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际经济法 第六章 国际贸易支付s模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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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章 国际贸易支付,周超,202110,Questions:,How to pay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Which way of payment is safe for both parties?,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一、支付货币,二、票据,一法律特性:流通、无因、要式,二票据种类,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本票 promissory note,支票check,三票据法律体系,1、法国法系,仅把票据作为代替现金输送的工具,2、英国法系,注重票据的流通作用和信用工具的作用,3、德国法系,4、日内瓦公约体系,四汇票,1、汇票的出票(issue)、出票的法律效力,2、票据的内容,3、票据的背书(endorsement),4、汇票的指示(presentment),5、汇票的承兑(acceptance),6、汇票的付款(payment),7、汇票的拒付与追索(dishonor,recourse),The bill of exchange is usually drawn by the seller(as the drawer)against the buyer,or a third party specified by the buyer as the drawee,to order the drawee to make the agreed payment to a particular person or to any person who becomes the legitimate holder of the bill.,出票人,付款人,前手,A,受款人,背书人,后手,B,被背书人,C,出票,转让,再转让,提示,追索,追索,追索,拒付,拒绝证书,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银行托收和银行信用证三种方式,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一、买方直接付款,汇付是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委托银行主动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的结算方式。汇付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根底上的,属于顺汇法。汇付的种类分为电汇、信汇、票汇。,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当事人有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汇款人即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收款人即国际贸易中的卖方;汇出行是受汇款人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银行;汇入行是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又称解付行,一般为出口地银行。,汇款人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经汇出行接受,即成立二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汇入行那么是按照事先建立的代理关系,接受汇出行的委托,付款给收款人。,汇付的种类,汇付依使用的工具不同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 M/T,指由买方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请该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通过邮递交给卖方所在地的银行,再委托该银行向卖方付款。,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指进口地银行应买方的请求,采用电报发出付款委托书给出口地的往来银行,委托该银行向收款人付款。这种方法本质上同信汇一样,只是速度较快,节省时间。,票汇Demand Draft,简称 D/D,这种付款方式指汇出行受买方的请求,开具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买方自行寄交卖方,由卖方凭借该汇票向汇入行提取汇款。,信汇和电汇如以下图所示:,特点:顺汇法,商业信用付款人主动付款,汇出行,汇入行,付款人,收款人,(1)填写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2)加押电报(电汇时),(邮寄)委托书(信汇),(3)通知,(4)取款 填收款收据,票汇如以下图所示:,顺汇法,商业信用,汇出行,汇入行,付款人,收款人,(1)填票汇申请书,交款付费,(6)付讫借记通知,(4)提示,(5)付款,(2)开银行即期汇票,(3)寄银行即期汇票,二、银行托收,一托收的概念,托收是由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在托收方式下,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托收是一种逆汇法。从性质上讲,托收属于商业性信用,全凭买方信誉,银行不给予卖方以任何付款保证,所以托收方式对卖方风险较大。,调整托收关系的主要是国际商会l996年1月1日实施的?托收统一规那么?URC522。,二托收的种类,1、光票托收Clean Bill Collection,是指卖方仅开出汇票不附立任何商业单据的托收。光票托收的风险较大,因此,一般只用于样品、佣金、货款尾数等的结算。,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开立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多采取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1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即D/P)指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付款方式。2承兑交单(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即D/A)是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要求买方对汇票承兑,在买方承兑后,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的托收方式。承兑交单对卖方的风险大于付款交单。,三托收的当事人,托收通常有四方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1委托人principal,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款的人,即国际贸易中的卖方;,2付款人payer,即国际贸易中的买方;,3托收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国外收取货款的银行,通常为卖方所在地银行;,4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受托收行的委托,直接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一般为买方所在地银行。,四托收的程序,参见流程图:,卖方,托收行,1、发货,2、签发提单,3、开立即期远期汇票,填写托收委托书,代收行,4、跟单汇票,买方,5、提示,6、付款或承兑赎单,7、贷记通知书,8、收取货款,8,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1委托人和托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请求委托行代为托收时,须填写一份托收委托书,该委托书就构成双方的代理合同。,2 托收行和代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他们之间的代理合同由委托指示书、委托书和双方签订的业务互助协议等组成。,3 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委托人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没有直接关系,,不可直接起诉,委托人卖方,托收行,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委托关系,代收行,委托关系,付款人买方,无直接合同关系,关系如以下图:,5.银行的义务,UCR522的规定,委托行对托收人,代收行对委托行负有以下义务:,1及时提示的义务,指对即期汇票应毫无迟延的进行付款提示;对远期汇票必须不迟于规定的日期作付款提示;当远期汇票必须承兑时,应毫无迟延的作承兑提示。,2保证汇票和装运单据与托收指示书的外表一致,如发现任何单据有遗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3对于收到的款项,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的交付本人。,4无迟延的通知托收结果,包括付款、承兑、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等。,6.银行的免责。,1银行只需核实单据在外表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义务。外表一致,2与托收行有关的银行对于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损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技术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传递延误,3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战争或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不可抗力免责,4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那么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5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假设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制作拒绝证书的义务。,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以下何种表述是错误的?,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例题1,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缺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法国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当法国莱昂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B当法国莱昂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中国公司可以直接向代收行起诉,D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例题2,例题42021.44,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三、信用证,一信用证的概述,1、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买方的申请向卖方开立的,承诺其在一定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信用证支付是在托收的根底上演变而来的一种比较完善的逆汇方式。它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适用于信用证的国际惯例是国际商会在1930年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目前使用的是2007年的修订本,统称为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为UCP600。,UCP600与UCP500的修改,第一,结构上的变化。,第二,删除了某些条款,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第三,新增了某些条款。新增了“兑付(honor)一词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第四,进行了某些内容的修改。其一,关于议付(negotiation),新的定义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预付。其二,关于单据处理的时间,把原来UCP500规定的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其三,拒付后对单据的处理。UCP600规定,拒付后,如果开证行收到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那么可以释放单据。其四,关于转让信用证。UCP600号明确了第二受益人的交单必须经过转让行。,Negotiation means the purchase by the nominated bank of drafts(drawn on a bank other than the nominated bank)and/or documents unde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by advancing or agreeing to advance funds to the beneficiary on or before the banking day on which reimbursement is due to the nominated bank.,Honour means:,a.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b.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c.to accept a bill of exchange(“draft)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二信用证的种类,1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L/C 与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L/C。,UCP600规定,信用证为不可撤销。,Art.3,A credit is irrevocable even if there is no indication to that effect.,2保兑信用证 Confirmed L/C 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保兑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经保兑的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未经保兑的称为不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两家银行对受益人负责。一个是开证行,另一个是保兑行。且保兑行和付款行对付款承担连带责任。,3可转让信用证 Transferable Credit 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的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人的要求在信用证上特别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要求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把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局部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即第二受益人)使用。,不可转让信用证那么与之相反,且未注明“可转让字样。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为了保障收取货款的平安,一般不接受可转让信用证。,4循环信用证 Revolving L/C,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准许受益人在每次规定的金额使用后,能够重新恢复至原金额再度使用,直至到达规定的使用次数或总金额限度为止。,循环信用证适用于一些定期分批均衡供给、分批结汇的常年供货合同。使用这种信用证,对卖方来说可以减少按每批交货逐批催证、审证的手续,并可以获得收回货款的保证。对买方来说那么可以减少逐笔开证的手续和费用。,5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1付款信用证又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前者指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银行见票即付的信用证,后者指一般不开立汇票,规定交单后假设干天内予以付款的信用证;,2承兑信用证指对受益人开立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在汇票到期日予以付款的信用证;,3议付信用证,所谓议付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不付款不构成议付,6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实质上是银行担保,开证银行保证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该银行付款。类似于银行保函。,特点:,1、正常情况下,“备而不用。,2、债务人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买方,开证行,1、申请开证,通知行,议付行,卖方,受益人,2、开证、寄证,3、通知,4、发货,5、提单,6、单据、汇票,7、议付,8、提示跟单汇票,9、偿付议付行,取得单据,10、通知,11、付款赎单,跟单信用证流程图:,前提: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五银行的义务和责任,1、单证一致原那么。,依据UCP600号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的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是否外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即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在审单时必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那么。如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在外表上与信用证不符,或者单据之间不相符,那么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者议付。这里的银行包括付款行、议付行和保兑行。开证行在受到单据时,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是否外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单据外表与信用证条款不相符,可以拒绝接受。,2.银行的免责,UCP600号规定了银行免责的情况,主要包括:,1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以及单据上所载的或附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2传递失误;,3不可抗力;,4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不负责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等;,5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六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关系,1、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2开证行(Issuing Bank),3通知行(Advising Bank),4受益人(Beneficiary),5付款行(Paying Bank),6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7保兑行(Confirming Bank),Applicant means the party on whose request the credit is issued.,Beneficiary means the party in whose favour a credit is issued.,Issu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issues a credit at the request of an applicant or on its own behalf.,Advis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advises the credit at the request of the issuing bank.,Confirm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adds its confirmation to a credit upon the issuing banks authorization or request.,2、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1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申请开证人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买方,受益人即卖方。,2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3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通知行与开证行之间都是委托合同关系。,4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通知行通知受益人是因其对开证行负有责任,不是因为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有合同关系而对受益人负有此责任。,买方,开证行,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委托关系,通知行/议付行,委托关系,卖方,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关系如以下图:,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那么,由于银行只审查信用证与单据的外表相符,不负责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单据的真实性,在客观上使欺诈者有机可乘,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经常出现信用证欺诈案件。,信用证欺诈的种类:,1开立假信用证,包括制造假信用证、窃用空白格式信用证、使用假印鉴开具信用证等。,2“软条款信用证,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的一些限制性条款,或规定不清、责任不明的条款。“软条款使得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大大降低,因而对受益人非常不利,使其处于受制于开证人的地位。信用证中常见的“软条款有:信用证暂时不生效的条款。如规定“本信用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通知后生效;限制性付款条款。如规定“开证行须在货物检验合格前方可支付;加列各种限制。如规定“出口货须经开证申请人派员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认可的证书;对装运的限制。如规定禁止转船,但实际上装船港与目的港之间并没有直达的船只等。,如果卖方发现买方出具的信用证中含有“软条款,应及时与买方协商,要求改正,对“软条款不予接受。,3伪造单据,指单据不是由合法的签发人签发的,或已篡改的单据。,4以保函换取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以保函换取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主要有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以及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情况。倒签提单是货物装船的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但仍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签署装船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前签发的,并将当天的日期记载于提单签发日期栏内。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均属于欺诈行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就是将不清洁的货物伪称清洁货物记载在提单上,将本应签发的不清洁提单伪称为清洁提单,以骗取银行对结汇单据的信任,并骗取善意的收货人的信任。,信用证欺诈例外原那么,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中,严格遵守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原那么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近年来信用证诈骗案件愈演愈烈,为保护买方的利益,不少国家的立法与判例对欺诈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那么。即在成认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原那么的同时,也成认有例外情况。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的证据,证明卖方确有欺诈行为,买方可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发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该原那么首先由美国法院在判例中提出,并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有所表达。此外,在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等国的法院判例中也成认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根底交易;,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第十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1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2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3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4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第十一条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对该信用证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2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3如不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4申请人提供了可靠、充分的担保;,5不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的情形。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应当符合前款第1、3、4、5项规定的条件。,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应当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第十三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裁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裁定的执行。,【例】(2006年卷一单项选择第45题),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Y公司总部。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Case 1,我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 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 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那么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1990年 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实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那么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问题】,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Case 2,我方公司与法国公司订立一份出口300公吨冻品合同,规定1991年4月至9月每月平均交货5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还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之一。在履行合同中,4至6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7月份因船期延误,8月5日才实际装运出口,海运提单倒签为7月31日,但送银行议付的商品检验证书填写船边测温日期为8月5日。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表示拒付货款。,问,开证行为什么拒付货款?,例题1,土耳其甲公司卖方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为2003年5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3年5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以下哪一种做法是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B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C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D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单,例题2,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以下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A.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D.发票与提单不符,例题3,载有“软条款的信用证是对受益人危害极大的信用证,以下哪些规定应被视为信用证的“软条款?,A.本信用证付款以货物经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人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证书为条件,B.本信用证的生效以开证行的另行通知为条件,C.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的单据包括出口地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D.受益人在议付时应提交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货运收据,该签名应与开证行所保存的签名样本相符,例题4,甲公司作为卖方同乙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一份,采用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方式。甲公司以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丙银行为付款人开立了汇票,并凭信用证和有关单据要求丙银行承兑。丙银行承兑后,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到达丙银行。基于前述事实,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银行的承兑行为有效,B.开证行的撤销行为有效,C.甲公司或者其他持票人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丙银行有义务付款,D.开证行虽己书面通知丙银行撤销信用证,但仍应向丙银行偿付有关款项,例题5,2006年国际商会巴黎会议上通过的经修改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以下哪些选项属于UCP600修改或规定的内容?,A.直接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B.关于议付的新定义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售出行为,C.规定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D.规定银行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为“合理时间,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的5个工作日,例题6,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出现以下哪些情形时,开证行应予承付?,A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B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C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承兑,指定行承兑但到期不付款,D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作业要求:,用英文撰写一个涉外买卖100台海尔牌空调的合同。,要求:,采用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完整,条文详细。,11月18日之前交,小结,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托收,信用证,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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