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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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债务重组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1,一、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1.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举例:2010年7月31日,甲公司应付乙公司的款项420万元到期,因经营陷于困境,预计短期内无法偿还。,A.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410万元的固定资产清偿,B.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42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清偿,C.减免甲公司220万元债务,剩余部分甲公司延期两年偿还,D.减免甲公司220万元债务,剩余部分甲公司立即以现金偿还,2,2.重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2)将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3,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4,(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公允价值,),应交税费,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资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取得资产相关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税费),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5,(三)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等(公允价值),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6,(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预计负债,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7,(五)混合重组方式,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项债务。,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8,三、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一)相关文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第4号公告,),9,(二)债务重组的概念,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10,(三)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除,符合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之外,,均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11,1.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2)债权转为股权,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12,(3)以货币资产偿债,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13,【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购货款350 000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1年5月1 日到期的货款。2011年7月1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0 000元,实际成本为120 00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于2011年7月1日收到甲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库存商品入库。,1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 35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16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贷:库存商品 120 000,15,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转让所得+债务重组利得,= (200 000 120 000)+ (350 000 234 000),= 196 000(元),与会计利润一致,不需要纳税调整。,16,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16 000,贷:应收账款 350 000,17,乙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350 000 - (200 000 + 34 000),=116 000(元),与会计确认的营业外支出一致,不需要纳税调整。,18,2.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4)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自重组日起计算,的连续12个月内),(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19,3.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不确认所得,,股本(实收资本)的计税基础以原,债务的计税基础,确定。,债权人的股权投资,不确认损失,,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20,【例2】,A企业是B企业的长期材料供应商,截止到2009年末,B公司拖欠A公司材料款共计2 000万元。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B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为了鼓励B公司还款,2010年1月16日,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如果,B公司能在12个月之内还请所欠货款,可以免除债务400万元。2010年当年,经过债务重组B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应当如何进行纳税处理?,21,案例分析,通知: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债务重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600)100%,66.67%,大于50%,,可以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22,(一),债务人B,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A公司 2000万,贷:银行存款 1600万,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00万,23,(2)税务处理,B公司根据通知规定,应当将400万元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摊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年税收确认所得40058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8行“,特殊重组,”。,“税收金额”80万“账载金额”400万(,320,)万,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再汇总在主表第15行“减:纳税调整较少额”320万元,计算结果是“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应交所得税额70万元。,2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3行“利润总额”600万元;,第15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320万元;,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第26行“税率”25%;,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70万元。,25,(3)所得税会计处理,纳税处理调减的32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把320万元登记在纳税调整台账的收方;,按照3202580万元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80万,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80万,26,第二年(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首先,在纳税调整台账付方登记80万;其次,在附表三第8行“特殊重组”的,第1列“账载金额”填0,第2列“税收金额”填80万,第3列“调增金额”填入8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把802520万元从“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转回:,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0万,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0万,以后三年同样处理,就是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摊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了。,27,(二),债权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400万,银行存款 1 600万,贷:应付账款B公司 2 000万,(2)根据通知对债权人纳税无特殊规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8,【例3】,延续【例2】的资料,如果截止到2009年末,乙公司拖欠甲公司材料款共计1500万元。假设甲、乙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债权转股权,乙公司重组前的实收资本为9000万元,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每股公允价为1元,甲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乙公司转股后的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甲公司占10,即股份的公允价为10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让步500万元。乙公司当年利润总额为800万元。,29,案例分析,(一)债务人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1500万,贷:实收资本 1000万,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500万,30,通知规定:“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不确认所得”。因此,债务重组如果需要税务机关确认,可以由重组主导方(债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层报省税务机关给予确认。,31,(2)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纳税调整:,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不确认所得,股本(实收资本)的计税基础以原债务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乙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8行“特殊重组”中:,“税收金额”0“账载金额”500万(500)万元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再汇总在主表第15行“减:纳税调整较少额”500万元,调整结果是“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3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3行“利润总额”800万元;,第15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500万元;,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第26行“税率”25%;,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75万元。,33,(二),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1)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000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500万,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500万,34,(2)纳税调整:,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权人的股权投资不确认损失,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税务处理:股权投资损失为0,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债权的计税基础150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8行“特殊重组”中:,“税收金额”0“账载金额”(500万),(500)万元,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35,【1】,甲企业于2008年1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给乙企业,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按合同规定,乙企业应于2008年4月1日前偿付货款。由于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于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甲企业同意减免乙企业3万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偿清。甲企业已于7月10日收到乙企业通过转账偿还的剩余款项。甲企业已为该项应收债权计提了2万元的坏账准备。,乙企业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 234 000,贷:库存现金 204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0 000,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所得3万元,应当,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附表一第23行:30 000,36,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借:库存现金 204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0 000,坏账准备 20 000,贷:应收账款 234 000,甲企业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234 000-204 000=30 000(元),纳税申报与调整:,附表二第20行:10 000,附表三第51行第4列:20 000,附表十,37,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2】,甲公司欠乙公司购货款35万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 x6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20 x6年7月10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实际成本为12万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于20 x6年8月10日收到甲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产成品入库;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万元的坏账准备。,38,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 35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 16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贷:库存商品 120 000,甲公司的税务处理:,资产转让所得=200 000-120 000=80 000(元),债务重组所得=350 000-(200 000+,34 000,),=116 000(元),39,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坏账准备 50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66 000,贷:应收账款 350 000,税务处理:,库存商品的计税基础=200 000元,债务重组损失=350 000-(200 000+,34 000,),=116 000(元),40,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3】,甲公司于20 x5年1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材料,价值40万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按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 x5年10月31日前支付货款,但至20 x6年1月31日乙公司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20 x6年2月3日,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台设备偿还债务。该项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5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6万元(假设企业转让该项设备不需要交纳增值税)。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万元。设备已于20 x6年3月10日运抵甲公司。假定不考虑与该项债务重组相关的税费。,41,乙企业的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 000,累计折旧 50 000,贷:固定资产 350 000,借:应付账款 400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360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60 000,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利得60 000,乙企业的税务处理:,转让资产所得=36-(35-5)=6(万元),债务重组利得=40-36=4(万元),42,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 360 000,坏账准备 20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 000,贷:应收账款 400 000,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40-36=4(万元),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36(万元),4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4】,甲公司于20 x6年7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价值45万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乙公司于当日开出6个月承兑的商业汇票。乙公司于20 x6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其所拥有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某公司股票抵偿债务。该股票的账面价值40万元(为取得时的成本),公允价值38万元,乙公司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假定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4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已于20 x7年1月22日办理了相关转让手续;甲公司将取得的某公司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甲公司已将该项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乙公司已将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44,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 450 000,投资收益 20 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70 000,乙公司的税务处理:,资产转让所得=38-40=-2(万元),债务重组利得=45-38=7(万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80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0 000,坏账准备 40 000,贷:应收账款 450 000,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45-38=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38(万元),45,【5】,20 x6年7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6万元,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乙公司以其普通股偿还债务。假定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乙公司以2万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2.5元。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 000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 x6年8月9日办理完毕,甲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46,(1)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 60 000,贷:股本 20 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0 000,税务处理:,股本溢价不征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所得1万元,,应并入当期所得征税。,(2)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8 000,坏账准备 2 000,贷:应收账款 60 000,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60 000-50 000=10 000(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50 000(元),47,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6】,甲公司20 x6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票据的账面余额为65 400元,其中,5 400元为累计应收的利息,票面年利率4%。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 x6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应付票据。经双方协商,于20 x7年1月5日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减至50 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4%降低到2%(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至20 x8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该项债务重组协议从协议签订日起开始实施。甲、乙公司已将应收、应付票据转入应收、应付账款。甲公司已为该项应收款项计提了5000元坏账准备。,48,乙公司的会计处理:,20 x7年1月5日债务重组时,,借:应付账款 65 400,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5 400,20 x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借:财务费用 1 000,贷:银行存款(50 000 x2%) 1 000,20 x8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借:财务费用 1 000,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贷:银行存款 51 000,乙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利得=65 400-50 000=15 400(元)。,财务费用允许在当期扣除。,49,甲公司的会计处理:,20 x7年1月5日债务重组时,,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0 400,坏账准备 5 000,贷:应收账款 65 400,20 x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 1 000,贷:财务费用(50 000 x2%) 1 000,20 x8年12月31日收到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借:银行存款 51 000,贷:财务费用 1 000,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甲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损失=65 400-50 000=15 400(元),应收利息并入当期所得征税。,50,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7】,20 x3年6月30日,红星公司从某银行取得年利率10%、3年期的贷款1 000 000元。现因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各年贷款利息均未偿还。遂于 20 x5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银行同意延长到期日至20 x9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7%,免除积欠利息250 000元,本金减至800 000元,利息按年支付,但附有一条件:债务重组后,如红星公司自第二年起有盈利,则利率恢复至10%,若无盈利,利率仍维持7%。债务重组协议于20 x5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银行已对该项贷款计提了30 000元的贷款损失准备。假定实际利率等于名义利率。,51,红星公司的会计处理:,20 x5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时,,借:长期借款 1 250 000,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800 000,预计负债, 800 000(10% -7%)3 72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78 000,红星公司的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所得=1 250 000-800 000=450 000(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 000(元),20 x6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56 000,贷:银行存款(800 000 x7%) 56 000,红星公司的税务处理:,财务费用据实扣除,不作纳税调整。,52,假设红星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二年起盈利,,20 x7年12月31日和208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红星公司应按10%的利率支付利息,则每年需支付利息8万元(800 000 x10%),其中含或有应付金额2.4万元。,借:财务费用 56 000,预计负债 24 000,贷:银行存款 80 000,20 x9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次利息8万元和本金80万元时,,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800 000,财务费用 56 000,预计负债 24 000,贷:银行存款 880 000,税务处理:,每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80 000(元),分别,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53,假设红星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二年起,均没有盈利,,20 x7年12月31日和20 x8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56 000,贷:银行存款 56 000,借:预计负债 24 000,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4 000,20 x9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次利息8万元和本金80万元时,,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800 000,财务费用 56 000,预计负债 24 000,贷:银行存款 856 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4 000,税务处理:,财务费用,据实扣除,。,预计负债计提时未获得税前扣除,冲回预计负债亦不得重复征税,20 x7年至20 x9年分别,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 000元。,54,【8】,A企业和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企业于20 x4年6月30日向B企业出售产品一批,产品销售价款100万元,应收增值税税额17万元:B企业于同年6月30日开出期限为6个月、票面年利率为4%的商业承兑汇票,抵冲购买该产品价款。在该票据到期日,B企业未按期兑付,A企业将该应收票据按其到期价值转入应收账款,不再计算利息。至20 x5年12月31日,A企业对该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为5 000元。B企业由于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资金紧张,于20 x5年12月31日经与A企业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1)B企业以产品一批偿还部分债务。该批产品的账面价值为2万元,公允价值为3万元,应交增值税税额为5 100元。B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将该产品作为商品验收入库。,(2)A企业同意减免B企业所负全部债务扣除实物抵债后剩余债务的40%,其余债务的偿还期延至20 x6年12月31日。,55,B企业的会计处理:,计税债务重组时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 (1 000 000 +170 000)(1+4%2)=1 193 400(元),计算债务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1193 400 -30 000(1+17%)x60%= 694 980(元),借:应付账款 1 193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694 98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63 32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000,贷:库存商品 20 000,税务处理:,资产转让所得、债务重组利得的金额与会计损益一致,不作纳税调整。,56,A企业的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 30 000,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694 98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100,坏账准备 5 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458 320,贷:应收账款 1 193 400,税务处理:,库存商品的计税基础=3万元,债务重组损失458 320元允许在税前扣除,不作纳税调整。对公司全部坏账准备项目的差异,统一作纳税调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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