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课程刑法学课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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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刑法学,(2),刑法分论,Criminal Law II,主讲人,:,彭 勃,深圳大学法学院,刑法学2,案例,:,法院判决北京首例植物人离婚案,离了婚的植物人谁该来抚养她,北京晚报,消息面对沉睡两年多的妻子,丈夫感到再也不能维系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于是到丰台法院提出和植物人妻子离婚。记者近日了解到,法院已经判决这对特殊的夫妻离婚。这是本市首例植物人离婚案件。,这对夫妻于,1989,年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男孩。,1990,年,10,月,妻子的神经官能症复发,到,1996,年,9,月病情开始加重,,1998,年,3,月被确诊为抑郁症。当年,7,月,她在发病时自己服食了过量的安眠药。经过医院半年的抢救,妻子生命保住了,但却成了一个植物人。在照顾妻子的两年后,丈夫向法院提出了离婚。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目前双方已不能互尽夫妻义务,如再维系这种夫妻关系,对双方均无益处,因此准予离婚。并判决孩子由丈夫自行抚养,共同债务由丈夫负担,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居住的两居室妻子住大间,丈夫住小间。对于判决双方都没有上诉。但令植物人妻子,70,多岁的老父亲非常忧虑的,是女儿将来的生活,如果他和老伴先她而去,谁来抚养她?她的前夫对她有没有经济帮助的责任,刑法学2,思考:,1,,妻子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2,,丈夫提出离婚并获法院支持,有何法律依据?这份合法的判决与情理是否有冲突?,3,,法院有关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判决,是否已尽到照顾弱者的责任?,4,,谁对离婚后的植物人“妻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她的前夫对她给予经济帮助吗?,5,,如果正如这位植物人的老父亲担忧的那样,他们先她而去(这非常有可能),那么她还能指着谁来养活她?政府和社会应该起什么作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有否这方面规定或者应该怎样完善?,刑法学2,案例,:,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特别引起法学家研究兴趣的,是秋菊讨的那个,“说法”和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故事很简单: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架,骂了一句“断子绝孙”(村长只生了四个女儿,没,有儿子)。村长大怒,踢了秋菊男人“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告状,讨她的“说法”。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几十里山路把她抬到县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的命。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着村长来家吃给儿,子做满月的酒席的时候,上级查出了秋菊男人被村长打的伤处(但不在,下身),派了一部警车把村长带走了,十五天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1),项),害得秋菊好不难堪:她讨的是“说,法”,政府却把人给抓了。,思考:国家制定、实施法律为的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为什么反倒让秋菊,输了理?,刑法学2,十,破坏电力设备罪,1,),概念,:故意破坏电力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本罪对象是否为“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3,),本罪的其他特征,基本等同于破坏交通工具罪,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设备,刑法学2,案例:,被告人李福永自,1983,年到,1985,年期间,流窜到河南省饶阳县的,9,个村,庄,割取万伏输电线,1920,米,低压输电线,2405,,,7,米。,被告人刘新建自,1985,年,1,月自,4,月,除与李福永合伙割取高、低压电线,外,还单独割取其他村庄的高低压电线,2599,,,5,米。,被告人宋入社,明知李永福、刘新建卖的输电线是盗割来的。却收买,3,万余米,主使其父、弟等人卖掉,非法牟利。,被告人李福永等人共作案,48,起,割取价值,16051,元的输电线,4500,米,,造成,32,个村庄的,101,眼井不能浇地,使,5900,亩土地农作物严重减产,给,群众用电、照明带来很大困难。,问:应当如何追究上述被告人的法律责任?,刑法学2,思考:,劫持航空器过程中又实施杀人、伤害等行为应安一罪还是数罪认定?,案例:,1993,年,11,月,26,日,孙宪禄购得天津至上海的机票一张。,28,日,14,时孙携带早已准备好的火药包和引线,登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1532,次航班。起飞后不久,孙即以引爆火药包相威胁,胁迫机组成员飞往台湾。机组人员采取措施后,孙在南京机场被抓获。,物证有现场提取的火药、引燃线、火柴等;另有证人多人的证言证实。,问:应当如何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刑法学2,十三,交通肇事罪,1,)概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客体:交通运输安全,3,)主体,:,已满,16,岁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过失,心理上的,通过是否违章判断,5,)“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性质,=,因逃避责任,队有生还希望的被害人见死不救开车逃跑。,罪后表现说,加重处罚,独立行为说,数罪并罚或吸收,分别情况说,6,)第二级加重,=,已发生事故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事故,刑法学2,案例:,被告人陈孙铭醉酒后明知收费站有执勤人员检查,为逃避检查,拐向逆行车道,加大速度强行冲关,致使前方执行检查任务的武警战士被撞致死。陈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却采取了放任态度,致使被害人死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服判决,提出抗诉。,问:应当如何追究上述被告人的法律责任?,刑法学2,思考:,非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及行人可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违章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如何处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00/11/15,),第,7,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者或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监督过失原则,同司法解释,单位主管等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处理,如何评价与刑法,25,条的关系,交通肇事后逃逸乃至致人死亡,故意还是过失?,上述司法解释第,6,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代理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法学2,案例分析,:,被告人某甲教师一辆机动三轮车在返家途中,在雨天路滑、刮水器损坏、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车头右边将行人某乙撞倒在地。甲撞人后欲逃离,因群众呼喊后停车,将上车抬上车。当车开至某地段时,被告人为掩盖罪行、逃避救护义务、调转车头,将生命濒危的某乙抬下车,弃于路边草丛边,然后驾车离去。某乙因身负重伤,加之被弃于野外,得不到及时救护,于次日晨死亡。,问:对被告人应处何罪?,刑法学2,十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概念,:,违法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客体,:国家对枪支等的管理制度,+,公共安全,3,)构成特征:行为犯;主观方面:故意,4,)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非法少量私自藏有枪支属于何罪?,刑法学2,十五,重大责任事故罪,1,)概念: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2,)客体:公共安全,+,工厂、矿山等的申产管理活动,主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国家、集体企业),无照经营者;劳改企业中的生产人员;三资企业从业人员能否成为本罪主体?,罪过形式: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3,),在厂矿区内道路上肇事,致人伤亡的,如何定性处理?,刑法学2,十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概念: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2,)主体:特殊主体,安全责任人,+,一般教师?,3,)主观方面:“明知”的含义,明知的方式,时间,内容:危险,可能性的大小、严重程度(具体危害结果说,一般结果说),4,)罪过形式:过失,5,)“不采取措施”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刑法学2,案例分析,:,梁某系某小学主管教育教学设施的副校长。一天晚上,梁某与本校教师李某、张某一起喝酒,李某告诉梁:“我今天下午在上课时发现二(,1,)班教室的一根檩条已经基本上断了,很危险”。梁某说:“不着急,晚点儿我去看看”。然后就继续喝酒。结果事后,梁某忘记此事。半个月后,教室突然倒塌,造成正在上课的教师和学生多人伤亡。,问:对被告人应处何罪?,刑法学2,十七,消防责任事故罪,1,)概念: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主体:一般主体,3,)罪过形式:过失,4,)本罪与放火罪、失火罪的区别,主观方面,刑法学2,思考:,假设你不得不面对这样两种处境:一是医生认为你身患败血症,只有将你的右腿锯掉才能挽救你的生命,在取得你的同意后准备对你实施截肢手术;另一是你在航海途中遭遇海盗的劫持,海盗要求你交出属于别人的珍宝,遭到拒绝后决定砍下你右手的中指。如果可能,你愿意选择哪一种?,刑法学2,第,4,单元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法条范畴,1,、,刑法分则,第,1,章,第,140-230,条,,92,个条文,,95,种罪名,2,、,本罪的概念,:,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3,、本罪的客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客观方面:违反经济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构成犯罪,刑法学2,二、本罪的其他特征,1,、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Ex,:偷税罪、抗税罪;,2,、,主观方面:故意,三、,97,刑法中新型经济犯罪,走私犯罪:,走私文物、走私假币、贵重金属、珍稀动物,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假出资、欺诈发行股票、证券、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金融犯罪:,伪造经营许可证、泄露证券交易内幕、洗钱罪,税收犯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虚假广告、商业诽谤、合同诈骗罪,刑法学2,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概念,=,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2,)客体,=,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建筑工程、军工产品,3,)客观方面:,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4,)销售金额,=,未扣除成本、税款等的违法收入,5,)主观方面,=,以营利为目的,刑法学2,6,)本罪与,141-148,条的法条竞合关系,1,),140,条的外延涵盖了,141-148,条的规定,形成竞合,优先适用特殊法条,;,2,),如果生产、销售,141-148,条的产品,不构成所定犯罪,但金额在,5,万以上,按本罪处理;构成,141-148,条犯罪,同时构成本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处理;,3,),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假冒别人的产品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刑法学2,案例:,1996,年被告人郭庆文在无实际生产能力并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许可的情况下,租用土地开办工厂。先后从苏州市光明电池配件厂、海安县电池机械厂等单位购得废旧,R6,型,5,号电池生产设备,经刷新、拼装后,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实际得款,5.6,万元。,法条链接:,1993,年全国人大,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问:对郭某应当如何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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