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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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发言材料同志们: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先决条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总结过去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一)主要做法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共空间专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4个专项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出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分8大块36项,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第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常态推进。一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制定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聘请专职环境监督员,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意识。二是利用常规宣传阵地营造声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其中2023年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344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227份,张贴宣传标语522条。三是典型引领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及时总结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曝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问题整改,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让环保文明的理念潜移默化地根植于群众心中。第三,注重借鉴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省“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及时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员到楚雄州牟定县,对标*县亟待解决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问题,进行专题考察学习。通过实地观摩,学习交流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县情,全力打造出龙泉街道罗所社区林士桥村等5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新突破。第四,强化督导考评,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常态化开展监督。印发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县督查检查计划,县政府分管领导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成立督查组,自2023年5月开始每月督查一次,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研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出台了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二)主要成效第一,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深入推进。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持续推进厕所问题分类整改,深入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力度,切实提高厕所改建质量。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共有农村卫生厕所28526座(全县农业户口31498户),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1.93%;共新建改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30座,实现全覆盖。其中,2023年卫生公厕建设任务23座,已全部完工并录入系统。第二,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一是乡镇镇区污水治理情况: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县6个乡镇(街道)(龙泉街道除外)镇区共建有简易湿地4个、氧化塘5个,2023年底,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83.33%。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全县58个村(社区)中,4个社区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54个村(社区)、716个自然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2023年底,54个行政村完成治理的有32个,治理率59.2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动态清零农村黑臭水体。第三,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一是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全县6个乡镇(街道)(龙泉街道除外)镇区建有垃圾房15座,配置垃圾箱57个、垃圾桶185个、保洁人员43名、垃圾清运车11辆、三轮车11辆、垃圾中转站2座,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镇区生活垃圾基本能做到日产日清。二是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全县713个自然村建有垃圾房577座,配备垃圾箱桶等4167个。每个自然村均配备了1至2名保洁员对村庄垃圾进行清扫收运,目前,全县642个自然村生活垃圾通过转运县城填埋处理和通过自建垃圾焚烧(热解)站处理,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28%。第四,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拆临拆违工作整治有力。按照要求,继续以拆除农村闲置畜圈、临时建筑、危旧空闲房、废弃烤房、违法建筑、残垣断壁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危旧闲房及临违建筑整治。2023年共摸排应拆除建筑267宗31377.2平方米。2023年10月,累计拆除建筑275宗33405.4平方米,拆除率106.46%。二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完成绿化面积40.7万平方米、植树70756株,完成投资953.7万元。建成1个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72个市级绿美村庄;成功申报1个四星级自然村美丽乡村和3个三星级行政村美丽乡村。三是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显著。2023年底,全县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1321.8吨,水塘355个,沟渠735.9公里,淤泥531.1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78.5吨,发动群众投工投劳90852人次。364户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利用率90.9%,秸秆综合利用率92.84%。第五,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日趋健全。全县各乡镇(街道)以村庄保洁收费和保洁员聘请为工作重点,建立并完善了“6+1”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即“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制度、保洁收费制、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制、集中清洁日制度、集中整治日制度、畜禽圈养制度)。聘请村庄保洁员890名,实现村组保洁员全覆盖,2023年全县累计收取557个村民小组村庄保洁费,收取人数80726人,收取205.64万元。第六,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日益完善。按照“县级指导、乡镇主责、村配合”加强县、镇、村三级联动,认真做好规划修改及成果入库工作。全县应编村庄规划的行政村(社区)共54个,包含省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村1个、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11个。2023年底,全县编制完成了2021至2023年度村庄规划成果草案,组织召开了15次县级技术评审会,对54个村庄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均已通过评审、完成村民决议工作,收到政府批复,成果审批入库30个,入库率55.56%。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村庄规划入库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54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虽已完成编制审批,但仅入库30个,入库率较低。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村庄对文化底蕴、村庄整体风貌和发展需求认识不够,缺乏长远规划发展的眼光,联系村庄实际和对村庄后续发展把握不精准,村庄特色不明显,村庄预留建设用地不足,导致规划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二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费用短缺,规划资金承担能力弱。(二)基础设施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县人居环境整治最突出短板是“两污”治理项目推进慢,农村“两污”治理率较低。一是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经过近几年建设,*县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仍然比较薄弱,设施落后,污水收集管网未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高。例如:小街乡集镇污水处理站尚未建设完工。二是乡镇(街道)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系统不健全。部分自然村现有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收集分类处理不到位,村庄分散,清运成本较高,同时垃圾桶、垃圾箱等收集设施不足,有的自然村由于收集清运人员和收运车辆不足,农村生活垃圾无法做到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三)多元协同治理有待进一步整合。一是乡村治理主体比较单一。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以政府的投资建设为主,具体落实到各个村(社区),环境治理工作又成为村(社区)的强制要求,由于乡镇(街道)工作的覆盖面较广,涉及的行政村较多,且情况迥异,加之缺乏部门、社会力量和村民的广泛参与协同治理,工作的全面性与针对性难以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主导、村民主体、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管理机制还未有效落实,突击性整治较多、常态化治理还不足。二是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推进效果不佳。县级虽已制定印发*县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实施方案,细化了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但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主动,对标评比和创建意识不强,绿美乡村建设缺乏特色。(四)资金整合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资金与实际需求存在很大缺口,尚未形成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各级财政梯次奖补资金有限,大多数乡镇(街道)缺乏可以支撑的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不宽,村民自筹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投入环境整治的经费不足。二是后续运维资金补充渠道偏窄,长效管护经费难以为继。例如,垃圾处理及污水治理设施的后续管护机制的长效运行,需要资金支持和保障,但实际工作中,资金保障力度较弱,部分乡镇(街道)处理设施处于半停滞状态。三是保洁员待遇偏低且薪资保障不及时,导致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常态长效管理效果。(五)群众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6+1”制度虽已纳入村规民约进行执行,但约束效果不强,一些村(社区)“红黑板”评比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村规民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利用村规民约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不强。二是环境意识不强。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受传统习惯和陈旧观念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怕麻烦的思想,治理环境、净化庭院、清洁卫生的文明意识和自觉行为还没有养成,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不高。三是还有少部分群众认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涉及要自己出钱出力的时候,积极性不高,对村(社区)收取费用表示抵触,不配合。一些地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设施“重建轻管”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一)突出规划先行蓄能。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入库。一是进一步优化乡村规划编制。结合传统文化底蕴、村落保护、公共空间及庭院整治、农房风貌提升、村庄绿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规划编制,加强规划入库工作。二是加快培育和引进人才。通过学习借鉴、技能培训、对外引进等方式,加快乡村规划师队伍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现场指导和跟踪服务,强化规划落地。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正在实施的新型城镇化、“空心村”整治改造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针对不同的发展基础和水平,持续推进农村拆临拆违,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造有利空间。(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挥项目建设在补短板、强弱项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项目谋划包装争取力度,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一是下大力气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集镇、乡村厕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健全“清集转运处”机制,进一步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形成完整系统的再生资源产业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可持续发展;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管护人员,实现保洁队伍的相对稳定。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启动乡镇(街道)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农村污水纳管收集设施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推动城市、城镇污水管网向城郊和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三)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手是“整”,重点在“治”,关键在“人”,要树立农村人居环境协同治理理念,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协作机制。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规章条款和执行方案,同时引导建立健全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推动权责下沉,形成环境治理共振共治。二是发挥企业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的社会责任,加快向绿色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托自身市场资源,促成生态资源市场价值的实现,并采取资金投入等方式反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发挥社会组织的助力作用。相关社会组织应紧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求,积极拓展资金渠道、推进技术协同、加大建言献策。四是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赋权、制度赋能,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畅通农民合法诉求的表达渠道,鼓励农民以组织为载体嵌入环境治理活动,提升参与水平和行动能力。(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力保障应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一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二要因村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各村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创办经济实体等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三是撬动社会资金。进一步规范、用活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投”“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措施,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五)培育群众主体意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是主体,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实现农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一是落实村民责任制。通过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和积分制管理及兑换机制,以点带面激发群众主体意识,确保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二是健全村规民约奖惩机制。强化村规民约约束性,通过民主程序将环境整治事项量化,并给予科学评价、赋分核算,根据积分排名给予相应精神或物质激励,激发村民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同时对积分排名低于基准线、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形成有效约束。(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并使其成果长效化,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一是强化“6+1”制度执行。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评比,强化执行约束和评比结果运用。二是强化星级管理。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纵深推进星级村庄管理,因地制宜推动绿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深化“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实现“美丽庭院”从“一处美”到“一片美”,助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三是突出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环卫保洁模式。从县级层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实施的环境综合整治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明确第三方环卫保洁的责任义务和权益,形成全覆盖、全闭环的保洁流程。(七)党建引领赋能攻坚。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党建+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思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让广大党员、群众深刻理解“为什么”、全面搞清“干什么”、深入推进“怎么干”,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充分发挥村基层党组织“前哨站”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需求,形成以党组织为依托的家园共建良好局面。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广大党员带头整治,引导、教育村民转变生活习惯,带头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党员义务监督小组,形成“整治”攻坚力量。同志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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