别在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的甲、乙两辆汽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 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 000元。交管部分裁定,在事故中甲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乙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30%。甲、乙两辆汽车都投保了车损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分别为5万元和10万元,对这个案件, A、B两家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假设按新车购置价投保),119,A保险公司的赔款,甲车的车损部分,=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1免赔率),=5000元70%,(1 10%),=3150元,甲车的第三者责任险部分,=(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5000) 70%,= 6300元,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金额6300小于赔偿限额5万元,,第三者责任,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6300,(1-15%)=5355元,A保险公司负责的赔款总额,=(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损失),= 3150+5355,= 8505元,120,B保险公司的赔款:,乙车的车损部分,=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1免赔率),=4000元30% ,(15%),=1140元,乙车的第三者责任险部分,=(甲车车损+甲车车上货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10000) 30%=4500元,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金额4500小于赔偿限额10万元,,第三者责任,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4500(15%)=4275元,B保险公司负责的赔款总额,=(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车损失),=1140+4275,=5415,元,121,案例3,吴某驾驶的东风牌挂车价值60万元,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3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一日,与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蒋某重伤和摩托车损毁,吴某汽车电瓶损坏。蒋某的摩托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0.2万元,。蒋某要求吴某赔偿其,40万元,,其中救治医疗费26.8万元,残疾用具、护理及误工费12万元,摩托车全损计价1.2万元。吴某汽车电瓶损坏,要求蒋某赔偿其修复费用,0.2万元。,事故鉴定吴某承担主要责任,其事故比例为70%,免赔率为15%,,蒋某承担事故责任比例30%,,免赔率为5%,,,请计算赔款。,122,吴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数额,=(蒋某摩托车全损+蒋某重伤医疗费+蒋某残疾用具、护理及误工费=(1.2+26.8+12)=40万元,事故鉴定吴某承担主要责任,其事故比例为70%,免赔率为15%。,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的赔偿金额为:,40 70%=28万元,超过20万元的赔偿限额,则:,A保险公司支付蒋某的赔偿金数额,=,赔偿限额,(1-免赔率)=20,(1-15%),=,17万元, 保险公司只能赔偿17万元,123,A保险公司赔偿吴某车辆修复费用,=(实际修理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 (1 免赔率),=(0.2万元-0)70% ,30/60 (1-15%)=595元,B保险公司赔偿金额计算:,被保险人(蒋某)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应负赔偿金额(吴某修车费用)为: 0.230%=600元,没有超过,0.2万元,的责任限额,则:,B保险公司赔偿金数额,=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60095%=570元,124,综上所述,吴某获得的赔偿结果是,:A保险公司赔偿的车辆修复费用595元,B保险公司赔偿的第三者责任险570元,共计1165元.蒋某获得的赔偿结果是A保险公司赔偿的第三者责任险17万元。,125,责任保险的特征:,1、承保风险是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产物,2、最终保障的是保险合同之外的第三者即受害者的利益,3、赔偿限额是收取保险费的依据和最高赔偿金额,4、司法仲裁或裁决是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依据,126,六、责任保险的分类,1、公众责任保险,2、产品责任保险,3、雇主责任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127,第八章 信用与保证保险,通过本章学习,达到如下目标:,1、明确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特征以及两者的区别。,2、掌握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业务的内容 。,3、了解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重要作用。,128,一、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含义,信用保险是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投保人或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行为。,129,二、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特点,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2、费率厘定的依据不同。,3、对经营该业务的保险人的要求较严格 。,4、存在追偿权。,130,三、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1、保险合同涉及的当事人不同。,信用保险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权利人;保证保险当事人为保险人与被保证人和权利人三方。,2、保险性质不同。,保证保险属于担保行为;信用保险属于保险业务。,3、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保证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零风险”;信用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实质性风险。,4、保险费性质不同。,保证保险投保人缴纳的是担保手续费;信用保险中投保人缴纳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费。,131,第九章 人身保险,通过本章学习,达到如下目的:,1、明确人身保险的特征及业务构成 2、掌握各种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及其经营特征 3、了解人寿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的区别,132,第二节 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概念,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寿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死亡和期满生存。,133,二、人寿保险的特征,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2、定额给付性,3、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具有稳定性,4、以长期性业务为主体,实行均衡保费,5、具有储蓄性,日渐成为投资手段的一种,134,传统寿险与创新性寿险的区别,区别/险种,传统型寿险,创新型寿险,保险金额,固 定,变化,随保险投资结构而变化,保费支出,比较低廉,如果含储蓄成分则略高,都含有投资成分,保费较高,利率,固定,变化,根据实际投资收益而变,可能有最低保证,保障性,以保障为主,保障与投资兼有,投资风险,由保险人承担,由被保险人承担,通货膨胀,保险金额无法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可以抵御通货膨胀,135,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如在马路行走遭遇车祸。,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的意外伤害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和残疾的近因。,136,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责任期限,(一)保险期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有两种:按照自然时间界限和按照行为时间界限确定。,137,(二)责任期限,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特别规定,是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期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被保险人只有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在责任期限内发生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才承担赔付责任。,138,第四节 健康保险,一、健康保险的基本概念,又称疾病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进行补偿的人身保险。,139,二、健康保险的特征,1、属于补偿性保险,(1)费率的计算依据与财产保险相同,即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2)责任准备金提取与财产保险相同,即一般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3)多为短期保险,又以一年期为多。,(4)保险赔付金额往往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或收入损失而定。,(5)存在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问题。,140,2、承保风险的复杂性,承保风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确定保费的要素复杂,包括疾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持续时间、死亡率等。,3、健康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保险合同设有专门为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特殊条款。,141,三、健康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1、体检条款: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时,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以及具体的赔付数额。适用于疾病保险和收入损失保险。,看一下 2、观察期条款:也称等待期条款。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医疗费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将不负责任。此段时间为等待期。通常以年期健康保险观察期为31天,长期健康保险则为90-180天。健康保险各险种基本都适应。,142,三、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一)疾病保险,对某些重大疾病一经确诊,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保险。重大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等。,143,(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补偿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和各种检查费用等的保险。,144,1.普通医疗保险:主要补偿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直接费用。大多数只对住院期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2.综合医疗保险:除补偿普通医疗保险的费用外,还对门诊医疗费用和某些康复治疗费用如假肢、人工关节等费用进行补偿。,3.特种医疗保险:包括牙科费用保险(牙齿常规检查和治疗提供补偿)、处方药费保险(被保险人购买处方药的花费进行补偿)和眼科保健保险(为定期眼科检查和视力矫正治疗费用提供补偿)等。,145,(三)失能收入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伤病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人定期给付保险金来补偿被保险人收入损失的保险。一般按月给付,为被保险人正常税前收入的50%70%,一般给付期为15年。,(四)长期护理保险,保障项目包括照顾被保险人的吃饭、穿衣、入浴、如厕和行动等护理费用。一般规定每日最高限额,保险给付期从免责期结束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后的60天止。,146,第十章 保险经营原则及主要经营环节,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达到如下目的:,1、明确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及经营原则。,2、掌握保险主要经营环节的内容。,147,第一节 保险经营的特点及原则,一、保险经营的特点,(一)保险商品的特点,1、保险商品的无形性,2、保险商品需求的潜在性,3、保险商品的可替代性,4、保险商品交易的长期性,148,(二)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1、经营资产的负债性,2、保险经营的特殊风险,3、保险基金的返还性,4、商品定价和利润核算的特殊性,5、保险的社会公众性,149,二、保险经营的原则,(一)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畴内,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应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以保证损失概率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二)风险同质原则,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同一类业务中,不同保险标的的风险性质基本相同,各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不能相差过分悬殊。,150,(三)风险选择原则,是指保险人在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的同时,必须对要保的投保人和保险标进行选择,而不是来者不拒 。,(四)风险分散原则,是指保险人对所承保的风险尽可能地加以分散,并使之平均化,避免风险的集中。,151,二、核 保,(一)核保的含义,所谓核保,就是对投保人的投保单进行审核,对风险进行评估和选择,以决定是拒保还是承保以及以什么条件及费率承保的过程。,152,(二)核保的意义,防止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稳定保险经营。,提高保险经营的承保利润。,体现费率的公平性。,153,(三)核保的内容,保险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投保人与投保标的进行审核和评估,以排除不合格的投保人和保险标的。,1. 审核投保人、被保险人,审核投保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管理投保财产状况的选择;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品格、行为的审核。,154,2. 审核保险标的,审核的重点集中在保险标的本身所发生的损失的可能性大小上,,使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在保险人精算预测的范围内。,如火灾保险审核建筑物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防护等。人身保险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体质、个人病史、家庭病史、职业、生活习惯和嗜好、经济状况等进行选择。,155,3. 审核保险费率,厘定公正合理的保险费率,以求得承保风险与保险费率相匹配。,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保险标的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费率等级。如承保建筑物的火灾保险,确定费率考虑的因素包括:房屋建筑类别;房屋占用和使用性质;周围房屋状况;房屋所在地区所能提供的火灾防护设施;与房屋有关的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等。,156,四、看一下即可 理赔的程序,(一)损失通知,(二)审核保险责任,1、保险单是否有效力。,2、损失是否由承保的风险所引起。,3、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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