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管理与税收筹划(朱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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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找讲师 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企业税务管理与税收筹划,主讲人:朱克实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税咨询高级合伙人,授课提纲,第一讲 税收政策热点及筹划平台,一、最新税改动态与税收政策,(一)增值税扩围政策解读,(二)税收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三)消费税调整给企业带来的新机遇,(四)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战略调整,二、税收筹划平台及技术手段,(一)价格平台,转移定价的运用,(二)漏洞平台,政策遗漏的运用,(三)空白平台,政策未明确的运用,(四)弹性平台,幅度的运用,(五)规避平台,临界点的运用,(六)技术平台,减、免、退、抵的运用,授课提纲,三、税收筹划风险识别与控制,(一)涉税法律风险的来源,(二)涉税争议产生的原因、来源及处理,(三)偷税、避税、漏税的法律风险,(四)如何降低和防范涉税风险,(五)如何面对税务稽查及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企业所得税法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2.全球知名企业的筹划方案风险规避与管理技巧,拓展:1.2014年起767种商品进口关税大幅下调,你的企业应该如何布局?,2.增值税扩围带来的冲击同时带来的机遇,您有哪些筹划点,?,授课提纲,第二讲 税收筹划与案例解析,四、流转税税收筹划技巧,(一)增值税扩围的筹划与案例分析,1.营改增的税收筹划,2.进项税与销项税的税收筹划分析,3.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4.特殊的增值税应税交易的税收筹划,5.利用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二)消费税与营业税的筹划与案例分析,1.基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2.计税依据中的纳税筹划,3.如何 另辟蹊径-税率筹划,授课提纲,五、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技巧,(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1.从纳税人身份入手的税收筹划,2.企业在合并与分立中的税收筹划,3.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分析,4.解析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6.直击减免的税收筹划空间,(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1.工资薪金:工资与劳务的转化等,2.劳务报酬:分次、分项等,3.股息红利:股东拿股息还是拿工资等,4.意外所得的纳税筹划,案例分享:1.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会计核算税收筹划案例分析,2.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与如何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拓展:主题演讲:享受优惠政策,勿忘纳税风险!,第一讲 税收政策热点及筹划平台,一、最新税改动态与税收政策,(一)增值税扩围政策解读,(二)税收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三)消费税调整给企业带来的新机遇,(四)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战略调整,一、最新税改动态与税收政策,(一)增值税扩围政策解读,1.增值税在我国发展历史,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三种类型,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收入型。国民收入,消费型,。最终消费型,消费者承担。,1994年的选择财政收入、投资膨胀,增值税历经50多年的发展,在国际实践中,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占统治地位,采用收入型的国家只有日本(仍用记账法),而2008年仍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只有中国和巴基斯坦及几个小岛国。,2009年的选择-增值税转型全面实施,并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恢复矿产品税率。,2.增值税在我国发展历史,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深圳市、陕西省等地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9月1日起,将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浙江(含宁波)、福建(含厦门)、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的1月1日起,将铁路和邮政纳税增值税征收范围。,2.我国“营改增”的路线图,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决定:,从,2012,年,1,月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上海试点实施,办法,北京市正式提出,试点申请,2012,年,1,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试点,?,北京,9,月,1,日正式,实施试点,试点与非试点地区融合时期,增值税改革完成,,增值税立法,全国,8,月,1,日正式,实施试点,3.,拟营改征税率及征收率,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改征增值税后的税目税率,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讯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11%,二、建筑业,11%,三、邮电通讯业,6%,四、部分现代服务业,6%,其中:有形动产租赁,17%,五、文化体育业,6%,六、销售不动产,6%,七、转让无形资产,6%,八、金融保险业,6%,九、生活性服务业,6%,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1.改革试点的范围,(1)区域范围。2012年1月1日起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9个省、市开展试点;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将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2)行业范围。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在增值税立法前,将营业税征税范围全部改为增值税,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2.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安排,(1)纳税人分类。按照现行增值税要求,将提供应税服务纳税人,按规定标准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3)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4)计税依据。原则上为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差额扣除销售额)。,(5)抵扣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合法抵扣凭证,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支付的技术维护服务费,,可抵减应缴增值税。,(6)税收优惠。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7)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税收征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地方,。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4.,“营改增”政策,2013,年,8,月,1,日后“八大”变化和三个新办法,2013年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一)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油田电影放映能免税吗?,问:营改增前广播电影电视单位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答: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提示: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油田属于工矿区。,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二)摩托车、汽车、游艇可以抵扣进项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2款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前期试点政策中沿用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无论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试点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对于试点一般纳税人将其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问题:购入自用不可抵租入可抵,有鼓励纳税人租赁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使用之嫌。,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为保证增值税的不偏不倚的中性原则,此项规定在财税201337号中予以取消。,意味着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注意:(,是不是非自用?就不可抵?,)也有不能抵扣的时候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也就是说,从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当然,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也,仍然仅限于,生产经营用的部分,,属于个人消费的(,奖励个人和交际费用,),仍然不能抵扣,。纳税人需要区分摩托车、汽车和游艇的用途,否则会产生税务风险。,问题1:这里注意有些单位以此为由,超标高配(租入)!,问题2:不论是否有营改增业务全行业都允许扣除吗?,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三)差额征税政策基本淡出,取消大部分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是“营改增”新政的一大变化,与前期试点政策相比,全国试点政策,只保留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差额征税政策。,由于前期“营改增”只是部分地区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没有完全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内,,因此对应税服务范围的税基计算沿用了营业税的差额征税办法,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广告代理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采取差额征税办法。,比如广告代理服务,允许纳税人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纳税。,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财税201337号明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和第(十八)项,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款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第十八款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后,原来采取差额征税的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行为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计税办法征税,很多差额征税政策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同时考虑到前期试点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差额政策给予了保留。,(四),增值税扣税凭证细化,计算方法明晰,抵扣额明确,财税201337号,附件2,: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试点纳税人经常遇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发生业务时,无法判断哪些凭证可抵扣税款,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上原试点政策规定的也不明晰。,财税201337号在明确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种类的同时,也相应规范了可抵扣税额的金额和计算方法:,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案例】,A生物航油加工企业2013年10月计划以3,700元/吨的价格采购,蓖麻,100万吨,其既可以从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集中进货,又可以直接从农民个人以及农业合作社或者其他非一般纳税人企业分散采购。,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问题:不同的渠道,税负有区别吗?,A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企业集中采购,支出3,7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700(113%)13%425.66(万元)。,A企业从非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进货,支出3,7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70013%481(万元)。,A企业从非一般纳税人企业或个人处进货可以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55.34万元(481425.66),增加比例为13%。,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结论:按照买价13%的公式计算扣除进项税额,比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抵扣更多。,注意:从非一般纳税人企业或个人处进货尽管可以提高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材料成本将降低55.34万元,间接增加企业所得税55.3425%13.84(万元)。,与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货比较,A企业从非一般纳税人购货共减少税金支出41.50万元(55.3413.84)。,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1.,引申:采购农产品都能抵扣吗?,2.,石油开采企业探矿和采油巡井作业的用餐问题?,(,1,)误餐费用每餐,50,元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与职工福利费用支付午餐比较。,(,2,),成立专门的餐饮公司,设计成为非现场销售食品缴纳增值税,3%,(人为造成营改增),。与职工内部食堂节税安排比较。,3.,油田酒店的餐饮销售(人为造成营改增)。设立“农户,+,公司”导管公司进行转移定价。,4.,个人所得税(劳保用品,大衣裤子等)(电话交通费用等解决工资总额限制问题),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财税200881号 发文日期 2008-06-24,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财税2011137号 发文日期 2011-12-31,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发文日期 2012-09-27,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2013-02-06,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本公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现就有关“公司农户”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公告如下: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1,),油罐火车运送油料按,17%,缴纳增值税?(,2,)什么情况按,7%,扣除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试点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税收通用缴款书,现,税收缴款凭证,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五)运费抵扣政策有调整,交通运输业在全国推行“营改增”后,以前按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计算进项税额的方式已无必要,因此,通知取消了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的2项运输费用进项税的抵扣政策:,取消了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按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取消了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上述政策取消后,纳税人除了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外,,将统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额。,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特别提示,原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此进行重大调整,即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计算,。而直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可以抵扣的有:,17%,13%,11%,6%,3%,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六)适用免税和零税率有变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六)适用免税和零税率有变化,“营改增”新政赋予纳税人选择放弃适用零税率的权利。一般而言,,出口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对纳税人是有利的,因为适用零税率既不用计提出口销项税额,又可以抵扣已经取得的进项税额,。但是对一些进项税额很少的企业而言,操作起来可能既麻烦,抵扣又很少,因此这些企业宁愿不要抵扣,而选择免税办法,简单、方便。,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七)应税服务范围有整合,1.明确广告代理归入广告服务子目;,广告的设计、策划调整,到设计服务子目。,思考:,广告设计、策划既然到设计子目中还要缴纳文化事业费吗?,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2.,财税201286号,规定整合到应税服务:,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关于应税服务范围的规定,直接写入通知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八)离岸服务外包免税范围扩大,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税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均统一适用免征增值税税优惠。,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8月1日后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八”大变化,三个新办法,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2,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跨境应税服务(以下称跨境服务),适用本办法。,2.,跨,境服务免增值税范围九项,3.,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跨境服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4.,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5.,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6.,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8.,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理,:,9.,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未按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免征增值税。,10.,原签订的跨境服务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跨境服务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变化后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免税跨境服务范围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11.,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本办法第七条要求的,各项资料,。,12.,税务机关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纳税人的跨境服务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处理。,13.,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二,、,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共十六条规定: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5.,“营改增”政策,2014,年,1,月,1,日后的主要变化,营改增试点执行时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财税【2013】37号),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税营改征范围。(财税【2013】106、121号),财税,【2013】106,号、财政,【2013】121,号相对于财税,【2013】37,号主要变化,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第四条,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用词更加准确,,未定性之前,不能确认是一般人和小规模。,并非先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才能申请成本一般纳税人。比如新办的营改增试点应纳服务企业。,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此部分增加了应税服务种类:,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由原来的“,4+7”变成了“4+3+7”模式。其中4中增加了铁路运输。,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增加了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四)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二十二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01337号文中的第二十二条 (四)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删除!,新文件中增加了对农产品的抵扣要求: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与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协调一致,),第三十三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三十三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新文件中增加了价外费用中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一)陆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一)陆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增加了铁路运输:,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一)增加铁路运输服务,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三)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三)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此部分:增加了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二)增加航天运输服务,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三)增加邮政业服务,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二、邮政业,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新增,(一)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新增,(二)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新增,(三)其他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新增,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21号,差,一、邮政企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称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有别106号,解读:,为何将,邮政速递物流,排除在邮政业之外,首先应明确邮政业及速递物流的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邮政服务包括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及邮政储蓄、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及销售、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邮政集团于,2010,年,6,月联合各省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属于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财税,2013,106,号也给出了邮政业的范围: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根据上述定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按字面理解应该按邮政业缴纳增值税并可享受免税优惠。,不过,随着民营快递公司的兴起,邮政速递物流已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为了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及公平性,邮政速递物流应与其他民营快递公司享受同等税收待遇,因此,121,号文作出补充规定,即邮政速递物流应排除在邮政业之外,按快递业务征收增值税。,另外,财税,2013,106,号对快递行业的适用税率也进行了细化,中间跨地区运输属于运输业,税率,11%,,而同城收发件环节,以及在中转站的分拣等业务则作为物流辅助,属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四)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内含变化,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一)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2.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3.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一)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测试,、,技术培训,、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增加,技术测试工、技术培训,。,将技术预测删除。,使技术咨询服务概念发生变化,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五)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内容变化,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内部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新加红字内容,:审计管理、税务管理、内部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等业务活动。,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六)增加,网游设计,在文化创意服务的设计服务范围,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三)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三)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明确,网游设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的设计,服务,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七)物流辅助服务的变化,财税,201337号,财税,2013106号,差异,(四)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四)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增加了:收派服务。,1.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1.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境内航行或者在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培训,、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增加了:,航空培训,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七)物流辅助服务变化,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3.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增加了: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七)物流辅助服务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两端物流服务有关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公告)对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两端物流服务有关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做出规定: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铁路局所属运输站段提供的装卸业务、煤炭抑尘业务、门到站和站到门的短途运输业务(主要包括公路短途运输、内河短途运输)、装载加固业务、铁路货场内的仓储业务等两端物流服务,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规定的集中缴纳营业税的中央铁路客货运服务范围,应按照现行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规定,由提供服务的纳税人向其机构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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