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流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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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征 地 流 程,征 地 流 程,中国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础知识:,土地所有制,中国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征地的概念:,征地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地的概念:征地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具体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按规定办理。,批次用地,单独选址,具体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二、供地,一、征地,(一)选址,(二)勘测定界,(三),拟定“一书三方案”,(四),签订征地协议,(五),审查审批,(六),两公告一登记,(七),支付征地费用,(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二)拟定、审批供地方案,(三)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四)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五)申请土地登记发证,二、供地一、征地(一)选址(二)勘测定界(三)拟定“一书三方,一、 征 地,一、 征 地,(一)选址,符合两个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选址 符合两个规划: 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15年(当前2006年-2020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国家、省、市、县、乡(镇),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三界四区”,现状城镇用地,增量,现状与规划构成允许建设区,现状与规划构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现状与规划构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边界,规模边界,行政边界,扩展边界,“三界四区”现状城镇用地增量现状与规划构成允许建设区现状与规,现状城镇用地,在有条件建设区内,允许建设区位置和形状可以改变,但规模不变。,不能超出扩展边界,现状城镇用地在有条件建设区内,允许建设区位置和形状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人口一百万以上,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市政府审批:乡(镇)的,省政府审批:其他,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一)选址,符合两个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审批):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核准: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审核: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备案: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一)选址 符合两个规划: 选址,(二)勘测定界,测绘队: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确定征地边界,明确地类、权属及对应面积,查清地上附着物。,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证明,(二)勘测定界 测绘队: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三)拟定“一书三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一书三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一书三方案,年度计划 包括的内容,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三)拟定“一书三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四)签订征地协议,用地单位与国土局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支付征地费用。,土地补偿费用由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省厅审查时需要查看市、县国土局的进账单。,国土局与被征地方签订的征(拨、占)用土地协议。,(四)签订征地协议 用地单位与国土局签订征地,(五)审查审批,各级国土局逐级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一并批准,征用土地方案:,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其他情况省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五)审查审批 各级国土局逐级提出审查意见,,(五)审查审批,征收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其他手续:,1.市、县政府关于使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合理性、安置途经可行性说明,2.使用土地补偿标准方案听证,3.征地补偿费缴纳情况说明及收据,4.信访会审情况说明表,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五)审查审批 征收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征地方案公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国土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国土局根据经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局组织实施。,(六)两公告一登记,征地方案公告:(六)两公告一登记,各项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七)支付征地费用,各项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二、 供 地,(二)拟定、审批供地方案,(三)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四)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五)申请土地登记发证,(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二、 供 地(二)拟定、审批供地方案(三)核发国有土地划,二、供地,一、征地,(一)选址,(二)勘测定界,(三),拟定“一书三方案”,(四),签订包干协议,(五),审查审批,(六),两公告一登记,(七),支付征地费用,(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二)拟定、审批供地方案,(三)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四)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五)申请土地登记发证,单独选址,四,二、供地一、征地(一)选址(二)勘测定界(三)拟定“一书三方,(一)选址,两个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不符合,须经原批准机关修改规划,不涉及,*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规划;,* 经,省级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规划;,(一)选址 两个规划: 土地利用,(五)审查审批,矿产压覆评估 和 地质灾害评估,供地方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用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五)审查审批,谢谢!,谢谢!,谢谢观看!,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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