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课件

上传人:94****0 文档编号:242045209 上传时间:2024-08-11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108.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一、犯罪概念的类型,关于刑法上的犯罪的定义,历史上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型。,1、犯罪的形式定义,仅仅规定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或者规定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制裁的行为。,2、犯罪的实质定义,指出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对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3、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在这类定义中,一方面指出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又规定犯罪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制裁的行为。,第四章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1,第二节 犯罪的特征,一、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给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危害性具有如下特征:,1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社会危害性的质表现为犯罪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法益,)的侵害,社会危害性的量即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程度。,2.社会危害性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即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的危害性与主观恶性的统一。,3.社会危害性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社会危害性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如可分为实际的危害和可能的危害;物质的危害和非物质的危害。,4.社会危害性价值判断标准。,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统一。,第二节 犯罪的特征,2,具体地说,社会危害性的轻重大小取决于以下因素:,1、取决于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法益),。,2、取决于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3、取决于行为人自身的情况及其心理态度。,同时,考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观念上要注意:,1、要用历史的观念考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2、要有全面的观念。,3、要抓住社会危害性的本质。,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课件,3,二、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指行为违反了刑法规范,即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三、犯罪的法律后果应受刑罚性(刑罚当罚性),应受刑罚性,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罚制裁。,4,1994年1月15日,某市酒精厂失火,刘xx途经此处,参加了救火。当时围观群众很多,现场秩序很乱。这时,xx炮兵学校、xx测绘学院的解放军和附近几个单位的同志闻讯也都赶来救火。刘xx当时看到人多手杂救火效率反而不高,为了能使救火顺利进行,刘xx高声叫喊:同志们,我是省公安厅一处的,大家现在听我指挥。刘xx站在大草垛上,指挥着把酒精厂东西两端的路口卡住,只准救火车和运酒料的军车通过,又指挥排除了一些交通故障,大大提高了救火速度。刘xx连续两天两夜在现场救火,他的行动当时受到救火指挥部的沈副市长和军区首长的表扬,并送给他一封表扬信,酒精厂领导也多次向他表示感谢。救火以后,沈副市长曾给省公安厅打电话询问此人。后来,刘xx也主动拿着感谢信去公安厅一处作检讨,承认了自己冒充省公安厅一处工作人员的错误。当时公安厅领导同志听他讲完事情的经过后,也肯定他当时的举动是应该的。但事隔五天,刘xX与邻居上街买酒时,被该厂保卫科的人抓住,送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认为,刘xx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扰乱了社会秩序,故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994年1月15日,某市酒精厂失火,刘xx,5,被告人马XX,男,20岁,汉族,x轴承厂工人。,2003年3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马xx去本厂xx车间见青年女工李x(20岁),同李xx说话时便上前拉住李x的袖子,提出要与李交朋友。当遭到拒绝后,马威胁说,“若不答应,今后没你好日子过,咱们等着瞧”。然后离去。,2003年6月下旬的一天,被告马xx又到李xx的车间对李说,“我有话对你讲,你到厂门口等我。”李未去。翌日上午10点多,当李xx下班推车时被马xx拉住,并提出与李xx交朋友,再次被李拒绝。于是,马xx趁其不备,便将李挂在车子上的尼龙兜(内有毛巾、肥皂、钱夹-内有80元钱-等物)抢下,想以此拖住李某一起走,李夺兜没有夺回,马说,“想要提兜,下午6点厂门口见。”随后强行将兜拿走,直到案发后追回。,被告人马XX,男,20岁,汉族,x轴承厂工人。,6,被告人王X,男,25岁,无职业。,2003年5月27日,王X伙同葛X、杨X二人去溜冰场溜旱冰,在路过毛x(受害人)所工作的废品收购站时,王X说:“你俩等一会,我去找毛x借钱。”王x与毛x早就相识,说罢,王即走到门市部内,找到毛x,当时毛x一人在店内,王提出借钱,毛说没有钱。王说:“你不借,我就拿你的公款二人就又说了些别的,后毛x拿出250元钱,王x拿走了200元。临出门。王又顺手拉下了一件皮上衣(在绳子上搭着),价值600元,说了声穿两天。然后,即与葛、杨离去。,提问:请分析被告人王X的上述行为是否具有犯罪的本质特征?,被告人王X,男,25岁,无职业。,7,被告人周某,男,31岁,农民。,被告人周某于2002年2月某日夜,窜到本村女青年王某(未婚)家叫门,口说脏话,要求与王某发生关系。当即遭到王某的严厉斥责。然而周某却对其威胁说:你小心点,以后我叫你死在我手里。之后将王家的树苗拔走三棵,折断两棵离去。,提问: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是否已达到违反刑法,应当受刑罚惩罚的程度?,被告人周某,男,31岁,农民。,8,被告人陈二冬,男56岁某县山村农民。1997年冬,陈想盖房子,然而村委会未批给他自己选好的地址。陈二冬认为是村支部书记马有富故意卡自已。98年7月2日,陈二冬听说邻村有个神汉柳拐子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去找柳询问。柳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上扎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痛而死。”陈即提出把马整死的要求,柳满口答应,但提出要陈付500元钱。陈答应先交300元,待事成后再交200元。两人还签了合同,内容为,柳负责用“邪法”将马有富整死,事成后,陈付给柳5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只付给300元。之后,陈即领着柳暗中指认了马有富,让柳照马的外貌捏面人。陈二冬回到家中,即耐心等柳的佳音。一周以后,柳因赌博被抓,公安机关从其身上搜出杀人合同,即将陈二冬一起拘留。,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陈二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未遂论处。理由是,行为人具有为泄私愤而报复杀人的动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同时又以人民币500元为代价与柳拐子订立了帮助杀人的合同,共同策划了犯罪活动,还为柳指认了犯罪对象,以便柳实施邪法杀人的计划。其目的所以末得逞,仅是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故应以杀人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二冬,男56岁某县山村农民。1,9,被告人任XX,男,26岁,农民。,被告人任XX,于1980年1月20日晨乘停电之机,爬到自家房屋旁边的一根动力电线杆上,把003平方毫米的漆电线;胶质线、22号铁丝共25米,连接在一起,偷偷接在通往生产队380伏的动力线的大线上,一端拉入屋内,采取一线接地的方法偷电接灯照明。3月5日下午,农民王xx(18岁)去任XX家偷东西,在翻越任家院墙时,双手抓到任XX偷接的电线上,当即被电死。,被告人任XX,男,26岁,农民。,10,第三节 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构成要件符合性 违法性 归责性,是违法类型 无阻却事由 期待可能性,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第三节 犯罪构成概述,11,二、犯罪构成具有如下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客观要件 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结果、时间、,犯罪构成 地点,主观要件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犯罪主观方面:故意;过失,二、犯罪构成具有如下特征:,12,2、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总和,被告人张某,男,25岁,某厂工人。,张某平素作风粗暴,邻居关系不好。1980年某月某日,邻居王某(女)收电费时发现被告人少报用电量,而被告人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同王某争吵起来(被告人的女友也在场帮腔),进而争吵变成扭打。王某的母亲闻声赶来劝阻,并指责被告人及其女友为什么辱骂殴打她的女儿。而被告人仍气势汹汹地用拳头在王母的胸前挥动,并说,诉你女儿再骂,我就打你给她看看。”王母被逼倒退数步,脚后跟踩在围观邻居的皮鞋尖上,险些跌倒。于是王母便回头朝自己家门走了七、八步,由她的女儿扶着回到家里。到家后王母对女儿说,“我不行了”。自诉胸闷、头昏,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系高血压引起脑溢血所致。,2、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总和,13,3、能够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那些事实特征。,某,青年,,,28岁,,,圆脸,,,长头发,,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漆黑的,晚上,,在一条,僻静的胡同里,,看到一名,妇女,走过来,就向其,打了一拳,,然后,抢过,黑色皮包,就走,皮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4、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或包含的。,(法定性),3、能够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14,三、犯罪构成的意义,(一)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从另一方面来说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了法律保障。,(二)为区分罪与罪之间的界限提供了明确标准,成为此罪与彼罪之间的区分标准。,(三)是量刑的依据。,三、犯罪构成的意义,15,第五章 犯罪客体,第一节 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分类,一、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决定社会危害性的,首要条件,。,犯罪客体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客体是我国的社会关系,(法益),。,2.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3.犯罪客体是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第五章 犯罪客体,16,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1、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2、有助于准确定罪,3、有助于正确量刑,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17,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根据范围的大小,客体可分为:,一、一般客体。,二、同类客体。,三、直接客体。,1、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复杂客体中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主要客体、次要客体、随机客体。,2、物质性客体与非物质性客体。,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18,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一、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或物,是社会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或承担者、承受者,如被杀的人、被盗窃的财产等。,犯罪对象的具体含义:,1、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2、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3、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19,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关系,犯罪对象作为危害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或者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四个方面:,(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一般不能决定。,(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不可缺少的。,(3)犯罪客体必然因犯罪行为而受到侵犯,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根据,犯罪对象对犯罪分类则没有影响。,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关系,20,案1:,被告人刘某(男,26岁)路遇女青年董某只身赶路,遂起歹念,上前持,刀,威胁,并殴伤,女青年,,抢走,手表,一块、,自行车,一辆、现金,500元,。,案2:,被告人张某(男,37岁)利用工作便利,偷偷复制了本单位重要技术成果的,图纸和数据,,然后卖给国内的另,一家公司,,获利,1万余元,。,案1:,2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