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

上传人:紫** 文档编号:243049954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1.6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全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天津归类分中心,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二条),商品归类基础,协调制度概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英文为,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通常简称协调制度,或,HS,。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简称,SITC,)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它广泛应用于海关征税、国际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谈判(如,WTO,关税减让表)、运输税费及统计、贸易管制(如对废物、麻醉药物、化学武器等的管制)、风险管理等多种领域。,协调制度作为“国际贸易的语言”,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协调制度目录作为本国和本地区的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目录。,协调制度的主要特点,完整,系统,通用,准确,协调制度的结构,协调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按系统顺序排列的商品编码表,类注释、章注释及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一)按系统顺序排列的商品编码表,商品编码表由商品(描述)名称和商品编码两部分组成,一般商品编码排在左侧,商品(描述)名称排在右侧。,协调制度将成千上万种商品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行业)分成不同的类,类下又根据商品的自然属性或用途(功能)分成不同的章,共分为二十一大类,九十七章,其中第七十七章为空章(为将来保留使用),不含任何商品,余下的,96,章含有不同的商品。另外还有两章(第九十八章、第九十九章)为特殊的国家保留以备使用。,某些章下又分成分章,如第二十八章、二十九章、三十九章、六十三章、六十九章、七十一章、七十二章。以第七十一章为例,本章下面有三个分章:,第一分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第二分章 贵金属及包贵金属,第三分章 珠宝首饰、金银器及其制品,章的序号总是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第一章写成“,01,” 、第二章写成“,02,” 、第二十五章写成“,25,”。,各章分为不同的品目,同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所在章的位置。如第一章的第,1,个品目写成“,0101,”表示马、驴、骡;第一章的第,2,个品目写成“,0102,”表示牛;第八章的第,5,个品目写成“,0805,”表示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第二十五章的第,24,个品目写成“,2524,”表示石棉。,品目下又分为不同的一杠子目(又称一级子目),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所在品目下的位置。如品目,0805,下的第一个一杠子目写成“,08051,” 代表橙,第四个一杠子目写成“,08054,”代表柚。,至于那些兜底的一杠子目(“其他”)则尽量以数字“,9,”表示。如品目,0805,兜底的一杠子目(其他)写成“,08059,”,当最后一个子目为“零部件” 时,则兜底的一杠子目改用数字“,8,”表示。如品目,8438,的最后一个子目“,84389,”为“零件”,所以其兜底的一杠子目(其他机器)写成“,84388,”。,采用以上编排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在不改变现行子目编码(结构)的情况下加入新的子目。,同理一杠子目下分为不同的二杠子目,二杠子目的编码方式同一杠子目。,品目下或子目下若没有再细分,则用数字“,0,”表示。,协调制度最多分为二杠子目,所以加上前面的品目号,商品编码共有六位。我国税则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二杠子目的基础上又细分为三杠子目和四杠子目,所以最后的商品编码由八位组成。,在品目,0203,下分为两个并列的一级子目:,02031,“鲜或冷的”猪肉,02032,“冻的”猪肉,其中一级子目“鲜或冷的(,02031,)”下又分为三个并列的二级子目:,020311,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020312,鲜或冷的“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类”,020319,鲜或冷的“其他”,指除整头及半头和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类以外的其他鲜冷猪肉,二级子目“整头及半头(,020311,)”下又分为两个并列的三级子目:,0203111,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0203119,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其他”,(二)注释,解释说明性的规定,子目注释,章注,类注,我国商品目录简介,税则,增加,7,、,8,位,归类总规则,归类总规则又称解释性总规则,因考虑到国际贸易中商品种类繁多,变化无穷,为完善归类制度,确保每一种商品可准确无误地归入某一固定编码,排除其他模棱两可的情况,协调制度设置了,6,条归类总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3,点含义,冷冻薯条,(用油初炸过),用油初炸过的冷冻马铃薯条属经过加工的食用蔬菜产品,查阅第,7,章和第二十章的标题及税目条文,归入第,7,章的蔬菜,一般可进行简单加工,如切条,冷冻等,如果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如用糖或油处理制成的半成品则应考虑归入第,20,章,而该商品已超出第,7,章所允许的加工范围,因此,依据品目,2004,注释,经油半炸过的冷冻马铃薯条应归入税则号列,20041000,。,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这一规则主要是为扩大商品范围而设的。,规则二(一)的主要含义是:品目所列商品包括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但必须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同时还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折散件。“不完整品”是指具有货品的形状、特征但缺少一些非关键性零附件的货品。例如缺少车门的汽车、缺少轮胎的汽车按整车归类。 “未制成品”是指具有货品的形状、特征但还缺少一、两道工序才能制成的货品。例如已剪成形还未缝制的手套按制成品归类。“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件经简单加工(简单的紧固、焊接)便可装配起来的货品。例如一套散装收音机零件按整机归类。这一规则只适用于第六类以后的商品。,规则二(二)的主要含义是:品目中所列的某种材料包括了该种材料的混合物或组合物,但加进去的材料或组合起来的东西不能失去原来商品的特征(即不存在看起来可归入两个以上品目的问题)。如加入少量糖或维生素的牛奶仍按牛奶归类,羊绒大衣在袖口上装饰点人造毛仍不影响其归类。,对于混合或组合后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一种以上的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若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必须按规则三进行归类。,B,A,A,B,A,归入,B,总规则二(一),总规则二(二),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上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此规则适用条件: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的商品。,有三个归类原则:,规则三,(,一,),:具体列名的归类原则;,规则三,(,二,),:基本特征的归类原则;,规则三,(,三,),:从后归类的归类原则。,这三个归类原则的应用顺序:,规则三,(,一,),规则三,(,二,),规则三,(,三,),。,规则三,(,一,),是指当一种商品似乎在两个或更多的品目都涉及的情况下,比较这些品目,哪个品目的描述更为详细,更为接近要归类的商品,视为更具体,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商品的具体名称比商品的类别名称更具体。如汽车用电动刮雨器既可按汽车零件归入品目,8708,(类别名称),又可按电气设备中的风挡刮水器归入品目,8512,(具体名称),比较这两个品目,品目,8512,比,8708,更为具体;钟表玻璃可按玻璃制品中的钟表用玻璃归入品目,7015,(具体名称)或钟表零件归入品目,9114,(类别名称),比较这两个品目,前者更具体。,规则三,(,二,),适用于不能按以上规则归类的混合物、组合物和零售成套货品的归类情况。对于这些货品如能确定构成其主要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应按这种材料或部件归类。但是,要确定商品的主要特征,不应只有一个标准,要根据其各种构成材料或部件的价值、重量、体积、商品的用途等来确定。如方便面内由一块速食面(单独报验归入品目,1902,)和一小包调味料(单独报验归入品目,2103,)组成,其主要特征是速食面,所以仍要按面食归入品目,1902,。,有些品目(子目)条文或注释中已有规定的混合物,不要再应用规则三(二)。如由第九章不同品目的调味料组成的混合物根据本章注释一(二)归入品目,0910,;由第十五章不同动、植物油的组成的混合物根据品目条文归入品目,1517,。,零售成套货品是指为了某种需要将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两种或以上货品包装在一起无需重新包装就可直接零售的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至少由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货品组成;,2,)为了适应某一项活动的特别需要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在用途上互相补足配合使用的;,3,)其包装形式适用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无需重新包装的。如含有电动理发推子(单独报验归品目,8510,)、剪子(单独报验归品目,8213,)、梳子(单独报验归品目,9615,)、刷子(单独报验归品目,9603,)、毛巾(单独报验归品目,6302,)的成套理发用具的主要特征是电动理发推子,所以将成套的理发用具按电动理发推子归入品目,8510,。,但是不符合以上条件而包装在一起的混合货品不能应用规则三(二)的原则来归类,如一个塑料盒内装有一支圆珠笔(单独报验归子目,96081000,)、一只电子表(单独报验归子目,91021200,)、一条贱金属制的项链(单独报验归子目,71171900,)组成的成套货品,只是以销售为目的而不能在功能上互补或是为某种目的,此时应将它们分别归类。,规则三(三)的含义是从后归类的原则。如果按规则三,(,一,),或规则三,(,二,),都不能解决归类问题,即在三(一)和三(二)不适用的情况下,则再按规则三,(,三,),归类,具体过程是将某个商品似乎可归入的编码加以比较,然后归入排列在后面的品目。但相互比较的编码或品目只能同级比较。,如冷、热两用饮水机有两种功能:制冷功能和加热功能。若按制冷功能的机器归类则归入品目,8418,,若按加热功能的机器归类则归入品目,8516,,现很难确定加热和制冷哪种功能更重要,故根据规则三(三)归入品目,8516,。,电动洗碟机(外部尺寸,609070cm,),电动洗碟机又称洗碗机,能代替人工洗涤碗、碟、杯、锅等餐具的机器,由其外部尺寸为,609070cm,判断,它属于一种家用型,可按机器类归入第,84,章或按家用电动器具归第,85,章,查阅这两章的相关税目条文,在税目,8422,列有洗碟机,同时税目,8509,列有家用电动器具。比较这两个税目,前者更具体。因此,依据归类总规则三(一),电动洗碟机应归入品目,8422,。,规则四: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品目。,一般来说,这条规则不常使用,因为确定最相似没有一定的标准。尤其在协调制度中不少品目都设有“其他”子目,不少章单独列出“未列名货品”的品目(如具有独立功能而又未具体列名的机器及器具和电气设备及装置要分别归入品目,8479,和品目,8543,)来收容未考虑到的商品。因此,规则四实际很少使用。,规则五: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如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不受本款限制。,此规则是关于包装物归类的专门条款。规则五,(,一,),主要适用于供长期使用的包装容器,只要它们同时符合规则五,(,一,),所提的条件(制成特殊形状、适合长期使用、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不构成整个物品的基本特征)都可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如装有茶叶的铁制茶叶罐与茶叶一并归入品目,0902,;装有首饰的首饰盒与首饰一并归入品目,7113,;装有望远镜的望远镜盒一并与望远镜归入品目,9005,。,但有时若包装物已超出了所包装物品的基本特征,此时要分别归类。如装有茶叶的银制茶叶罐,因银制茶叶罐的价格已远远超出茶叶的价格,已构成整个容器的基本特征,不能与茶叶一并归类,要分别归类。,规则五,(,二,),适用于明显不能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归类。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货物的一次性包装物,当货物开拆后,包装材料和容器一般不能够再作原用途使用,对于这种包装容器,应与货品一起归类,如包装大型机器的木箱,由于明显不能重复使用,就把它与货品一起归类。,但明显能重复使用的,就不把它与货品一并归类,而应分别归类。如装液化气体的钢瓶要与液化气体分别归类。,规则六: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协调制度,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此规则是专门为商品在协调制度中子目的归类而制定的,它包含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子目归类首先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在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按类注或章注的规定进行归类。如七十一章注释四,(,二,),和子目注释二所包含的“铂”的范围不同,第七十一章注释四,(,二,),所规定的“铂” 的范围比该章子目注释二所规定的“铂”的范围要大,在解释子目,711011,和,711019,的“铂”的范围时,应采用子目注释二的规定而不应考虑该章注释四,(,二,),的规定。,第二层是在比较哪个子目描述得更为具体详细时,只能在同一级子目间相互比较,不能在不同级别的子目(如一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所以在确定子目时,一定要按所给条件先确定一级子目,若符合条件,再确定该一子目下的二级子目,同理确定三级子目、四级子目。这样采用“同级比较、逐级确定”的原则。,例如“中华绒毛蟹种苗”,在确定品目,0306,下的子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先确定一级子目,即将两个一级子目“冻的”与“未冻的”进行比较而归入“未冻的”;,2),再确定二级子目,即将二级子目:“龙虾” 、“大螯虾” 、“小虾及对虾”、“蟹” 、“其他”进行比较而归入“蟹”;,3),然后确定三级子目,即将两个三级子目“种苗”与“其他”进行比较而归入“种苗”。,所以最后归入子目,03062410,。,在此,不能将三级子目“种苗”与四级子目“中华绒毛蟹”比较而归入,03062491,“中华绒毛蟹”。因为二者不是同级子目,不能比较。,对以上六个规则简单归纳如下:,规则一,:归类总的指导原则,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拆散件的归类,规则二(二):混合物或组合物的归类,规则三(一):具体列名,规则三(二):基本特征,规则三(三):从后归类,规则四 :最相似物品的归类,规则五(一):特殊包装容器的归类,规则五(二):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的归类,规则六 :子目的归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小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