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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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财政监督培训,1,财政监督培训1,一、财政监督的概念及内容,2,一、财政监督的概念及内容2,1、财政监督概念,关于财政监督的概念,学界有不同的理解。概括来说,大体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在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通过审核、检查、制裁等形式,依法对国民经济活动和各项业务实行的检察和督促。狭义的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我们这里讲的财政监督是狭义的财政监督,3,1、财政监督概念 关于财政监督的概念,学界有不同的理,2、财政监督内容,(1)部门和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3)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4)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5)国库办理的本级地方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6)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4,2、财政监督内容 (1)部门和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以,(7)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债务资金使用情况;,(8)部门、单位依法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产及其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情况;,(9)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财政监督事项。,5,(7)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债务资金使用情况;5,二、今年财政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6,二、今年财政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6,(财政部2010工作要点),1、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调研,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2、积极开展上下联动监管,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扩大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范围,逐步细化报送内容。,7,(财政部2010工作要点)7,3、严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4、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加强对中央单位特别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着力研究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8,8,三、广西财政监督条例讲解,9,三、广西财政监督条例讲解9,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堵塞收支漏洞,督促财税政策落实,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我区财政管理,推动依法理财,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条例颁布实施,有利于财政监督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2、条例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抑制腐败。,3、条例颁布实施,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一)、制定,财政监督条例的重大意义,10,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财,(二)条例基本结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一共二十九条,主要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财政监督的一般性规定,即第,1,条到第,6,条,主要规范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财政监督定义、监督主体、财政部门职责、监督内容;第二部分是财政监督程序,即第,7,条到第,22,条,其中第,7,条到第,9,条是关于监督程序一般性规定,第,10,条到第,22,条是监督具体程序规定;第三部分是关于公众监督规定,即第,23,条;第四部分是法律责任,即第,24,条到第,28,条;,11,(二)条例基本结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由广西壮,(三)条例主要内容,1、,明确了财政监督的含义和作用,财政监督条例第三条规定:财政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和会计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纠正、处理等活动。财政监督条例所称“财政监督”是狭义的财政监督,它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督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是一个健全的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具有特定职能的监督。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当接受财政监督;会计法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并对单位的有关会计事项实施监督;另外还包括对个人直接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12,(三)条例主要内容1、 明确了财政监督的含义和作用1,2、明确了财政监督的主体,财政监督条例第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工作,其所属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000,年机构改革时,依照国家财政部关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逐步分离的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成立了监督检查局,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但其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要求,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财政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在财政监督条例中依法赋予了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13,2、明确了财政监督的主体财政监督条例第四条规定:财政部,3、丰富了监督手段,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财政监督职权不够明确、监督手段软弱和监督方式单一的不足,财政监督条例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在第九条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具有下列职权:(1)查阅、复制和调取监督对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核查监督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资产情况;(3)核实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情况;(4)向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5)查询与监督对象有经济往来单位的有关情况;(6)查询监督对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7)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有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使前款第(5)、(6)、(7)项职权,须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14,3、丰富了监督手段 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财政监督职权不够,4、,确定了对监督对象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对监督对象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对拒不执行的,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拒绝、阻挠财政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财政部门还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15,4、确定了对监督对象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违规处罚,16,四、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违规处罚16,(一)非税收入监督的主要内容,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应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财综20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财监200415号文件规定,强化对中央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就地监缴和专项检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审计。,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应编制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17,(一)非税收入监督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的主体,人大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监督,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社会监督,18,(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的主体人大监督18,(三)财政监督主要内容,征收或收取:项目标准,多收少收,罚没处理,现款收取,违规委托或转委托,资金管理:资金缴存,帐户设立,分成清算,解缴,退付,票据管理:票据来源,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缴销、审核,19,(三)财政监督主要内容征收或收取:项目标准,多收少收,罚没处,(四)财政监督的形式,日常监督:,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所进行的经常性监督。,专项稽查:,可以对管理中某一方面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四)财政监督的形式日常监督: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五、治理“小金库”专项监督检查,21,五、治理“小金库”专项监督检查21,(一),小金库的定性法规,1995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国办发,199529号),:,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22,(一)小金库的定性法规1995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审计署、,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23,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就是未将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等财务活动在法定帐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记录,未按规定存放资金。,(存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在擅自开设的帐户中存放;二是以个人储蓄的形式存放;三是直接将现金放在任何一个角落里),2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2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所谓“小金库”,是指单位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自存放的行为。,26,所谓“小金库”,是指单位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27,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2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二)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29,(二)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30,30,31,31,自拍自买,32,自拍自买32,本次小金库治理范围,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重点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33,本次小金库治理范围3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3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三)小金库的危害,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35,(三)小金库的危害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36,36,(四)“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37,(四)“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3,38,38,39,39,(五)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40,(五)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什么叫依法设立会计账簿,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41,什么叫依法设立会计账簿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小金库处理条款为:,“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42,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六)小金库的行政处分法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应包括:,(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4)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其他对该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直接实施或协助实施者。包括:,(1)提出私分建议并具体策划私分行为的人员;(2)具体组织实施私分行为的人员。,43,(六)小金库的行政处分法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应包括,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属于公务员的起码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4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属于公务员的起码给予记大过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收支两条线”,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意见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条例13条规定,如果决定撤销某人的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46,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谢 谢!,47,谢 谢!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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