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及非法自白排除规则课件

上传人:春*** 文档编号:243126027 上传时间:2024-09-16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1.8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据法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及非法自白排除规则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证据法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及非法自白排除规则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证据法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及非法自白排除规则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任何人都无义务控告自己。,英国法谚,第八讲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及非法自白排除规则,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和沉默权,三、非法自白排除规则,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在我国通常也称之为口供。,检举、揭发他人行为的定性?,佘祥林案,佘祥林案的四种口供,控方:,4,月,20,日晚,被告人佘祥林将妻子张在玉带到雁门口乡吕冲村九组窑凹堤堰边,趁张不注意,从地上检起一块石头打击张的面部,将其打倒在地,紧接着朝张的头部乱打一阵。张不动弹之后,佘将她拖至堰塘的东北角,用麻绳将装有四块石头的蛇皮袋绑缚其身后沉入水中。,辩护人:,这只是被告的一种口供。我们应该看到,被告提供的作案口供有 三 种:一是预谋杀妻,另娶新欢;二是老婆出走,不慎摔死,然后被告才将妻子尸体沉塘;三是自己没有杀妻。,(,三种口供相互矛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1,、虚假的可能性很大。,2,、具有反复性和不稳定性。,3,、可能反映其他证据难以反映的案件事实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口供的规定,:,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第,53,条),2,、既要重视供述,也要重视辩解(第,50,条,全面收集证据),3,、严禁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证(第,50,条),4,、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第,46,条),最高法,解释,第,80,条:,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三)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四)被告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五)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随案移送;,(六)被告人的辩解内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七)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必要时,可以调取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笔录,并结合录音录像、记录、笔录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第,81,条,:被告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82,条: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和沉默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英国: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美国: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诉讼中作为反对他自己的证人。(第五修正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款(庚)项规定:在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时,人人完全平等地有资格享受以下的最低限度的保证:,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美国米兰达警告:,Miranda,v.,Arizona(1966),米兰达警告的例外:,1,、个人身份信息的例外,2,、公共安全的例外,3,、抢救之例外,沉默权,(,right to silence),1,、不能强迫任何人作不利于己的陈述;,2,、任何人有权拒绝陈述、保持沉默,并被告知这一权利,并不得作对其不利的推论;,3,、陈述只有在自愿并了解陈述后果的情况下才可采。,沉默权在英国的产生:李尔本案件:,(,1,),16,世纪末英国采用依职权宣誓制度,(,2,),1637,年李尔本被指控伙同他人从荷兰往英格兰输入煽动性书籍,并被逮捕,(,3,)在随后的讯问过程中,李尔本始终拒绝合作。,(,4,),1638,年英国法院判决李尔本蔑视法庭罪。在随后的游街过程中,李尔本公开向群众宣讲强制自己陈述有罪属于程序正义的不正义。,他们没有反对我的基础事实,从而也就开不出反对我的事实的帐单。因此,他们寄希望于我自己背叛自己的无辜,然后他们可以在我言辞的基础上开出对我的指控事实的帐单。,在我宣誓以前,我想知道使我必须宣誓的对象究竟是什么。,李尔本,英国关于沉默权的规定:,You do not have to say anything unless you wish to do so but what you say may be given in evidence.,(,1994,以前的规定),You do not have to say anything. But it may harm your defense if you do not mention when questioned something which you later rely on in court. 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given in evidence.,(你没有必要说任何话。但是,如果你被询问的时候对于某些事项没有提及,而事后你在法庭上引为辩护理由,那么你的沉默可能会损害你的辩护。你说的任何话可能被,作为证据,提出 )(英国,1995,后的规定),英国沉默权制度的新发展,1994,年,刑事司法和公共秩序法,第,34-37,条对沉默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埋伏式辩护;嫌疑人拒绝向警察说明某项具体事实,如被告人身上的物品、物质或痕迹;拒绝向警察解释为什么出现在某一特点地点;控方举证完毕,并且达到,“,有辩可答,”,的情况。,在此情形下,被告人的,沉默会引致不利推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特权、沉默权与中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严禁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刑事诉讼法第,118,条: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数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的变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消失,“,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下墙,易延友著:,沉默的自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房保国:,你有权保持沉默,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孙长永著,三、非法自白排除规则,自白规则:,自白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的陈述,又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非法自白排除规则,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口供,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非法自白排除规则适用标准的历史发展:,1,、真实说。,2,、任意说。,3,、程序违法说。,非法自白排除规则的国外立法概况:,美国:米兰达规则,英国:沉默权以及,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有关规定,德国:以不正当方法(非法折磨、疲劳战术、妨害身体、服用药品、拷问、欺诈、催眠方法、威胁、许诺、损害被告人记忆力和理解力的方法)讯问被告人,所得证据禁止使用。,日本:出于强制、拷问或者胁迫的自白,在经过不适当的长期扣留或者拘禁后的自白,不得作为证据。,美国的毒树之果:,什么是毒树? 非法获取的自白,什么是果? 根据非法获得的自白进一步获取的其他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毒的树结出,的果子就一定有毒?,非法自白排除的国际公约:,1975,年联合国反酷刑,宣言,第,12,条:如经证实是因为受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而作的供词,不得在任何诉讼中援引为指控有关的人或其他人的证据。,1984,年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15,条:,“,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业经确定系以酷刑取得的口供为证据。,”,中国,1988,年加入该,公约,中国非法自白排除规则的立法状况:,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最高法,刑诉解释,第,95,条:,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非法证据排除之启动:,第,56,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非法证据的证明:,第,57,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非法证据之证明标准:,第,58,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防止刑讯逼供的相关制度:,1,、非法自白排除规则,2,、警察出庭作证,3,、讯问时录音录象(无期、死刑必须录),4,、侦押分离,5,、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同步录音录像,从,2006,年,3,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全,程同步录音,高检、省,市检办理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牟军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思考题,如何看待侦查讯问中威胁、引诱、欺骗?,,”!,如果说犯罪分子是狐狸,我们就是猎人,,猎人就要比狐狸更“狡猾“。,某法官如是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