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全生产常识(修正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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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这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一、安全生产方针,5,“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要不断的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虽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但只要思想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一、安全生产方针,6,一、安全生产方针6,“,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的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的新发展。,一、安全生产方针,7,“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一、安全生产方针,8,“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段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一、安全生产方针,9,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治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进行有重大意义。,一、安全生产方针,10,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治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自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经历21年的历程。,1981年3月,国家劳动总局牵头起草劳动保护法(草案);,1987年5月,劳动部将劳动保护法(草案)上报国务院;,1994年,劳动部组织起草劳动保护法;,1996年4月,将劳动保护法改为劳动安全卫生法;,1998年,国家经贸委起草职业安全法(草案);,1999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审查职业安全法(草案);,2000,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将,职业安全法(草案),改为,安全生产法,;,2001,年,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安全生产法,起草工作。,2001,年,11,月,21,日,安全,生产法(草案),经第,4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朱总理签署法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2,年,6,月,29,日,第,28,次会议进行了“终审”通过!,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立法经过,1.,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1,自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经历21年的历程。1981年3月国家劳,安全生产法,立法简要经过,(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2,安全生产法立法简要经过(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13,13,(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4,(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4,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特点,突出核心,严肃问责,强化监督,重在预防,(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5,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特点突出核心(一)安全生产法二、,(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6,(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6,(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7,(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7,(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8,(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8,(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9,(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19,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0,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法律,21,21,(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2,(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2,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并被多家医院证实,但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下的诊断却属于“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即有尘肺表现。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他拿着本来要做鉴定的7000多元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肺活检。,一周后,张海超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打电话。“你们误诊了”,他对一名业务科工作人员抱怨。不料电话那头,职防所的工作人员冷冷地告诉他,开刀的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2013年7月11日,张海超在无锡市人民医院成功换肺。,23,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2004年8月至2007年10,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他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这些权利有;,(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4,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二)职业病防治,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止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5,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备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6,(二)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6,自2002年起,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具体时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相关通知。,2018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7,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7,1998,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于,1998,年,9,月,1,日正式实施。,消防法颁布时间,(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8,1998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消防法,修订草案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自年月日起施行,。,消防法,修订及实施时间,(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29,消防法修订草案于 消防法修订及实施时间(三),(三),消防法,该法与从业人员有关的规定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2,)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0,(三)消防法 该法与从业人员有关的规定如下;二、安全生产,(,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相关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相关规定(三)消防法,(,4,)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范。,(,5,)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2,(4)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三)消防法,(,6,)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疾患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3,(三)消防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3,(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4,月,9,日以国务院第,49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4,(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4,(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危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5,(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5,(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6,(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6,(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2.,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以国务,院第,375,号令的形式公布。,2010,年,12,月,20,日进行,了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职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7,(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7,(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分配收入的,20,倍。,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8,(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8,(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5,)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9,(四)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9,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号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0,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法律,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对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3,)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法律,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4,)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夏审核一次。,(,5,)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法律,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4,月,27,日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形式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3,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4,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6,)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挂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45,(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五)安全生产部,(,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6,(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二、安全生产法律,(,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职业病的诊断。,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7,(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职二、安全生产法律,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4,月,27,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形式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盒资料。,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8,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3,)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4,)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9,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5,)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6,)用人单位应当选择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0,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法律,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9,)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资料。,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五)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2,(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二、安全生产法,(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1.,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2.,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 9237-2001,),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53,(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1.,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于,2007,年,3,月,30,日分布,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有关制冷、空调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检修等作业中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采用各种形式的蒸汽压缩式制冷机及吸收式制冷机的制冷、空调系统。,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54,(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2.,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1,月,1,日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规定了与制冷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有关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制,冷剂在封闭的制冷回路里蒸发和冷凝的各种制冷系,统。该标准也适用于新的制冷系统、原有系统的改,进型、变型系统以及改变使用地点的旧系统,还适,用于变更制冷的系统。,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55,(六)制冷空调作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从业人员的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1.,知情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批评,、,控告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2.,建议权,4.,拒绝违章权,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56,从业人员的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5,.,停止作业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索赔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的权利,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57,6.索赔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PPE,在作业过程中,第54条,从业人员的义务,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58,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PPE在作业过程中第,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从业人员的义务,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59,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企业安全职责的原则要求,(,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推动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制冷空调安全规,范。,(,2,)制冷空调装置使用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主,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制冷空调装置度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企业管理部门(动力、设备)负责实施国家,制冷空调安全规范。,(,4,)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中,配备,相应的制冷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对制冷作业操作、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1,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交接班管理制度,1.,交接班时间要求,(,1,)交接班工作应在下一班正式上班时间前,1015,分钟内,进行;,(,2,)按职责范围,交接双方共同巡视、检查主,要设备,核对交接前的最后一次记录是据;,(,3,)交接班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接,班人员有不同意可当场写明,未对交接人员申明,而在本班发生(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62,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交接班管理制度62,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交接班管理制度,1.,交接班时间要求,(,4,)交接班时间以前发生的问题或故障未处理,完不能交接班,并由交接班人员配合,处理完后方,可进行交接班;,(,5,)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故障,双方应,共同处理,待处理完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63,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交接班管理制度63,(二)交接班管理制度,2.,对交接班记录的要求,(,1,)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的“,本班运行情况及提别留言,”;,(,2,)要向接班人简要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应注意的,问题和需要继续进行的工作,并须明确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办完接班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下班;,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4,(二)交接班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4,(二)交接班管理制度,2.,对交接班记录的要求,(,3,)接班人员未到之前不能离开,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4,)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的表现时不能交接,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听候处,理意见。,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5,(二)交接班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5,(二)交接班管理制度,3.,对接班人员的要求,(,1,)上班前不能饮酒,要在规定的接班时间前到,达接班点;,(,2,)因故不能上班或要迟到,应提前请假或通知,交班人员;,(,3,)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进行交接,检查,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即可开始上班;,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6,(二)交接班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6,(三)设备管理制度,1.,巡回检查制度,一般空气处理设备,一个班次巡回检查一次,,重,点设备(,比如新风机组、热风站,)要增加巡视次数,以防出现冻结事故。,对新设备和修理过的设备要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检查内容主要是各仪表显示参数是否正常,各,保护机构是否出现动作。,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7,(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7,(三)设备管理制度,2.,维护保养制度,一般在季节转换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空气处理设备,要彻底清洗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表面式换热器,轴承加注润滑脂并且对噪声大的,轴承进行更换。,检查皮带是否需要进行更换,如果皮带存在异,常磨损就应检查两皮带轮是否平行,轮槽是否对正。,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8,(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8,(三)设备管理制度,2.,维护保养制度,对,水泵,的检修主要是对磨损严重的轴承进行更,换,对漏水的轴封更换和修复并对电机进行检测,和保养;,对泵的可曲挠接头、单向阀要检查水过滤情况,并进行清洗。,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9,(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9,(三)设备管理制度,2.,维护保养制度,冷却塔,塔盘的污垢要清理,填料要进行检查和,清洗,填料老化变脆的要更换。,风扇电机、减速器、皮带,都要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0,(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0,(三)设备管理制度,3.,检测与修理制度,必须定期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检修和测量,以便,根据检测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或恢复性和修,理措施。,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1,(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1,(三)设备管理制度,4.,运行与检修记录,运行与检修记录是设备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原始技术资料包括空调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图纸和说明书;,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系统和设备安装竣工及验收,记录等。,运行和检修记录是在中央空调系统投入运行后形成并,不断积累起来的。通过这些记录,可以使运行和管理人员掌,握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现状,经过总结分析再用于工作,实际中,使管理和操作检修水平不断提高。,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2,(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2,(三)设备管理制度,5.,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工作守则,(,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生产。,(,2,)在工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3,)对各种电器设备和安全装置,应符合安全,操作规定。,(,4,)对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应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经常检修,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3,(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3,(三)设备管理制度,5.,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工作守则,(,5,)对科技含量较高的各电器设备的检修,应,严格按手册和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严禁各种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替代元件。,(,6,)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代替元件。,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4,(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4,(三)设备管理制度,5.,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工作守则,(,7,)空调工检修空调时要严格按手册和说明书上,的规定进行,严禁违规测试;添加制冷剂要按说明,严格区分种类,严禁违规混用、禁止用汽油清洗压,缩机和空调部件,防止发生意外,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5,(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5,(三)设备管理制度,5.,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工作守则,(,8,)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放制冷剂时应缓慢,防止压缩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烟火及灼热的金属接触,否则制冷剂会分,解成有毒气体。,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6,(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6,(三)设备管理制度,5.,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工工作守则,(,9,)添加制冷剂应戴防护眼镜和规定的劳保用品,,防止制冷剂溅入眼内和溅到皮肤冻伤。,(,10,)爱护并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工具,应经常进,行保养和维修,使各种设备工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11,)下班时应关闭一切电源开关,并搞好维修工,具及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7,(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7,(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制冷空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其内容结合本单制冷空调系统的工艺运行操作特点,,与具体的制冷空调系统有关,与具体的设备有关,是,具体的、可执行性强的规定。,它包括以下内容:,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8,(四)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8,(四)安全操作规程,(,1,)制冷空调安装操作;,(,2,)制冷空调修理操作;,(,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4,)吊装作业安全操作;,(,5,)电气焊安全操作;,(,6,)辅助设备如水泵等安全操作与检修安全操作等。,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9,(四)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9,五、事故的责任追究与责任者处理,1,、责任者分类,谢谢大家!,80,五、事故的责任追究与责任者处理1、责任者分类谢谢大家!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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