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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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营改增分行业知识点汇总解答,青海国宁税务师事务所,第一部分,营改增的效应与意义,(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基本差别,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增加值征收的税种。增加值是指商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说,增值税仅对商品和服务在生产与流通中的增值额征税,而不是对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全额征税。,营业税是对提供服务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税种,而不是对增加值征税。,如:纳税人为生产某商品或提供某服务投入了,10,元,取得销售(营业)收入,12,元,只需就实现的,2,元新增价值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缴纳营业税,则需按,12,元全额计算。,第一部分,营改增的效应与意义,(二)营改增的效应,营改增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优化了税制结构。营改增的减负效应来自于其消除重复征税的制度效应。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在三次产业间得以贯通,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得以消除,且纳税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统一缴纳增值税,从税制建设的角度看,简化了税种、统一了税制、公平了税负,从企业角度看,节约了企业税务成本。,二是推动了产业升级。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协作,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据统计,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3,年为,46.1%,,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2014,年为,48.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2015,年为,50.5,,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1,月,非制造业,PMI,指数连续,12,个月平均为,53.61%,,比制造业,PMI,平均值高出近,3.64,个百分点。可见,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其中营改增的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因素。,第一部分,营改增的效应与意义,三是促进了创业创新。营改增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催生了大量的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的小微企业,对于鼓励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在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试点纳税人户数同比增长近,40%,,远高于全国税务登记户数,12.8%,的增幅。,四是提升了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营改增后,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将以不含国内增值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提供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第一部分,营改增的效应与意义,(三)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意义,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意味着营改增进入了决胜的攻坚阶段。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有着特殊重要意义。,首先,全面推开营改增,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将实现对货物和劳务的全覆盖,延续多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将最终确立。,第二,全面推开营改增,不仅是税制改革的重大突破,而且将加快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为财税体制更好地发挥在治国安邦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大大减轻企业税负,是为企业“降成本”“增活力”,用短期财政收入“减法”换取持续发展势能“加法”的重要一招,必将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提供有力支持。,第四,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营造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税制环境,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效的税制引导,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助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二、征税范围,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涉及以下税目:,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一)生活服务税目,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娱乐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四、计税方法,(一)基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五、特殊规定,(一)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六、税收优惠政策,(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14. 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15.,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16.,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1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18.,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19.,随军家属就业。,(,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20.,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二)增值税减税政策,1.,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2.,失业人员就业。,(,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2,、餐饮行业购进农产品能否核定扣除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中明确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只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酒店餐饮外卖和现场消费的政策适用问题,此次营改增后依然按此原则处理,按各自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分别缴纳增值税。全面营改增后,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工厂车间、酒店等购进的保洁服务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进项税金。,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对提供餐饮服务是否按视同销售处理,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以实际收到的价款缴纳增值税,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不做视同销售处理。,5,、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6,、提供住宿服务的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是否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应该按照纳税人实际经营行为确定,不以其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为准。,7,、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8,、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9,、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如何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0,、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具体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一)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二)存款利息。,(三)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四)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做转出处理。,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1,、关于混合销售界定的问题,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对于混合销售,按以下方法确定如何计税:,(一)该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行为,这是与兼营行为相区别的标志。,(二)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12,、楼体广告、电梯间广告、车辆广告行为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楼梯广告、电梯间广告按租赁不动产租税,按,11%,征收增值税。车辆广告按,17%,征收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3,、关于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问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延续差额征税政策。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解决。,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可暂按以下情况区分对待:,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2,、如果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等,在总局明确之前,可暂按代购业务的原则掌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税:,(,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2,)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等(简称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并由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3,)物业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4,、关于企业涉及多项经营业务情况,税率如何确定,纳税人涉及多项经营业务的,需要区分兼营或者是混合销售。兼营是发生两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是发生一项应税行为。,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5,、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1.,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规定:,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2.,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差额征税举例,:,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例】:(,1,)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000.00,贷:营业收入,952,380.95,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7,619.05,(,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8,095.24,营业成本,761,904.76,贷:银行存款,800,000.00,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处理,【例】:如果小规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80,000.00,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6,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60,000.00/,(,1+5%,),5%=2,857.14,元,则:,(,1,)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80,000.00,贷:营业收入,76,190.4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809.52,(,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857.14,主营业务成本,57,142.86,贷:银行存款,60,000.00,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6,、单位在地税享受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尚有未扣除完的金额如何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17,、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在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如何申请退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18,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如何缴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19,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是否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20,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何缴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1,、财税,201668,号文件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如:税务师事务所及教育培训机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教育培训业务收入,按财税,36,号文件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税务事务所、驾校,还是其他培训机构,从事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各类培训,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2,、营改增前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原路产索赔收入和,IC,卡工本费赔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如何处理?,营改增前,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从保险公司取得的索赔收入不征营业税,如果索赔收入是向车主收取的,按照车辆通行费收入的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同样,营改增后,从保险公司取得的索赔收入不征增值税,向车主取得的索赔收入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缴纳增值税。,IC,卡工本费、招标文件收入按照销售货物征税。,酒店向住宿的客户提供免费接送,不属于无偿赠送,不作视同销售处理。,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3.,出租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应按什么征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4.,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分别按照什么服务征税?,(财税,201636,号)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租赁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5.,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应按照什么征收增值税? 商务辅助服务和生活服务分别包括什么内容?,(财税,201636,号)规定,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6%,,,3%,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6.,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收入包括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7.,提供客运场站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8.,提供旅游服务的试点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29,、物流辅助服务包括什么内容?,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30,、农村集体土地因拆迁建设,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八条均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鉴于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村集体(村委会)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出让农村集体土地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收入,应依照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对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32,、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指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是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指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3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5,、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6,、同时符合什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7,、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何进行备案?,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规定执行,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38,、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哪些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39,、什么是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等,6,种商品储备任务,并按有关政策收储、销售上述,6,种储备商品,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0,、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指什么?,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利息补贴收入,是指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因承担上述商品储备任务从金融机构贷款,并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的贴息收入。价差补贴收入包括销售价差补贴收入和轮换价差补贴收入。销售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按照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指令销售上述储备商品时,由于销售收入小于库存成本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获得的全额价差补贴收入。轮换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根据要求定期组织政策性储备商品轮换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商品新陈品质价差补贴收入。,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1,、保险公司哪些保费收入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42,、什么是养老年金保险?,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3,、什么是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哪些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全部归该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该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具。,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不予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5,、原营业税政策下,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业务,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六款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6,、原营业税政策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二款规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47,、原营业税政策下,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三款规定,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48,、原营业税政策下,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四款规定,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49,、原营业税政策下,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七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50,、符合条件的学历教育是属于非经营活动还是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关于高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浙江大学的学历教育中的学费)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条“非经营活动”的定义;同时,36,号附件,3,第八条从事学历教育免征增值税。,36,号文件列举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非经营活动”不征增值税,是针对行政单位而言,而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非经营活动”,应按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第三部分 服务业实务,特殊案例:,A,公司为一家银行卡组织,主要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其部分收入来源为银行卡,POS,交易的手续费。为提高,POS,交易量,,A,公司推出营销活动,与星巴克咖啡合作,推出“银行卡持卡人境外第一笔,POS,刷卡即赠一杯星巴克咖啡”的活动。咖啡的费用由,A,公司承担。,问:星巴克咖啡能否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能否作进项抵扣?,答:星巴克咖啡可能在现场消费,也可能不在现场消费,前者按餐饮服务开票,后者按销售货物开票。由于“银行卡持卡人境外第一笔,POS,刷卡即赠一杯星巴克咖啡”,故,A,公司不应作为交际应酬费处理,,A,公司取得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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