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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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车祸赔偿收入证明样本车祸赔偿收入证明有劳动合同、税单、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护理费证明等等。误工证明兹证明我单位员工张某 ( 男,身份证号:),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其于20xx 年 xx月 xx 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至今在家中休养,因交通事故非我单位原因造成, 故其未上班期间我单位未发放工资。 张某受伤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为 2588 元/ 月。特此证明单位公章20xx年 xx 月 xx 日附:1 、三个月的工资条 ( 加盖单位公章 )2 、劳动合同护理费证明兹证明我单位员工李某 ( 女,身份证号:) ,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李某因丈夫张某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于 20xx 年 xx 月xx 日请假 5 个月护理张某。请假期间我单位不支付工资。李某请假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为 1450 元/ 月。特此证明单位公章20xx年 xx 月 xx 日(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 可以根据其年龄、 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四)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 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 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 元/ 天。(七)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八)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九)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十)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一 ) 受害人因康复护理、 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十二 ) 伤残鉴定费是法医中心接受委托,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活动受限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出具鉴定结论、收取的鉴定费用,一般包括会诊费和鉴定费。(十三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 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主张。(十四 ) 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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